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发帖数: 139 | |
s**u 发帖数: 9035 | 2 There is more information on immigration board, or you can see be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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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s**u 的大作中提到】 : There is more information on immigration board, or you can see below : www.trackg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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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4 再谈递交绿卡申请后还能保持F/M/J身份吗?
发文时间: 2010年09月27日 20:23:42
按照移民法的规定,F1、M和J1均属于非移民身份。申请F1/M签证时如果申请人被签证
官认定有移民倾向, 其签证申请会因此而被拒绝。
那么,在美国持有F1/M或J1身份的外籍人士,一旦递交了绿卡申请,是否还可以保持其
原有非移民身份?答案是有可能。但是,对于是否仍能享有非移民身份的有关福利,以
及有关SEVIS记录如何处理尚无定论。
由于没有美国雇主的支持,F1学生以及J1学者多是通过EB1(特殊人才)或NIW(国家利
益豁免)等途径申请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其申请程序通常分为两部:1、I-140申请,即
绿卡资格申请,是绿卡申请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步骤。I-140的批准通常意味着申请
人获得绿卡不成问题。2、I-485 调整身份申请。I-485递交之后,申请人就不再是非移
民身份,其身份转变为调整身份等待期。I-485批准后申请人即获得绿卡,成为美国永
久居民。
递交了I-140之后, F1学生或J1学者是否还能继续保持非移民身份,移民法中并没有明
确的规定。在我们所接触到的递交了I-140的F1学生中,没有人因为递交了I-140而被取
消其学生身份。我们曾建议这些F1学生就申请绿卡与保持学生身份一事咨询所在学校的
国际学生办公室。所得到的答复不尽相同。有些大学称不了解相关法则,有些则说只要
学生没有获得绿卡, 学校就不会取消其学生身份。 但无论如何,我们总是提醒打算递
交I-140申请的F1学生,如果需要在境外签F1学生签证, 最好在获得签证返回美国之后
再递交I-140申请。
那么,递交了I-485申请后,F1和J1身份又如何呢?
国土安全局对此也没有提供正式的指导意见。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认为学生递交了
调整身份(AOS)申请并不影响其维持非移民身份。BIA在1975年判决的一个案例中推翻
了移民局的决定,判定外国学生在提出移民申请后可以继续维持学生身份。 但是一旦
递交了AOS申请,国际学生或学者可能会很难再获得非移民身份的有关福利。比如,某
些大学负责F1和M学生事务的官员 (DSO)称,一些学生基于AOS的申请拿到了EAD卡,
同时也在申请OPT时拿到了EAD卡。但移民局一直在回避关于递交了AOS的学生能否申请
OPT的问题,并且指出递交了这些学生在填写I-765表申请OPT时应将类别从”(c)(3)”
(F1学生)改为”(c)(9)”(递交了AOS的申请人)。另外,DSO给予F、J和M身份的持有
者很多福利。但实际处理AOS申请人的福利时,却有很多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对于
那些已经递交了AOS申请但又符合F-1其他要求的人提出的延期F-1或学习级别更改的申
请,有的DSO会批准,有的却不会。有的DSO反对这些人申请OPT,有的却建议申请OPT并
鼓励他们在申请时说明已经递交了AOS,而让移民局来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
由于移民局可能因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F-1提出的OPT申请,我们建议在各方面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大家应该先递交OPT申请,然后再递交AOS申请。
负责F1/M学生项目或J1访问学者项目的学校官员应当在什么时间终止递交了AOS的申请
的人的SEVIS记录也是个含糊不清的问题。在2009年6月于洛杉矶召开的外国学生指导委
员会(NAFSA)年会上,国际学生学者交流项目 (SEVP) 有关人士指出,“外籍学生递
交了AOS申请后,如果仍然继续保持F或M身份,那么这个学生的SEVIS记录应持续有效,
直到其AOS申请被批准为止。当AOS申请被批准后,DSO应该终止该学生的SEVIS记录”。
这一说法与2008年移民局与全美律师协会的一次联席会议上的说法一致。
对于很多递交了移民申请的F1/J1人士而言,在AOS申请被批准前尽量保持非移民身份是
明智的,但对于另一些人而言,可能放弃非移民身份所带来的利益更大。保持非移民身
份最重要的好处在于在某些意外情况下得以继续非移民身份的可能性更大,比如必须撤
回AOS的申请时。根据以上的分析,大家应当了解到,国际学生或学者提出AOS申请后,
在该申请被批准以前,是否应当保持,或试图保持非移民身份是一个值得仔细分析的问
题。我们建议您应向专业的移民律师咨询。 |
s**u 发帖数: 9035 | 5 发信人: shmu (shmu), 信区: Postdoc
标 题: 一来美国就递上EB2申请,4年4个月拿卡(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ug 8 06:53:05 2011, 美东)
From below post, we can see earlier EB2-NIW applicaiton is quite important
for Chinese postdocs whether you finish your J waiver or not.
