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 发帖数: 166 | 1 我太太去年前半年在加州上班(我一直在加州上班),后半年在马里兰州上班,如果报
税的时候加州州税我们填的是resident,是不是意味着我太太马里兰的收入即在加州上
了税,也在马里兰州上了税?
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加州州税我们用married file separately 报比较好?这样我是
resient,我太太是non-resident。 |
f*******n 发帖数: 12623 | 2 首先,married filing jointly也可以一个人resident、一个人nonresident。没有必
要用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如果married filing jointly里有起码一方是
nonresident或part-year resident,填540NR。
我看你的情况应该是你是全年加州resident,你太太是part-year resident(上半年
resident、下半年nonresident)。你太太nonresident期间(下半年)的马里兰州收入
不上加州税。
但是因为加州是community property州,你住在加州,你的收入是community income,
就是一半算你的收入、一半算你太太的收入。所以下半年你太太(马里兰州居民)有一
笔加州收入。这笔收入(你的收入的一半)要上加州和马里兰州的税,跟着在马里兰州
税那里拿个外州双重税的credit。 |
l****n 发帖数: 166 | 3 多谢回答。弄起来很麻烦啊。
我用turboTax报税,married filing jointly,加州直接报成了resident,这种情况下
,我太太在马里兰的收入是不是就上了两次税? |
l**********0 发帖数: 216 | 4 应该可以split,报洲税时太太收入分加州和马州 |
l****n 发帖数: 166 | |
f*******n 发帖数: 12623 | 6 是不是报married filing jointly跟是不是报加州resident两码事。你在turbotax里填
了你的居住州是加州、你太太的居住州市半年加州半年马里兰州吗?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多谢回答。弄起来很麻烦啊。 : 我用turboTax报税,married filing jointly,加州直接报成了resident,这种情况下 : ,我太太在马里兰的收入是不是就上了两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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