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n 发帖数: 174 | 1 2013头4个月在A州(F1-OPT),剩下时间至今在B州(OPT+H1B),全年都算US Resident,
请问报州税的时候,
Q1:A州算Non-Resident,B州算Resident,对否?
Q2:5000的Treaty可否同时用于两个州?(即两个州的Taxable income都减掉5000)还
是只能用一个州
Q3:同理,Moving Expenses的Deduction能否同时用于2个州? |
B*****c 发帖数: 404 | 2 我和你一样的情况。
求高人指点。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2013头4个月在A州(F1-OPT),剩下时间至今在B州(OPT+H1B),全年都算US Resident, : 请问报州税的时候, : Q1:A州算Non-Resident,B州算Resident,对否? : Q2:5000的Treaty可否同时用于两个州?(即两个州的Taxable income都减掉5000)还 : 是只能用一个州 : Q3:同理,Moving Expenses的Deduction能否同时用于2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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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 发帖数: 2670 | 3 都得仔细看两个州的规定。
各州对R和NR要求标准不同
是否承认treaty,各州也不同。有的州一上来直接从联邦的AGI开始计算,就是承认
treaty;有的州要从w2收入开始计算,可能没有treaty的。 |
m****q 发帖数: 19 | 4 我跟lz差不多的情况,OPT身份,一年在两个州有收入,对A州是NR,对B州是R。
两个州都承认treaty,就是现在不知道报州税的时候应该把treaty从哪个州的
deductible income里去掉。问了很多人答案五花八门——有说从A州扣,有说从收入多
的州扣的……网上搜了一圈现在感觉很无解。
帮顶顺便等高人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