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8 发帖数: 54 | 1 我是2007年8月份以F1身份入境的,之后学习毕业OPT一直到2012年底11月份正式转为J1
身份。
1. 2007年8月到2012年8月是5年F1身份,享有美国的5年学生税收优惠,是免税吗?
2. 2012年8月F1的5年到期,到2012年11月份J1期间的3个月,如何报税呢?
3. 我2012年11月份拿到J1之后的2年是否享有2年J1免税呢?在这之前我已经在美国住
了5年多了。
3. 我于2010年6月份来了加州,住满几年才算RESIDENT? 2010,2011,2012,2013这几年
报税都是以RESIDENT 还是NON-RESIDENT呢?谢谢。 | f*******n 发帖数: 12623 | 2 你2007年8月到2012年11月是F1身份。2012年11月到现在是J1身份。你没有说是J1学生
还是J1老师。
2007、1008、2009、2010、2011的F1期间是exempt from SPT。
2012的F1期间不是exempt,因为已经有5年exempt。
2012、2013、2014的J1期间不是exempt,无论是J1学生还是J1老师,因为如果是学生已
经有5年exempt;如果是老师,前6年有起码2年是exempt。
所以你2007、2008、2009、2010、2011是nonresident。2012、2013、2014是resident。
不知道你的“5年学生税收优惠”是什么意思。有5年是exempt from SPT,导致有5年是
nonresident。但是这个不是什么“优惠”。凡是学生身份而且中国来的,无论多少年
,都能用中美treaty article 20,每年前$5000收入免税。
如果你是J1老师,你这个身份之前是在美国所以不能用中美treaty article 19。而且
这个是免税36个月。跟“2年”没有关系。如果你是J1学生,继续用treaty article 20
,每年前$5000收入免税的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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