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 发帖数: 9616 | 1 理由,辱骂自己校友的家人,其行为之无耻,对天大形像的损害,比姓何的罪犯更甚。
希望删除他的言论,免得给外人看笑话。
悲剧值得同情,罪行值得声讨,但不是给某些人打击异己发泄用的借口,太恶心了。
发信人: lizunbai (卧龙台), 信区: TJU
标 题: Re: 不同意的呢?Re: 同意判凶手死刑的举手!re上十大!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Sat Jun 21 07:34:15 2003), 转信
当何宽把你LP当众奸杀以后,你再说这样的话也不迟! | h*****d 发帖数: 788 | 2 lizunbai,,hehe
牛人哪,顶风作案,牛~~
【在 u*********e 的大作中提到】 : 理由,辱骂自己校友的家人,其行为之无耻,对天大形像的损害,比姓何的罪犯更甚。 : 希望删除他的言论,免得给外人看笑话。 : 悲剧值得同情,罪行值得声讨,但不是给某些人打击异己发泄用的借口,太恶心了。 : 发信人: lizunbai (卧龙台), 信区: TJU : 标 题: Re: 不同意的呢?Re: 同意判凶手死刑的举手!re上十大! :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Sat Jun 21 07:34:15 2003), 转信 : 当何宽把你LP当众奸杀以后,你再说这样的话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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