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 发帖数: 483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发信人: sejie (JIESE),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新婚姻法,WSN们赶快海归吧!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12 09:55:54 2011, 美东)
8月12日,最高法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婚外同居
需约定补偿”条。该司法解释将于明日(8月13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
后用夫妻共同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
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
贷款为产权登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男人们再也不用担心女人为了房子嫁给他们了,而且男人离婚,包二奶都没经济利益上
的损失。呵呵! | p******a 发帖数: 483 | 2 这法律出的真是及时。现在国内形势都失去控制了。很多老头都失去了配偶。因为国内
的空气,食物都有问题。结果来了一堆50的大妈。都是看准了老头房子。
海归回去,都是马上和这里的太太离婚。然后只要付房子的首付,有个淮海路之类的好
地段的房子,很多女小三都是奉子成婚啊。
对老人来说,女儿再贴心小棉袄,也不如人家陪你贴肉睡觉啊。
对海归来说,现在都流行买房产,招小三。
形势很吓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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