I knew a Chinese postdoc, when she came to USA, she was 42 year-old (her
daughter was 14 year-old that time), she didn't know what she wanted to do,
after 6
years, she started EB2-NIW application, it seems too late for her and her
family (her daughter is 20 year-old now and still using H4 visa, she
cannot get green card before 21 year-old with her family).
发信人: pangns (pang), 信区: EB23
标 题: 03-27-07拿到卡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ug 6 19:55:22 2011, 美东)
今天下午打开信箱,卡卡和welcome notice静悄悄地躺在那儿了。也没啥激动,都麻木
了。
NIW,NSC
PD:03-27-2007
RD:09-12-2007
I-140 Approved on 08-02-2007
07年九月打过一次指纹。中间跨州换过工作,一直担心REF,结果啥事都没有。想想也
没啥好抱怨的,一来美国就递上申请,几个月后就排期放开,拿到AP,EAD,4年4个月拿
到卡。
祝大家都早日变绿。 |
s**u 发帖数: 9035 | 6 发信人: Bentley (宾利), 信区: EB23
标 题: 140提交(或者已经批准)对有效F1签证持有者入境的影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ug 28 18:29:52 2011, 美东)
诚心请教:
老公eb2的140已经提交(还未批准),老婆用还有效的F1签证入境可以吗?会不会影响
后面的485?
如果140已经批准,老婆还能用有效的F1签证入境吗?
谢谢! |
c********o 发帖数: 139 | 7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如题 |
s**u 发帖数: 9035 | 8 There is more information on immigration board, or you can see be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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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10 再谈递交绿卡申请后还能保持F/M/J身份吗?
发文时间: 2010年09月27日 20:23:42
按照移民法的规定,F1、M和J1均属于非移民身份。申请F1/M签证时如果申请人被签证
官认定有移民倾向, 其签证申请会因此而被拒绝。
那么,在美国持有F1/M或J1身份的外籍人士,一旦递交了绿卡申请,是否还可以保持其
原有非移民身份?答案是有可能。但是,对于是否仍能享有非移民身份的有关福利,以
及有关SEVIS记录如何处理尚无定论。
由于没有美国雇主的支持,F1学生以及J1学者多是通过EB1(特殊人才)或NIW(国家利
益豁免)等途径申请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其申请程序通常分为两部:1、I-140申请,即
绿卡资格申请,是绿卡申请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步骤。I-140的批准通常意味着申请
人获得绿卡不成问题。2、I-485 调整身份申请。I-485递交之后,申请人就不再是非移
民身份,其身份转变为调整身份等待期。I-485批准后申请人即获得绿卡,成为美国永
久居民。
递交了I-140之后, F1学生或J1学者是否还能继续保持非移民身份,移民法中并没有明
确的规定。在我们所接触到的递交了I-140的F1学生中,没有人因为递交了I-140而被取
消其学生身份。我们曾建议这些F1学生就申请绿卡与保持学生身份一事咨询所在学校的
国际学生办公室。所得到的答复不尽相同。有些大学称不了解相关法则,有些则说只要
学生没有获得绿卡, 学校就不会取消其学生身份。 但无论如何,我们总是提醒打算递
交I-140申请的F1学生,如果需要在境外签F1学生签证, 最好在获得签证返回美国之后
再递交I-140申请。
那么,递交了I-485申请后,F1和J1身份又如何呢?
