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 发帖数: 11227 | 1 发信人: bubbling(泡泡), 信区: RuralChina
标题: 南京站女童被猥亵,能不能回那个家不是重点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Thu Aug 17 09:06:38 2017,GMT)
就一个正常现代化国家而言,子女不仅仅是为人父母的骨肉,更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
的未来和潜力,从这个角度出发,才会有为人父母者,从法律的角度上还有另一种称谓
:合法监护人。
即对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所以就南京站女
童被猥亵的事,女童能不能回这个家不是重点,这个女童的养父母被不被剥夺监护权,
以及这个女童能不能被国家找到一个合适的家庭收养才是重点。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产,是独立存在的个体
我们经常说事关孩子的事无小事,但在实际生活中,孩子又大多被看做是一种私产,而
不是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这导致有些父母对孩子无法正确的认知,动辄暴力、辱
骂甚至是性侵,这种恶行应当都是司法机关以及每一位普通公民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和举
报的。
但实际上在我们这里又流行有“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民俗观念,也就无法有效的让某些
为人父母在监督中的明白,自己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应当负有的法律责任,包括对未成年
人的保护责任。
南京站那位被猥亵的女童,近来被网友们纷纷关注,大家揪心的问题是,在外面这个女
童就这样被20岁的养哥猥亵,还不懂得反抗,几于麻木,在家里又会是怎样一种情况呢
?这是大家不敢想象的。
而相关媒体也就网友们的关心,提出了这个女童还能呆在这个家里吗的疑问?之所以会
产生这样的疑问,是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没有做到位,同时也少此类的案件中,被
剥夺监护权的案例让大家看到。
少有并不代表没有,对于90后的孩子们来说,经历家暴的数量可能要比80后之前的少很
多,古人们以为“棍棒之下出孝子”,这是来自于古代集权社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通
过家庭具体实施到每一个人身上的方式,于社会于民族都是极大的损害。
纸白君所知道的是,一个90后孩子经常会受到家暴,甚至搬出《未成年保护
法》与其父母谈论未成年人的权利,反而被其父母说是:“就是天王老子也没用。”这
个案例,也侧面反映了,我们的公民素养还远远不够,仅仅就对于教育子女这件事上。
纸白君还听闻有这样一个说法:“当你动手打孩子的时候,你已经在你的孩子面前证明
了你的无能,因为你没有办法通过文明的方式,让你的孩子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
不要在自己的孩子勉强,展示粗暴式无能
文明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暴力来解决,所以人类的战争是所有生物所畏惧的,家庭之
中都无法规避这种暴力,也就更不必谈一个社会和一个国家如何规避暴力了。南京站那
个被猥亵的女童是这家人的养女,但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买过来的童养媳,没有这次曝光
的话,可能一辈子就这样煎熬下去,但幸运的是被有心人士曝光了。
那么我们的国家应该就这个案例,作为一种特殊案例进行审判,这个结果应当是以切实
捍卫未成年人的权利为目的,以剥夺其养父母监护权为手段,以为这个女童寻找合适的
家庭收养为方式,通过这个案例,切实让每一位为人父母的都看到,从公民的角度和法
律的角度出发,对自己的子女做不到合法监护权的,都将会被依法剥夺抚养权,这才是
减少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性侵的关键所在。
纸白君看过关于华人在美帝失去监护权的案例,这里简单聊一下,一名在美国移民的华
人,冲动之下拿筷子打了下自己四岁的女儿,在邻居白人听到女孩的哭声后报警,警方
在查阅女孩手上有红印之后,立即将该华人逮捕,并被控“儿童虐待与忽视罪”。
虽然该华人最终没有入狱,但美国政府还是剥夺了其监护权,暂时寄养在一家犹太家庭
里,经过几年共同生活以后,这家犹太家庭提出了长期抚养这名女孩,这名移民华人与
这个犹太家庭打了四年的官司,但最终直到这位华人病逝,也没能夺回女儿的抚养权。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所能看到的是,即便是轻微家暴儿童,在美帝那边也是不允许的,
是要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控告和执行相关法律的,但不仅仅是对监护人依法控告和执行,
也在剥夺其抚养权的同时,为这名被家暴的孩子寻找合适的家庭进行抚养。这在我们中
国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实际上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而在这个案例中,美国白人在发现这件事时,是直接选择报警,而没有选择莫管他人瓦
上霜,这也是我们这里不可想象的事,怎么可以干涉他人家事?事实上,对于一个公民
社会而言,自由的限度是不危害他人的权益包括自己子女的权益,不仅仅自己不危害他
人,也要监督他人不得危害他人,这才是一个公民社会所带给我们的益处所在。
在美帝和加拿大,虐待孩子是重罪
而移民到加拿大的一位华人,也是因为冲动打了自己的孩子,孩子在回到学校后与老师
说了这件事,这名老师就报了警,在警方核实情况之后,将这名华人逮捕,虽然该华人
被保释,但保释令禁止该华人回家,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与家人接触或联系,通过第三者
联系也不行。并且儿童保护协会介入此案。该华人虽然对此事表示后悔不已,但结果明
显是他无法承受的。
看起来似乎有些不近人情,竟然为打孩子这件小事,而剥离了一个家庭,但实际上则是
很近人情的事,因为孩子的心灵在幼年时期,极容易因为家庭暴力变得性情暴虐或者性
情懦弱,这对这个孩子以及一个国家和民族所依靠的少年群体,是极大的损害。也就是
北美的观念和法律框架下所阐述的:“加拿大和美国的孩子,一旦降临人间,就不再仅
仅属于父母的骨肉,更属于国家和民族的财富。"
而相关资料中也显示:“ 虐待儿童事件一但被认定,法律对此处置十分严厉,毫不留
情,"保护儿童组织(CAS)"拥有极大的权力和声誉,凡被其带走的孩子,可能长时
期与父母分离,极少有在短期内领回的。”
在这里谈这两个案例,并不是提醒移民到海外的华人,在外国要注意平时在国内不注意
的,不尊重孩子的中式家庭意识观,更多的是提醒国内的国人,虽然我们国内对未成年
人的保护远远不够,但从文明的角度出发,暴力不是解决任何的最好方式,尤其对于孩
子,更多的会产出仇恨和戾气,所以要杜绝对孩子发火甚至动手,这于国于家庭都是一
件向善的大事。
而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执行力上,以及社会的宣
传与普及力度上,还是远远不够的,这更是我们需要学习的方向,孩子的权利如果都无
法保障,我们是不能想象成年人的权利会被保障,也就更不必谈公民社会的养成,权力
社会的瓦解,这都是天方夜谭。
结语
综上所述,纸白君认为,南京站那位被猥亵的小女孩,能不能回那个家并不是重点,重
点在于,我们的法律,我们的社会,应该为这个小女孩永久免除在这个家庭,被性侵的
可能性而做出一个社会和一个国家法律应该做的事,这是最好的公民课程,也是最好的
公民素养在关注该案件中的进一步提升。
我们敌视一个国家,不可能是敌视人家好的一面,我们学习一个国家,也不可能学习那
个国家坏的一面,至少就对未成年人保护上,美帝和加拿大的很多方式都值得借鉴的,
国与国之间的实力对抗,首要则在于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素养高低,然后才会是其他的元
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