|
|
|
|
|
|
p***y 发帖数: 18037 | 1 赴台購物 懂訣竅可退稅
記者陳盈霖洛杉磯報導
May 18, 2012
持外國護照到台灣購買物品,同一天至特定商家購買超過新台幣3000元以上,出境時可
到機場退稅櫃臺辦理退稅。(記者陳盈霖/攝影)
去年返台替孩子準備結婚事宜的張先生,到百貨公司購買十多萬元新台幣(約3300美元
)的衣服、床被等新婚物品帶來美國,返美後與親友閒聊,赫然發現那趟購物之旅,「
至少可退台幣5000元」。他說,自己一年往返台、美至少一次,從不知道持雙重國籍,
在台灣購物也可退稅。
去年持美國護照返台購物,出境時在機場海關辦理退稅的朱太太說,當時只記得有朋友
跟她說「收好發票」就可以辦理,沒想到提早到機場海關辦理退稅,「好多項目都無法
退」。
不少國家都有外籍遊客購物退稅優惠,包括加拿大等,台灣對持外國護照、證件等觀光
客亦有此規定。甚至近年還發生至少三起外籍投機客在台灣購買上千萬台幣珠寶、名錶
等,辦理退稅數十萬元台幣後,又攜帶貨品入境,利用退稅牟利的案件。
事實上,無論是否有雙重國籍,只要入境台灣時「持外國護照入境」,都基本符合退稅
資格,但仍有不少規定,如對同一天、同一家店需購買一定額度貨品等。
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表示,根據現行「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
之實施辦法」規定,只要持非中華民國護照、未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護
照,或旅行證、出入境證等旅客或僑民入境台灣,都適用退稅辦法。
經文處說,外籍旅客出境時,由海關代國稅局辦理退稅,通常海關只需退稅者能證明自
己是外籍旅客等相關文件證明,基本上不會問是否為雙重國籍。但經文處強調,若有計
畫在台辦理退稅者,入境時一定要用「非中華民國護照」,也就是若持中華民國護照入
境,除非重新再出境一次,否則即使有外國護照,也無法辦理退稅。
除「證明自己是外籍旅客」外,外籍遊客需在同一天,向同一家貼有核准銷售特定貨物
退稅標誌「TRS」(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TRS)的商店,購買含稅貨物金額達
新台幣3000元(約100美元)或以上,且必須在30天內帶出境的商品,才能在商店現場
或出境時,申請退還5%營業稅,相關單位以現金(新台幣)支付。
經文處說,去年開始,財政部更增加「小額購物現場退稅」,也就是在同一家店一次購
買不超過新台幣2萬1000元(約700美元),總退稅金額在新台幣1000元以下者,可直接
向商店辦理現場退稅。
目前包括大葉高島屋、新光三越、遠東、太平洋崇光(SOGO)、大伊統等百貨公司,與
小人國企業、誠品生活館等大型百貨業者,都可現場辦理退稅。
可辦理退稅的物品也有規定,需是「可隨旅行攜帶出境」的貨品,包括衣物等。一些易
燃品、腐蝕性物質、不符合機艙限制規定,或在台灣境內已全部或部分使用的消耗性物
品,都不在退稅範圍。
結帳時,民眾需主動向銷售人員表示「要辦理退稅」。根據財政部相關資訊指出,申請
者要同時出示外籍護照,憑發票請店家開立「退稅明細申請表」,出境時向海關申請。
若申請現場小額退稅,則同樣持發票、外籍護照,向商家退稅櫃台辦理,取得現場小額
退稅明細核定單,完成退稅後,店家並會在發票上註記。而申請者出境時,仍須拿著退
稅明細核定單、護照、退稅物品、發票,供海關查驗。
若外籍遊客在出境前,需要退貨或換貨,則需拿著原始統一發票,與退稅明細申請表,
或現場小額退稅明細核定單,到原店家重新開立相關證明,若退貨、換貨後總金額不足
新台幣3000元,則不得申請退稅。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赴台購物 懂訣竅可退稅 | c********2 发帖数: 277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