国土安全局对此也没有提供正式的指导意见。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认为学生递交了
调整身份(AOS)申请并不影响其维持非移民身份。BIA在1975年判决的一个案例中推翻
了移民局的决定,判定外国学生在提出移民申请后可以继续维持学生身份。 但是一旦
递交了AOS申请,国际学生或学者可能会很难再获得非移民身份的有关福利。比如,某
些大学负责F1和M学生事务的官员 (DSO)称,一些学生基于AOS的申请拿到了EAD卡,
同时也在申请OPT时拿到了EAD卡。但移民局一直在回避关于递交了AOS的学生能否申请
OPT的问题,并且指出递交了这些学生在填写I-765表申请OPT时应将类别从”(c)(3)”
(F1学生)改为”(c)(9)”(递交了AOS的申请人)。另外,DSO给予F、J和M身份的持有
者很多福利。但实际处理AOS申请人的福利时,却有很多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对于
那些已经递交了AOS申请但又符合F-1其他要求的人提出的延期F-1或学习级别更改的申
请,有的DSO会批准,有的却不会。有的DSO反对这些人申请OPT,有的却建议申请OPT并
鼓励他们在申请时说明已经递交了AOS,而让移民局来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
由于移民局可能因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F-1提出的OPT申请,我们建议在各方面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大家应该先递交OPT申请,然后再递交AOS申请。
负责F1/M学生项目或J1访问学者项目的学校官员应当在什么时间终止递交了AOS的申请
的人的SEVIS记录也是个含糊不清的问题。在2009年6月于洛杉矶召开的外国学生指导委
员会(NAFSA)年会上,国际学生学者交流项目 (SEVP) 有关人士指出,“外籍学生递
交了AOS申请后,如果仍然继续保持F或M身份,那么这个学生的SEVIS记录应持续有效,
直到其AOS申请被批准为止。当AOS申请被批准后,DSO应该终止该学生的SEVIS记录”。
这一说法与2008年移民局与全美律师协会的一次联席会议上的说法一致。
对于很多递交了移民申请的F1/J1人士而言,在AOS申请被批准前尽量保持非移民身份是
明智的,但对于另一些人而言,可能放弃非移民身份所带来的利益更大。保持非移民身
份最重要的好处在于在某些意外情况下得以继续非移民身份的可能性更大,比如必须撤
回AOS的申请时。根据以上的分析,大家应当了解到,国际学生或学者提出AOS申请后,
在该申请被批准以前,是否应当保持,或试图保持非移民身份是一个值得仔细分析的问
题。我们建议您应向专业的移民律师咨询。
美国绿卡申请入门 2008-01-06 18:42:38
索引:1) 工作移民 (EB-1a/1b/2/3, Degree, NIW, multi I-140s); 2) 亲属移民 (Marriage); 3) 绿卡过程
美国绿卡申请入门
- pjiang -
相对于申请中国的永久居住,申请美国的绿卡似乎要容易一些。
通常来说,申请美国绿卡有两条路可走。一是通过工作移民,一是通过亲属关系来移民。不管是走哪条路,都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申请人为受益人提出绿卡资格申请 (I-140 / I-130),第二步是受益人在境内进行身份调整 (I-485),或在境外使馆申请移民签证 (Consular Processing - CP).
大多数的同学,从国内来美读书,然后工作,走的多是工作移民途径。工作移民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 按照类别主要有三(宗教及投资人士属类此不赘述):1) 杰出人才;2) 高学位人士;3) 专业人士。这三类申请要求各异,获得绿卡的等待时间也大不相同。
除了 EB-1a/NIW 可以是 self-petitioner,EB-1b/PERM 必须由雇主提出申请。
杰出人才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方面,享有国家级声誉的人士。这一类 (EB-1) 不申请需要劳工纸,细分如下。
EB-1a - Extraordinary Ability Aliens
此类申请,不需要雇用证明。但条件较为苛刻,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 获得过国家/国际级大奖;
2. 拥有会员资格;
3. 被主要媒体报道;
4. 独自/共同评审过他人工作;
5. 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商业等领域有显著贡献;
6. 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有学术文章;
7. 其工作作品曾经参展;
8. 在著名机构任领导职位;
9. 你有高薪下属;
10. 其艺术作品具有商业成就。
EB-1b -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此类申请,需要有雇用证明,受益人必须在学术领域至少工作了三年,且满足下列条件中任何两条:
1. 获得杰出奖;
2. 拥有会员资格;
3. 有专业报道;
4. 独自/共同评审过他人工作;
5. 有科学、学术上的贡献;
6. 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有学术文章。
杰出人才 EB-1c 的跨国公司经理类 (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 略。
经常有人混淆成“特殊人才”。杰出人才 (Extraordinary/Outstanding) 和特殊人才 (Special) 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杰出人才是说这个人干的东西是别人也能干的,但是这个人干的比其他人要好很多;特殊人才说的是这个人干的东西,是别人干不了的。
美国的移民法没有“特殊人才”一类。
举个例子,别人跑100米要15秒,而你才9.58秒。恭喜你,符合条件一。但是,如果你象孙悟空一样,能飞个十万八千里。抱歉,还是不能因此申请美国移民。
EB-2 -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or an Alien of Exceptional Ability
高学位人士是指雇用职位要求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在取得学士学位后有 5 年相关经验)。注意,这一要求是工作职位的要求,你本身拥有高学历并不一定能申请此类。
坛中大多数的同学都是申请的这一类,其中又有 PERM 和 NIW 之分。
常规的 PERM 是指申请由雇主提出,并且需要先有劳工纸 ETA-9089 (过去 RIR 是 ETA-750) 的批准。
NIW 即所谓国家利益豁免,是说你所从事的工作对美国而言,具有国家一级的利益,你因此要求豁免劳工纸(但仍需要提交 ETA-750B). NIW 的申请,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受益人可以自己申请。这里的豁免,是仅指劳工纸的豁免。其它和 PERM 完全一样。
EB-3 - a Professional
专业人士 (EB-3) 是指雇用职位要求有学士学位 (或无学位但有 2 年相关经验)。同样,这是职位的要求。
这一类的申请,和 EB-2 PERM 差不多,除了学位的要求稍低之外。因为劳工纸的缘故,申请须由雇主提出。无 NIW 一说。
由上可以看出,雇主申请型有 EB-1b, EB-2 PERM 和 EB-3; 而自己申请则是 EB-1a, EB-2 NIW 两类。
理所当然,EB-1 最快,由于排期总是当前,顺利的话从开始申请到收到绿卡不超过六个月。EB-2 次之,通常在 2-3 年之间。EB-3 的时间就要长一些,在五年左右。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有 Name Check 的问题,其造成的延误无人可以准确地断言。
对绿卡申请要求不太清楚的同学,经常会错误地认为有博士学位就可以申请 EB-1,硕士学位申请 EB-2,学士 EB-3.
