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发帖数: 4923 | 1 ☆─────────────────────────────────────☆
biggu (大牯) 于 (Mon Sep 2 00:37:08 2013, 美东) 提到:
当年纽约版一个小混混约我到哥大打架,我去了他没敢露面,我在纽约版把和他的对话
贴出来羞辱他,被版务警告。这发出的信如果发信人不要求,收信人引不引用就是自己
的事。站内信又通常不涉及个人隐私,社保号银行密码之类,为什么不能贴出来?难道
mitbbs开始就是给网友约炮用,为了保护投条者定下这个奇怪的规矩?
就事论事,对最近版上的事情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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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ziwang (a.k.a. 毛兔, 兔子) 于 (Mon Sep 2 00:38:52 2013, 美东) 提到:
老大, 算了, 这贴如果2天前又是被删的命, 我现在都害怕了
作为板斧如果能够保贴? mark 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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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templer (笑嘻嘻不是好东西) 于 (Mon Sep 2 01:26:25 2013, 美东) 提到:
背后的逻辑是,我都私信给你了,说明是拿不上台面的。你发出来,这不打我脸吗?
对了,那件事我有点印象,不过对方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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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lit (给点阳光就灿烂) 于 (Mon Sep 2 06:25:19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是mit站方的规则,有任何意见请和站方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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