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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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监察委
员会公安部全国妇联建议信
尊敬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监
察委员会公安部全国妇联:
我叫杜家骏,系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役军人、贵州省兴义市公安局退休民警、律师,
现在我就今年持续发酵的江苏省徐州市丰城县八孩母亲小花梅(暂名)被残害事件,向
您们阐述如下个人建议,恳请采纳。
一、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民(以下简称董某)等涉案人员的处理
我认为董某(不排除还有其他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
而非仅非法拘禁罪,应数罪并罚判处董某死刑立即执行。
现有关部门虽未发布小花梅出身年月信息,但从传闻的小花梅长子已23岁,最小女儿已
数岁情况可知,小花梅在董某家已被非法拘禁至少23年以上。现今小花梅情况是,生育
8孩,精神失常,牙齿仅剩2颗,被非法拘禁在卫生、通风、御寒、饮食条件极差的房间
生活。
上述情况已证实董某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罪。
1、关于强奸罪
董某长期、持续违反小花梅意志(女性性自主权),采用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
暴力方式强奸小花梅,导致其生育8子女(不排除更多),已构成强奸罪。如小花梅落
入董某魔爪时未满14岁,则不管小花梅是否同意,董某同小花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
于强奸幼女行为,应以强奸罪重处;如小花梅已满14岁,但系精神残疾人(精神病人)
或痴呆者(严重程度的),由于其不能完全辩识自己的行为,无性防卫能力,属于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故尔董某在任何情况下同其发生性关系,都应以强奸罪重处;如小花梅
已成年,由于董某长期持续对其采用非法拘禁、威胁、暴力殴打和故意伤害等手段,强
行同孤立无援的小花梅发生性关系,亦应以强奸罪重处。
2、关于故意伤害罪
小花梅身体和精神现在至少已呈现两方面严重受伤害后果,首先是小花梅仅有2枚牙齿
,而正常人一般有28枚到32枚牙齿,如小花梅牙齿系董某(不排除其他人)暴力打掉或
因暴力伤害受伤而脱落,仅剩余2枚牙齿,则属于重度受伤,则董某之行为构成故意伤
害罪,且是致人重伤。因为依《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2重伤二级n条规定,牙齿
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构成重伤二级,小花梅牙齿仅剩余2枚,已是重伤伤情。网传
小花梅牙齿系牙周炎病发导致,未必符合实际,而另一种说法是董某等人故意打掉或用
工具(如钳子)拔掉,这种说法也未必是空穴来风。
其次如小花梅本精神正常,但在董某施暴下成为精神残疾人,则董某之暴行已造成了小
花梅严重受伤后果,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
忍手段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规定,亦应以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重处。
董某此外还涉嫌非法拘禁罪、虐待罪等较轻罪行,不再阐述。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董某长期对小花梅实施强奸和故意伤害等罪,已造成了小花梅生育
8子女、身体重伤(牙齿仅剩2枚)和成为精神残疾人的严重后果,因而董某符合上述两
罪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对其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最高追诉期
是二十年,故而对董某所涉嫌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及其他罪皆在法定追诉期限内,不存
在诉讼时效失效问题。由于董某与小花梅所生8子女系董某非法拘禁期间小花梅所生,
对小花梅、董某、8子女作亲子鉴定即可证实董某之强奸罪;对小花梅作精神病、牙齿
伤情鉴定即可证实董某之故意伤害罪,故此即便小花梅因精神和身体状况已不能作有效
控告,本案无被害人陈述的言词证据,但董某之罪行也已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
董某应以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罪等起诉。
《刑法》关于强奸罪、故意伤害罪之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董某之行为已造成小花梅生育8孩,牙齿基本丧失(仅剩两枚)、成为精神病人的极其
严重后果。其犯罪情节、后果极其严重,罄竹难书,令人发指,天理难容,不杀不足以
平民愤,不杀不足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对其判处极刑合法合理,也顺应民意。故建议
对其从重从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其他涉案人员也应从重从快判处刑罚。
二、对被害人小花梅的救助
小花梅无疑是中国数十年来无数被拐卖女性的代表,她的身上集中汇集了成千上万中国
被拐卖女性所遭受的惨无人道残害。对小花梅现在和今后的救助,体现了中国社会最基