其实,申请 EB-1 类并无学位要求一说,任何学位的拥有者或是无学位人士,都能提出申请。
EB-2 和 EB-3 虽然有学位的要求,不少同学误解为是只要自己拥有该级学位,就可以申请对应的类别。不是这样的。这个学位的要求,是指该职位对学位的要求。比如说有一个职位只有 BS 的要求,即使你有 Ph.D.,在那个位置上也只能申请 EB-3 类,--除非雇主能够把职位要求改为 MS,或者你另谋高就。--这一点要特别注意才是。
这个学位,不是非得是在美国拿到的不可。
对于学历不足的同学,可以用工作经验来顶,美国境外的工作经验也是算数的。但这个经验必须是在另外一个公司,或是另外一个职位上获得的。不能因为你现在已经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五年,就打个广告要 5-year experience.
同理,你在某一个 BS 的职位上工作了五年,也不能把你的 EB-3 转成 EB-2.
另外常见的误解是关于 NIW. 如前所述,NIW 嫡属 EB-2 类,与同类的 PERM 排期一样,唯一的区别只是不需要申请劳工纸而已,相关领域的工作职位还是要有的。由于以前的劳工纸的申请费时颇长,且 I-485 处理较快,所以走 NIW 比 EB-2 LC 能省时间。随着 PERM 处理的加快,以及 I-485 的延缓,NIW 在时间上的优势也越来越小。
NIW 的好处是,对雇主的依赖性不如 PERM 那样强,用不着老板来签字,所以成为与老板关系微妙的同学的首选(尤其是 F-1 身份的同学--个别 F-1 身份的优秀人才是 EB-1a)。这样,即使在 I-485 提交 180 天之内跳槽,也不存在任何的风险。另外,因为没有 ETA-750 的要求,广告费用也能省下来。
但是要认识到,NIW 虽然不需要劳工纸,对永久性的工作职位的要求是一致的,你不能没有工作 offer 就来申请。
另外,NIW 有一大麻烦,两大命穴。麻烦是要准备 6-7 推荐信,其中的苦楚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了解。两大命穴则是经常被移民局 RFE 到,试论证你为什么不能申请 PERM ("the national interest would be adversely affected if a labor certification were required"),或试论证你的工作对美国的利益有全国范围的影响 ("the proposed research employments has substantial intrinsic merit and would be national in scope")。
注意:你在回 RFE 时,通常来说只能用提交 NIW I-140 之前的材料,之后的文章、引用等是不会被参考的。
因为 "2. Please submit any avaialble additional documentary evidence that, as of the petition priority date, you had a degree of influence on your field that distinguishes you from other researchers/scientists with comparable academic/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新的推荐信,可以递交。
建议阅读"NIW申请如何避免和应对移民局发出的RFE"。
如果在你开始联系推荐信的时候,就开始打广告申请 PERM,你走 PERM 比 NIW 不但要快(排期从 PERM 算),而且省事儿(不需要等推荐信,也没有上面提到的两大 RFE 之忧)。
有同学问,可不可以同时递交不同的 I-140 申请?答案是 Yes. 但是请注意,有的不同申请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如果你同时申请 EB-1a 和 EB-1b,那没有什么关系,没有任何的冲突。
倘若你申请 NIW 之后又申请 PERM (EB-2/3),那么移民局拒了你的 NIW,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为什么?既然你能够、而且在申请 PERM,那么就说明你不是一定需要 NIW 的。
还有,在你申请 PERM 时,如果既有 EB-3 也有 EB-2 的,那么你是在招徕移民局对你的特别青睐(也许 DOL 就 audit 了)。因为同一个职位,是不应该有不同的学位的要求。
有的同学以前在 NSC 交了个 NIW 的申请,迟迟没批。现在 TSC 也直接收 I-140 了,在其辖区可以再交份 NIW 吗?法不禁即可行,--移民局没有不许可的规定。
对于 PERM 的 I-140 也是如此。只要有公司愿意给你办绿卡,甭管有几个。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我必须先申请到 H-1B 之后才可以提交 I-140,是吗?
