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 发帖数: 772 | 1 请有经验的人帮忙解答一下。一下是我们家的情况:
我本人05年8月来美(属于non-resident吧),我LG04年8月来美(resident align),两个人都是F1签证。我们的宝宝09年7月在美国出生。LG的父母08年12月31号来美,09年12月26号回国。
不知道LG的父母和宝宝能不能都作为我或者LG的dependent保税?我们是应该联合保税呢?还是我报我的,LG报他和父母还有宝宝的?
太复杂了,一点都不懂,在版上考古了,发现貌似没有定论的。希望能有人指教一下 |
s****u 发帖数: 278 | 2 First, married file jointly as resident align
Second,你们的宝宝可以做你们的dependant,父母的话就看你们愿不愿意报了,从你的
列的information来看,是可以的。但是会不会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比如说签证(B2
),就不知道了。因为有很多说法。
Third,虽然说dependant有至少一起生活180天的限制,但是newborn baby不受此约束。 |
b********o 发帖数: 772 | 3 谢谢啊。
不过版上有说法说F1的宝宝不能作为dependent,不知道到底如何
B2
束。
【在 s****u 的大作中提到】 : First, married file jointly as resident align : Second,你们的宝宝可以做你们的dependant,父母的话就看你们愿不愿意报了,从你的 : 列的information来看,是可以的。但是会不会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比如说签证(B2 : ),就不知道了。因为有很多说法。 : Third,虽然说dependant有至少一起生活180天的限制,但是newborn baby不受此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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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278 | |
n****a 发帖数: 2215 | 5 你们已经可以按RA填1040了,没有这个小朋友不能做Dependent的问题。有这问题的,
是填1040NR的。
【在 b********o 的大作中提到】 : 谢谢啊。 : 不过版上有说法说F1的宝宝不能作为dependent,不知道到底如何 : : B2 :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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