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on版 - 17票反对,3票弃权,1票赞成, (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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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发帖数: 158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WangWhore (伪站婊子谁无死,留个牌坊臭伪站),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17票反对,3票弃权,1票赞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pr 17 07:53:29 2013, 美东)
澳门否决结合同性法 指“太超前”
[日期:2013-03-31]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议员高天赐提出的《同性民事结合》
法案日前以17票反对,3票弃权,1票赞成被澳门立法会否决。
有议员认为要尊重每个人性取向,但应循序渐进,待有强烈社会共识及法律制度具
备条件,始适合以法律形式规范,否则草率通过,势必严重冲击社会核心理念、家庭制
度。
议员徐伟坤、陈美仪、吴国昌、关翠杏、林香生、欧安利、崔世平、何少金、萧志
伟、刘永诚、何润生等先后发表意见或表决声明。
有议员指出,尽管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已被部分西方国家的法律允许,但未被接受
的国家更多。“同性民事结合”法律在内地及香港未有存在,澳门要作为中国第一个立
法的地区,未免走得太超前。
该议员说,虽然多数人认为应停止歧视,但“停止歧视”和“接受结合”是两码子
事。停止歧视是出于尊重,但不等同要立即立法。法案争议极大,关系到澳门人的传统
观念、价值观、伦理秩序和家庭结构。
有议员表示尊重每个人的性取向,但透过法律订定同性民事结合,需要考虑多方问
题,并反问咨询的广泛性、如何咨询,能否反映社会对此的要求、要求程度。另有议员
直言,相关法律是令人类灭绝的法律,人类需要繁衍,法案与此背道而驰。即使法案通
过,现时澳门的法律体系是否具条件承接及配合,从而更实质全面保障同性恋者,需要
更多时间及空间讨论。
有议员认为,争取同性权益需要一段颇长时间才可达社会共识,故应先从宣扬平等
和反歧视开始,待社会有强烈共识及法律制度具备条件后,方适合以法律规范,不能一
蹴而就。有议员认为,必须尊重每个人的价值选择,涉及立法时,需认真研究、咨询,
公众讨论,使法律的订立起到公众利益的最大保障。强行一步到位,对同性恋者不见得
有好处,提出立法必须审慎处理。
高天赐指出,咨询通过电话访问形式,在公职人员协会一万多名会员中,随机抽查
500多个电话。
法案最终以17票反对,3票弃权,1票赞成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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