--任何身份都可以提交 I-140,甚至你不在美国。
如果我已经提交了相互冲突的 I-140 申请们,我要撤回来一个吗?
--为什么不给移民局一个批准你的机会?大不了就是被拒。
如果有一个 I-140 已经批了,后面的 I-140 因为与前面的相冲突,会使得 USCIS 废止前面的批准书吗?
--移民局仅仅废止因作假而批准的申请。
移民局会因为我提交了多个 I-140 而拒掉么?
--移民局的手册中没有这样一条拒 I-140 的规定。
当你的多个 I-140 都批了,恭喜你。挑个优先级别高(通常排期快)的来办 I-485. 有的同学先批了一个 EB-1a,NIW 后来却被拒了。拒掉的 I-140 对批准了的没有影响,不管是先批的还是后批的。不同的 I-140 之间没有关联。最后行为规则 (Last Action Rule) 不适用于此。
还有要注意的一点是,递交雇主支持型的 I-140 时所表明的意向是,当受益人拿到绿卡时就为该雇主工作,这里并没有要求受益人在 I-140 递交时必须正在为该雇主工作。所以在校学生,不是只有 NIW 一条路可走。
又由于 AC-21,受益人在递交 I-485 之后可以更换雇主(参见“试释 I-485 pending 换工作的 180 天”),所以技术上说,一个你从未为之工作过的雇主,是可以为你申请绿卡的。其要点是,当你的 I-485 在审批的时候,你必须有一份与 I-140 上的相同或相似的工作。That's all.
因为雇主支持型的申请,其 I-140 是由雇主提交的。故而命脉捏在别人的手里面。在 I-140 被批准之前,雇主可以随时撤回;在 I-140 批准之后,雇主也可以在你递交 I-485 的 180 天之内废止。如果你的 I-485 已经 pending 180 天了,你就没了后顾之忧。所以,人们一般都依此而在 180 天之后才更换雇主,--虽然你不必如此(只要雇主承诺不撤 I-140 即可)。
对于 EB 申请,每年中国大陆出生的名额是 9,800 (140,000 的 7%)。其中 1, 2, 3 类各占 28.6%(剩余名额为由宗教及投资人士使用),年度内未能使用掉的名额,不能带到下一年度,但上一类别未能使用的名额可以转入下一类别在同一年度内使用。
这里的年度是指每年 10 月 1 日开始的财政年度。
由于有上面名额限制的问题,排期的概念被引入了进来。所谓排期,是指开始绿卡申请的第一天。如果申请了 PERM,那么是 DOL 收到劳工纸申请的那一天;否则,是 USCIS 接到 I-140 申请的那一天(或 eFiling 的那一天)。
每个月的上半旬,国务院会在 Visa Bulletin 上公布下一月的排期。
职业移民的申请分两步走,分别是 I-140 和 I-485. I-485 只有在受益人的排期当前时,才能提交;也只有在受益人的排期当前时,才能被批准。
关于 I-140 和 I-485 的填表,请参考“申请职业移民用 I-140”,“手把手帮着填 I-485 和 G-325A”。有关 I-485 的处理过程及排期的概念,请阅“漫谈 I-485 的处理程序”
亲属移民(Family Based Immigration),则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亲属移民的申请者,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是绿卡持有者。美国公民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移民;对于绿卡身份,则只能申请配偶或未婚子女移民。
亲属移民的名额是 226,000,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也存在排期的问题。
亲属移民的类别是这样来划分的:
FB-1 公民之未婚子女 (Sons and Daughters)(名额是 23,400)
FB-2a 绿卡的配偶、不足 21 岁之未婚子女(名额是 114,200 x 77%)
FB-2b 绿卡的 21 岁以上未婚子女(名额是 114,200 x 23%)
FB-3 公民之已婚子女(名额是 23,400)
FB-4 成年公民(21 岁以上)之兄弟姊妹(名额是 65,000)
同样,上一类别未能使用完的名额可以转入下一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对于公民的配偶、不足 21 岁之未婚子女 (Children),成年公民(21 岁以上)的父母,没有排期和名额的问题。
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都不能申请绿卡,只能是自己的父母。如果只有绿卡,则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申请。
当上面的受益人是以 B-2 探亲签证入境时,绿卡申请不宜操之过急。一般 B-2 入境都有半年的停留期,不妨等到还剩一两个月时再开始申请。
申请时即使受益人的 I-94 已经过期,也没有关系。无罚款一事儿。
下面是 2008/01 的 FB 排期(中国大陆)。
Jan of 2008 - China
1st
2A
2B
3rd
4th
01FEB02
22FEB03
22NOV98
08MAY00
01NOV96
可以看到,绿卡的配偶 (FB-2a) 排期在五年左右,公民的兄弟姊妹 (FB-4) 排期则在十年以上。
之所以特别提到 FB-2a,是因为这种情况常给人错误的感觉。
在文学作品中,通常的情节是找个有身份(绿卡)的人嫁了,自己也就因此也有了合法的身份。这是严重的误导呀!
