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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 发帖数: 9698 | 1 修租约 大都会博物馆有权收门票
发布于 2013-10-25, 周五 02:58
【侨报讯】为了把四十几来的模糊的法律清晰化,彭博政府已修订纽约市与大都会
艺术博物馆的租赁合约,明确规定大都会博物馆收取建议门票费。修订的合约还规定,
特别展览也可以收费,这是艺术世界的一种通行的做法,但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
大都会博物馆反对这样做。
据纽约时报报道,大都会博物馆坐落在纽约市有土地上,最近的两起州法院的案子
让它是否可以收门票的问题变得引人注目。案子诉称,根据最初的1878年租赁土地合约
,大都会博物馆无权收取门票,但是,大都会博物馆误导参观者,让参观者认为必须付
费。大都会博物馆在法庭上辩称,它与纽约市1970年的协议赋予它收费的权利,尽管那
种权利从来没有写进租赁协议。
由于存在这些争议,市政府官员最近提出对模糊的地方进行澄清。周四,大都会博
物馆说,它已与市府签署了一项修改后的租赁,新租约允许博物馆“对它的向公众开放
的永久性展馆设定准入条款,包括收取门票。”虽然修改后的租约没有给大都会博物馆
任何新的收费权力,现在它正式规定大都会博物馆(在经过市府的批准情况下)能够对
特别展览,团体参观和其他项目收取额外的费用,甚至能够把门票收费强制化。但是该
博物馆负责监管入场和提供参观者服务的公共事务高级副总裁哈罗德·霍尔泽说,“我
们没有把上述任何规定制度化,我们也没有计划来制定计划。”
霍尔泽说,“修正协议所做的是保留博物馆有这样做的权利,我们认为在对门票进
行法律挑战的情况下,这样做事至关重要,因为门票问题已经构成我们运营预算的威胁
的一部分。”修正的租约规定,任何费用的变化都必须取得市政府的批准,这些将综合
考虑“根据博物馆承诺服务公众和纽约市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博物馆的财政需要。”
正像博物馆在诉讼中抗辩的那样,它强调其门票都是随意的,并表示为不额外收取
许多特殊展览的门票费而自豪。 | G***Y 发帖数: 9698 | 2 法官:大都会博物馆有权收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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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3-10-31, 周四 16:43
【侨报纽约网报道】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不少游客纷纷抱怨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
馆(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误导民众支付25美元的建议参观费用,后来此案闹
上法庭。纽约州最高法院周二做出部分判决,支持博物馆方面有权收取门票。
根据《纽约时报》报道,大都会博物馆于1878年与纽约市签订的租赁协议,以及纽
约州19世纪颁布的对博物馆的保护法律显示,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并没有合法权利对游客
征收建议门票费用。然而这一举动存在至今已超过40年。
法官Shirley Werner Kornreich表示,1893年州法颁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大都会
博物馆提供州级别的支持,但该法律同时特别要求,该博物馆每周有五天须对游客免费
开放。
不过,法官在周二仅作出一部分判决,宣布大都会博物馆可收取门票费,但对其误
导游客支付建议门票费用并未产生最后的判决结果,这部分诉讼将继续进行。(编译:
林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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