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版 - 请指教:2012年第六年来美国,2012六月从F1转为F2,已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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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发帖数: 4 | 1 2007年8月来美国,一直到2012年的六月一直拿F1签证,2012年6月回国转为F2签证,7
月15日又回到美国至今。2012年前六个月都用得OPT工作。
老公2009年7月来美国持F1签证至今。但是老公从2012年六月开始用OPT在学校做
PostDOC至今。
经过阅读pub 519,想请高人指点下我下面的想法是否可行
1) 我07年08年没有报过税因为没有SSN也没有收入,这样影响我把2012年当作我的
第六个calendar year 吗?
2) 在2012年,我可以选择resident alien来file 1040表,即使我在2012年的六月
转成了F2 (在2012年我持F1和F2一起在美国呆的时间是大于183天的)。我在选择
resident alien和我老公一起联合报税的时候需要附上一个statement陈述我老公也选
择resident alien。而我自己在选择resident alien的时候不需要附上任何的
statement。我这样可行吗?
3) 我老公和我用1040联合报税,但是他的W-2上没有扣除social security tax 和
medicare,这样也是可以的吗?
4) 尽管我和我老公选择1040联合报税,但我们都可以享受$5000到的treaty
exemption,以及$11900的standard deduction,但是要file form 1040 + form 8833
,并且邮寄到以前1040NR的IRS地址那里
万分感谢指点! | f*******n 发帖数: 12623 | 2 1. No problem. In theory you should file form 8843 for every year 2007-2011
2. yes
3. yes, I think so
4. yes, if you each have more than $5000 income. You cannot use the treaty
for income from the time after you turned F2 | r***3 发帖数: 4 | 3 谢谢回复..我也打过电话给IRS了..官方对1-3的回答和楼上的回答是一致的...第四点
我忘记问了...不过我是肯定我老公是可以有$5000的treaty benefit的...我的income
都是我在F1的时候earn的所以我觉得我也可以有$5000的treaty benefit...总之谢谢大
家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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