如果你和有绿卡的人结婚,然后你的配偶为你申请绿卡,就属此类。
从上面的排期可以看到,你已经在美国境内的话,在配偶为你提出 I-130 申请之后,自己必须维持五年左右的合法身份,才能够步入绿卡的第二阶段 I-485。你尚在国外的话,则必须等待五年左右才能申请移民签证。在此期间,因为移民倾向你很难获得任何非移民签证来美,除非是 H-1/L-1 (三年之后可以申请 V 如果 PD 早于 12/21/00)。
一个好的替代方法,是等你的配偶转成公民之后(最多也是五年),你就可以马上申请调整身份(或申请移民签证),而没有排期的久等了。
所以说,解决之道是和公民成婚,仅有绿卡还是不够的。
更新:自从 2010/6 移民局将多米尼加剥离出去,排期显著缩短。2010/9 的中国 F-2A 排期为 01JAN10 了,不到一年。
注意,这里的重点是婚姻在绿卡之后。
如果结婚是在配偶的绿卡批准之前,即使拖到配偶的 EB 绿卡批准之后你才提出申请,你仍在 EB 之列(并且享用配偶的排期和类别)而不属于 FB. 你在排期当前时可以直接提交 I-485,或由配偶拿到绿卡后填 I-824 让你申请签证。所以,在 EB 绿卡批准之前结婚,副申请人的绿卡等待时间将大为缩短。
有人又以为只要配偶的 I-485 批了,自己就可以任何时候都 Follow-to-join. 错了,只有在 PD 当前时(例)。
如王五同学在京工作,有小女岁廿三已婚。王老大旅美多年,混成了公民。王小女想通过王老大移民美国,行得通吗?
可以,只要愿意等。1) 王老大先以 FB4 类申请王五,十年;2) 王五变绿后以 FB-2a 类申请王小女,接着五年。
申请亲属移民,需要的表格,请参考“亲属移民从 I-130 开始”。
除了上面提到的两大类移民,另外还有抽奖移民 (Diversity Immigration) 和难民及政治庇护 (Refugees and Asylees) 两类。中国大陆出生的同学与抽奖无缘。
申请政治庇护,多是两种。一是计划生育,二是法轮功。政治庇护的批准,只有在上庭之后方见分晓。一旦被据,限期离境,要么成为“黑”人,只有通过与公民成婚来“漂白”一条路。
在成功地获得了庇护批准之后,你的政治避难行为却使你与中国政府结成了冤家。如果你的护照有了问题,或有其它任何需要中国领馆帮助的事务,就象寡妇死了儿子,没有指望。领馆会要求你签个声明,否则庇护绿卡 (AS6/7/8) 持有者是换不到新护照的。而你一旦签了,移民局又会来找你的麻烦,关于你当初申请庇护的真实性,绿卡被因此吊销也是说不准的。
政治避难批准之后,可以申请到美国的旅行证,但只能用于中国之外的旅行(申请不到中国签证)。想要回国的话,恐怕得熬到五年之后拿到美国护照的时候了。
在略述了绿卡申请的两大类之后,我们来看看整个绿卡的申请过程。
找到一份工作,同时公司同意为你申请绿卡;
公司刊登广告(招你时的广告也可);
公司申请劳工纸 ETA-9089 (PERM) ;
公司提交 I-140 (EB-1b 类可免广告/劳工纸);
或自己提交 I-140 (EB-1a/NIW).