本的良心,也是国家最不容推卸的责任。在小花梅数十年来遭受诸多惨无人道残害时,
当地基层干部、村民知情却不救助,视被拐卖女性被残害为正常,甚至传闻还有共同限
制小花梅人身自由及实施其他侵害现象,此说明当地基层干部、村民已丧失基本法律意
识和做人良知,故小花梅现在乃至事件处理完毕后如留在当地,其是否会受到善待;其
身心是否能够康复;其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等基本权利是否会得到有
效保障还存在疑问。故为了小花梅能够早日康复,弥补国家和社会对其的过失和愧疚,
我建议对小花梅作如下安置。
1、异地治疗、保护
由中央政府出面,将小花梅立即护送至南京、上海或者是成都、昆明等大中城市省级医
院,对小花梅所患牙科、内科、妇科、外科、精神疾病等方面病作全面悉心治疗,直至
全愈为止,所需费用由中央政府或江苏省政府承担。治疗期间,对小花梅做好全面保护
工作,防止其出现健康或生命安全危险。在小花梅住院治疗期间,其被害地的村民、董
某的亲属、小花梅现在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人员看望小花梅应被拒绝,因为这些人员是小
花梅被害的知情不举者、助纣为虐者、制止失职者,其对小花梅的看望不仅无助于小花
梅的康复,相反还可能加重其精神上的负担,加重病情,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妨害案件的
调查,或使小花梅出现意外。但外市、外省爱心组织或爱心人士出于关爱之心探望、帮
助应予允许,因为这有助于小花梅康复,走上新生。
2、妥善安置,保障其后半生生活和医疗等较好待遇
小花梅康复后,中央政府在充分征求其本人、亲人(小花梅遇害地人员、董某亲属及小
花梅所生子女除外)和社会爱心人士意见后,将小花梅接回外省市安置(小花梅家乡最
好),之后由中央政府负责小花余生的住房、生活、医疗等全部费用,使其享有较好生
活和医疗等待遇。无论如何,不应再让小花梅回到那个给她一生带来极度苦难和屈辱之
地,那个县、那个市都不应该,因为那个地方人群的集体麻木和丧失了良知才导致了小
花梅的悲剧,如再让小花梅在原地生活,将是对小花梅仅有正当权益的剥夺,这太残忍!
三、对小花梅所生8个孩子的安置
8个孩子非小花梅正当婚姻所生,也不是小花梅同意的性行为发生后的结果,是小花梅
被董某强奸犯罪的产物,是小花梅无力抗争,甚至连堕胎都不能的产物。小花梅对8个
孩子中还未成年的七个孩子从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没有任何抚养义务,有抚养义务的是董
某这个畜牲、这个强奸犯,如果董某不能抚养,国家来抚养,这是国家的责任,而不是
小花梅的责任。
另,小花梅所生的未成年的7个孩子,由于出生于一个罪恶的家庭,一个对残害妇女无
视的村庄,其心理和人格已遭严重损害而扭曲(从小花梅长子不同情小花梅,反而欲控
告帮助小花梅的爱心人士的行为可知),变得极为愚昧自私,如再在该地生活,恐会贻
害他(她)们一生,建议由当地政府择地分开安置、并辅以心理矫正为宜。
四、对本案的调查及拐卖妇女(含儿童)罪行的现今和长久对策
1、下沉中央调查组,彻底查清案情,严惩渎职,以正视听、以明法纪、以复社会
本案震惊全国,案发地再调查恐不妥当。建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公安部
联合调查,江苏省委省政府配合,严惩渎职,以正视听,以明法纪,以复社会。
2、严刑峻法,严惩犯罪,确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现行《刑法》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规定如下: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
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
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
,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
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
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从《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可知,《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一般情形仅处五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情节严重的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情节特别
严重的,才处死刑。从《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可知,收买被拐买的妇女、儿童的,仅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拐卖妇女
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
,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法律的量刑规定显然过轻,未能全面考虑到中国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
女、儿童犯罪异常严峻,非严刑峻法不足以有效逷制的实际,也未能真正的从拐卖妇女
、儿童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对家庭、被拐卖妇女、儿童的
个体毁灭性来衡量考虑问题。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但影响了社
