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m 发帖数: 16971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tock 讨论区 】
发信人: lovefreedom (古板潜水员), 信区: Stock
标 题: “杀光某某人”的言论是严重的种族仇恨罪行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Oct 27 13:04:48 2013, 美东)
不是言论自由。事实很清楚。
某些人不断说他们有不同意我的观点的自由,是的,你有。
你有很多自由,
你有被白人欺负而不还手的自由,你儿子也有。
....... | l*********m 发帖数: 16971 | 2 有很多自由,
有被白人欺负而不还手的自由,
有被人强奸而不反抗的自由,
有被人杀戮而坐以待毙的自由,
有唾面自干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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