在 I-140 提交的同时或以后(不论其是否已经批准),只要你的排期当前,就可以在美国境内提交 I-485. 在交 I-485 之前,你需要进行移民体检(也可以先不交 I-693 而等 RFE)。
I-140 的申请只与主申请人有关,副申请人是在 I-485 阶段才加入进来。
如果把 I-140 换成 I-130,就成了亲属移民的情况。
由申请绿卡的第一步 I-140 到第二步 I-485(或 CP),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只要批准的申请没有被撤消,任何时候都可以迈出第二步(I-485 要在排期当前的前提下),或永远原地踏步。副申请人递交 I-485,也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可以在主申请人绿卡批准之后,只要排期当前即可。
在提交 I-140/I-485 之后,你就有了移民倾向,想在境内进行单纯非移民身份的延期和转换,就有了限制。同样,这个时候你离境之后想再申请非移民签证,也是很难得到的。
H-1/4 和 L-1/2 是移民局认可的,具有移民/非移民双重倾向的身份/签证。所以转换或维持这样的身份、申请这样的签证,对于 I-140/I-485 没有任何的影响。
相反,如果是 B/F/J/TN 等,要么不会批准,即使批准了也会给绿卡申请带来负面的效果。
在 I-485 提交的同时或以后(只要还在 pending),你自己可以随时申请 AP/EAD. AP 是让你在一定时期内能够不需要签证而返回美国,而 EAD 是赋予你不受限制的在美国的工作权利。
依赖于你提交 I-485 时的非移民身份,使用 AP/EAD 会使你的非移民身份失效而变成单纯的 AOS. 尔后,如果你的 I-140 被拒而造成 I-485 的被拒,或 I-140 批了而 I-485 被拒,你的 AOS 身份就丧失了基础,面临立即离境的局面。
如果你在境外时,你的 I-485 被拒(或 I-140 被拒),在 30 天之内你仍可以用 AP 入境(因为你有上诉的权利)。上诉期之外,你可以凭有效签证入境。
I-485 提交之后,移民局会通知你去打指纹。
移民局还要对你进行背景调查,其中由 FBI 进行的 Name Check 是通常延误的罪魁祸首。如果两、三年也没有结果,可以寻求外界帮助、或打官司 WOM.
如果在提交 I-485 之后,排期倒退,你的 I-485 的处理不受影响,但绿卡的批准则要等到排期的再次当前。
一旦你开始了移民申请,你的 H-1 身份可以超出六年。在提交I-485 180 天之后,可以更换雇主,请留意 "same/similar" 的问题。
在 I-140/I-485 的申请过程中,移民局可以要求提供更多的材料,谓之 RFE. 请尽早回复。
I-485 的处理中,是否需要面试是各异的。工作绿卡申请人,可以无需面试。
亲属移民一般都经过面试。
I-485 的处理程序,在"漫谈 I-485 的处理程序"中做了介绍。
凭 Receipt# 你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查看你的申请状态,并可在注册之后要求移民局把状态的更新 email 给你。
如果要和移民局联系,Infopass 是有效的方法,另外还可以写信和打电话。
在绿卡的申请过程当中,如果你有多个的 I-140 申请,或者你的配偶非大陆出生,你可以参考"I-140/I-485 申请之技巧若干"一文。
在绿卡批准之后,你有一些要注意的事项,如白皮书的申请和 Selective Service 的登记,因为这些会影响你以后的入籍申请。
当你具有绿卡身份五年,且在美国居留超过 30 个月(若离境半年以上则居留记数从零起算),并且年满 18 周岁,可以申请入籍。
如果你的配偶在过去三年是公民,而且你们已经结婚三年且在共同生活,则条件降为三年居留超过 18 个月。注意,这里并没有要求你的绿卡必须是基于 FB 的,即使你拿的是 EB 绿卡,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仍可提前申请入籍。
申请表格 N-400 可以提前三个月递交。申请入籍时除了需要再次接受 Name Check 的折磨,还有英文考试。
在你拿到公民证书之后,就可以开始新的一轮绿卡的申请,为你的父母,还有兄妹。后面的故事,由 I-130 来主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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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11 发信人: shmu (shmu), 信区: Postdoc
标 题: 一来美国就递上EB2申请,4年4个月拿卡(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ug 8 06:53:05 2011, 美东)
From below post, we can see earlier EB2-NIW applicaiton is quite important
for Chinese postdocs whether you finish your J waiver or not.