会的安定,侵犯了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毁灭了被拐卖人的一
生,而且也让被拐卖人的家庭破碎,陷入了一生的苦难。在许多案件中,被拐卖人的亲
属为寻找被害的亲人,耗尽了一家的积蓄,倾家荡产。父母、丈夫、哥哥、姐姐、弟弟
、妹妹、儿女,为亲人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而悲痛,许多人在无望中忧郁成疾,含恨
死去,活着的亲人也一辈子在痛苦中煎熬。可以说,亲人失踪的痛苦对他(她)们的打
击比杀死他(她)们的亲人还要大,因为大多数被杀死的人,尸体总是找得到的,杀人
犯也是大多是会抓住并判刑的,尽管亲人失去了,但也还是能得到些安慰。而自己的亲
人被拐卖了,却什么都没有了。而对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来说,则堕入了地狱、深渊。
女人,甚至还包括幼女被拐卖到偏僻的乡村,被那些毫无人性的男人蹂躏、强奸、虐待
,甚至杀害,她们被作为发泄兽欲的工具,被作为性奴,常年铁链緾身,关在阴暗、寒
冷、闷热的狭小房间里,吃着猪狗食,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病不得医,在强奸、伤害
、虐待乃至杀害中无助地死去,这是何等的悲哀呀!而被拐卖的男女孩,运气好的,在
无孩或喜欢孩子的人家,虽失去至亲,但还不会受到虐待。运气不好的男女孩,被廉养
、被挖眼、被断脚、被断手、被打哑,被扔到街上乞讨,或被强迫卖滛,一辈子生不如
死,永难解脱。
被拐卖到农村的妇女,她身边没有亲人,收买犯及其周围的人,包括男男女女、老老少
少、村组干部大多认为为了传宗接代娶老婆,正常手段娶不到,去抢,去买都合理。反
正不管合不合法、合不合理,抢到、买到的女人就是收买犯的私人物品,是风俗,根本
不管收买犯怎么残害女人。因此收买犯的亲人、整组、整村往往伙同收买犯看管被害妇
女,协力抓捕被害妇女,协力迫害被害妇女,导致被害妇女无法逃生,只能受害。
本次事件如果仅查处个案,恐难以将残害妇女的严重犯罪控制在最低状态。故应严峻施
法,对残害妇女的罪行作最严厉的刑法打击,让犯罪分子同支持与庇护他(她)们的人
员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方可达到止损目的。在此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有关条款作
如下修改。
将《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中“拐卖妇女、儿童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删除;将“情节特别严重
的“改为”严重的“;将没收全部财产改为没收其本人及其家庭的全部财产;针对现实
中也频发拐卖成年男性案例,增加”拐卖14岁以上男性供做苦工、性奴、及摘取其器官
、身体组成部分之用的“,以本条款处罚;拐卖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卖的犯罪分子的亲
属、邻居、所在村、组,基层组织人员及其他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资助、协助、包
庇该类犯罪分子实施拐卖及收买行为的,以本条款同等处罚。
此条款修改后为:拐卖妇女、儿童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其
本人和其家庭全部财产;情节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其本人和其家庭全部财产。拐
卖14岁以上男性供做劳工、性奴、及摘取其器官、身体组成部分之用的“,以本条款处
罚。拐卖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卖的犯罪分子的亲属、邻居、所在村、组,基层组织人员
及其他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资助、协助、包庇该类犯罪分子实施拐卖及收买、或收
买后的其他犯罪行为的,以本条款同等处罚。
将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
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成年男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规定处罚。拐卖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卖的犯罪分子的亲属、邻居、所在村、组,基层组
织人员及其他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资助、协助、包庇该类犯罪分子实施拐卖及收买
后的其他犯罪行为的,以本条款同等处罚。
《刑法》如作上述修改,不仅实现了拐卖和收买同罪,而且以最大限度的财产刑处罚还
剥夺了犯罪分子犯罪及其家庭支持犯罪的资本,将犯罪分子犯罪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在
最大程度减少拐卖和收买女性犯罪,最大程度地保护中国女性、儿童(包括成年男性)
上,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另外不用担心没收犯罪分子本人和其家庭全部财产后,其
家庭其他成员的生存。犯罪分子的家庭,往往是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没收全部财产刑的
适用,将使犯罪分子失去所有的犯罪资本和家庭成员支持,从而使其减少杜绝犯罪,实
现《刑法》效果。
3、开展全民严打斗争,解救被害女性,荡清此类犯罪
拐卖和收买妇女,不仅违反《宪法》,还会对被拐卖妇女和其家庭造成了深重的永远无
法挽回的灾难,对中国国家的声誉和形象造成极其严重影响,甚至会动摇执政基础。故