建议刚来到美国的新博后,要想好自己是否要在美国扎根。如果决定了后,要马上办理
NIW-I140.过几年办理豁免后,排期一到可以递交I-485,顺利拿到绿卡。
我们小区有位大姐,42岁来美国(当时孩子14岁),一直没有想好人生道路咋走,6年
后才办理NIW-I140,结果把孩子的绿卡和前途也耽误了。现在孩子20岁,没有绿卡,SSN和驾
照,大学毕业后找工作很成问题。如果她一来到美国办理NIW-I140, 这样的事情不应发生。
祝愿大家中秋快乐。
发信人: pangns (pang), 信区: EB23
标 题: 03-27-07拿到卡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ug 6 19:55:22 2011, 美东)
今天下午打开信箱,卡卡和welcome notice静悄悄地躺在那儿了。也没啥激动,都麻木
了。
NIW,NSC
PD:03-27-2007
RD:09-12-2007
I-140 Approved on 08-02-2007
07年九月打过一次指纹。中间跨州换过工作,一直担心REF,结果啥事都没有。想想也
没啥好抱怨的,一来美国就递上申请,几个月后就排期放开,拿到AP,EAD,4年4个月拿
到卡。
祝大家都早日变绿。 |
s**u 发帖数: 9035 | 12 发信人: Bentley (宾利), 信区: EB23
标 题: 140提交(或者已经批准)对有效F1签证持有者入境的影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ug 28 18:29:52 2011, 美东)
诚心请教:
老公eb2的140已经提交(还未批准),老婆用还有效的F1签证入境可以吗?会不会影响
后面的485?
如果140已经批准,老婆还能用有效的F1签证入境吗?
谢谢! |
s**u 发帖数: 9035 | 13 发信人: luckychild1 (福娃), 信区: Immigration
标 题: 请教板上的大大们:J1 绿卡申请的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Nov 18 12:22:50 2011, 美东)
请问,J1waiver 后是不是必须要转成H1B 才能完成绿卡
的申请? 由于各种原因,我已基本不可能拿到H1B,这样还有可能申请绿卡吗?
哪位有经验的或身边有实例的分享一下不用的话该咋操作?谢谢! |
c******i 发帖数: 137 | |
s**u 发帖数: 9035 | 15 发信人: luckychild1 (福娃), 信区: Immigration
标 题: 请教板上的大大们:J1 绿卡申请的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Nov 18 12:22:50 2011, 美东)
请问,J1waiver 后是不是必须要转成H1B 才能完成绿卡
的申请? 由于各种原因,我已基本不可能拿到H1B,这样还有可能申请绿卡吗?
哪位有经验的或身边有实例的分享一下不用的话该咋操作?谢谢! |
c******i 发帖数: 137 | |
z********e 发帖数: 789 | |
s**u 发帖数: 9035 | 18
【在 z********e 的大作中提到】 : 好东西啊,解释的很清楚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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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19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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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7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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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21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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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22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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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23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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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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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25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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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26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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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27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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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28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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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发帖数: 143 | 29 说得很中肯很在理,一针见血
【在 s**u 的大作中提到】 : 再谈递交绿卡申请后还能保持F/M/J身份吗? : 发文时间: 2010年09月27日 20:23:42 : 按照移民法的规定,F1、M和J1均属于非移民身份。申请F1/M签证时如果申请人被签证 : 官认定有移民倾向, 其签证申请会因此而被拒绝。 : 那么,在美国持有F1/M或J1身份的外籍人士,一旦递交了绿卡申请,是否还可以保持其 : 原有非移民身份?答案是有可能。但是,对于是否仍能享有非移民身份的有关福利,以 : 及有关SEVIS记录如何处理尚无定论。 : 由于没有美国雇主的支持,F1学生以及J1学者多是通过EB1(特殊人才)或NIW(国家利 : 益豁免)等途径申请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其申请程序通常分为两部:1、I-140申请,即 : 绿卡资格申请,是绿卡申请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步骤。I-140的批准通常意味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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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发帖数: 143 | 30 说得很中肯很在理,一针见血
【在 s**u 的大作中提到】 : 再谈递交绿卡申请后还能保持F/M/J身份吗? : 发文时间: 2010年09月27日 20:23:42 : 按照移民法的规定,F1、M和J1均属于非移民身份。申请F1/M签证时如果申请人被签证 : 官认定有移民倾向, 其签证申请会因此而被拒绝。 : 那么,在美国持有F1/M或J1身份的外籍人士,一旦递交了绿卡申请,是否还可以保持其 : 原有非移民身份?答案是有可能。但是,对于是否仍能享有非移民身份的有关福利,以 : 及有关SEVIS记录如何处理尚无定论。 : 由于没有美国雇主的支持,F1学生以及J1学者多是通过EB1(特殊人才)或NIW(国家利 : 益豁免)等途径申请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其申请程序通常分为两部:1、I-140申请,即 : 绿卡资格申请,是绿卡申请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步骤。I-140的批准通常意味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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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31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博士后时申请绿卡哪里去做自己文章的媒体报道啊? :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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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 发帖数: 1 | 38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website!
【在 s**u 的大作中提到】 : There is more information on immigration board, or you can see below : www.trackg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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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9035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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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 发帖数: 1 | 40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web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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