建议以“八孩母亲被拐卖”事件为契机,立即在全国开展全民严打斗争,彻底消灭拐卖
、收买犯罪,让社会回归正义。
具体方法是:,实行工作一票否决制,全民动员,从村、组干部,到所有的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工作人员,都包干落实到每一个村、组、社区,对每一个角落都开展地毯式调
查,以防新冠疫情的工作精神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对被拐卖的妇女实行全部解救、对受
伤、致残的妇女全部免费救助、医疗;对拐卖和收买中、收买后杀害被拐卖妇女或造成
被拐卖妇女致伤、致残、致精神病的,一律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从重从快严惩;
对纵容、包庇、协助犯罪分子的犯罪分子的亲属、村、组干部、基层干部及其他人员,
不管涉及何人,涉及多少人,一律按犯罪分子所犯之罪处罚,决不宜考虑牵扯人多而放
松打击,否则将事倍功半,功亏一篑。
此外,立即开展全国流浪乞讨人员DNA大检测及身份核查,对身体残疾的乞讨人员及其
幕后唆使、监控人员的身份、是否亲属关系、乞讨原因进行详查,防止犯漏掉犯罪分子
,也顺势解救被拐卖的部分妇女儿童。
中国女性,是母亲、是妻子、是姐妹、是女儿,是同胞,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亲人,
同我们血浓于水!
她们担承着中华民族繁衍的重任;她们肚子里孕育的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没有她们,就
没有中国的未来!
决不能容忍人贩子和收买人对中国女性再继续残害!
四川李莹,这位十二岁的女孩,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拐卖、残害。她的父亲李大忠,那位
曾经保卫中国西藏十多年的军人,保卫了国家,却保卫不了自己的女儿,在自责中含恨
死去,这是多么大的人间悲剧呀!
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你们保卫了国家,你们也应该保卫中国人民、中国女性!
请你们立即努力发现、举报、扭送人贩子,收买人,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将禽兽们魔爪斩断,解救李莹,这是你们作为人民子弟兵、军人、战友的责任!
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你们保卫了国家,你们也应该保卫中国人民、中国女性!
请你们立即努力发现、举报、扭送人贩子,收买人,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将禽兽们魔爪斩断,解救被残害的千千万万中国女性,这是你们作为人民子弟兵、
军人的责任!
伟大的中国退役军人!
伟大的中国参战军人!
伟大的中国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军人!
你们保卫了国家,你们也应该保卫中国女性!
请你们立即努力发现、举报、扭送人贩子,收买人,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将禽兽们魔爪斩断,解救被残害的千千万万中国女性,这是你们作为人民子弟兵、
军人的责任!
人民警察们,请你们努力发现、抓捕人贩子,收买人,将禽兽们魔爪斩断,解救被残害
的千千万万中国女性,这是你们警察的责任!
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民,请你们立即努力发现、举报、扭送人贩子,收买人,配合公安
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禽兽们魔爪斩断,解救被残害的千千万万中国女性,这
是你们作为公民的责任!
即便这些禽兽是你们的父亲母亲、叔叔伯伯、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女儿儿子,侄儿侄
女,你们也要不共戴天,大义灭亲!
这是你们做人的根本!
作为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参战军人,我们曾经保卫了国家,却保卫不了李莹,保卫不了千
千万万被拐卖的中国女性,对此,我深感羞愧!
向李莹和被拐卖中国女性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对不起您们了,真的对不起!
沉痛哀悼在被拐卖、被收买中被杀害和残害的中国女性!
沉痛哀悼在解救被拐卖女性中牺牲的人民警察、善良群众
您们和我们同在!
您们永垂不朽!
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役军人
贵州省兴义市公安局退休民警
律师
杜家骏
2022年2月16日
联系电话:1319529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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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文中提出的对小花梅本人的救助和对其子女的救助,主要由国家和省市政府承担
,还是很合情合理的
b*w
发帖数: 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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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以如果国家介入,八个子女不好办来为拐卖辩护的,可以看看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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