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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itary版 - “呼格案”原专案组长冯志明贪腐近4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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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呼格吉勒图错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
局长。因主办“呼格案”立功受奖,一路升迁。
在2014年12月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之后,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冯志明
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带走接受调查,经查明其贪腐近4000万,现本案已追缴返还执行完毕。
2021年12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冯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
。通知书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冯某某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
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贪污罪一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相关案情细节显示,上述冯某某即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的专案组长冯志明。
贪腐近4000万
上述结案通知书载明,关于冯某某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
、弹药罪、贪污罪一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内07刑初42号
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效力,该院已依法立案执行。
要求缴纳罚金110万元;受贿所得账款人民币3891091元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账
款人民币15万元依法返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对不能说明来源的
财产差额部分人民币34428288.28元予以追缴,合计:39569379.28元。现本案已执行完
毕,予以结案。落款时间是2021年11月25日。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
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
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
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呼格吉
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4年12月1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2016年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通报“呼格吉勒图”冤案追责结果时称,
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
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其中,对时任呼和浩特
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
2016年8月1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涉嫌受贿罪、
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
2016年10月18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
、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对被告人冯
志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贪污罪,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
金人民币1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冯志明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
局局长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13个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伙同妻子金焱(另案处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以明显
高于市场价格出售房产,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3891091元;冯志明对34428288.28元的财
产不能说明来源;私自持有、藏匿4支枪,549发子弹;擅自处分国有资产,将15万元售
车款据为己有。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鉴于冯志明到案后主动交代了部分受贿
事实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
判决。
2017年7月,据媒体报道,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冯志明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曾因主办“呼格案”一路升迁
当年侦破“4•9”女尸案后,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的冯志
明一路升迁。
2002年时,已担任呼和浩特公安局缉毒缉私支队支队长;2006年12月,职务已是呼
和浩特市赛罕区禁毒委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冯志明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政治部一
自称姓涂的工作人员对媒体证实,冯志明还是区分局局长,只是兼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但次年,冯志明的职务已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96年,内蒙古当地媒体刊发的《“四•九”女尸案侦破记》,记录了警方
侦破该案的过程。
根据报道,接到报警后,新城区公安分局政委毅鹏、副局长冯志明,刑警队队长刘
旭,教导员卡腾,刑警队副队长任俊林、赵月星及刑技干警们,立即驱车前往现场。
报道称,“当冯志明副局长观察了现场后,他的脑海里已经象(应为像)沙里淘金
似地不知筛过了多少遍。而当他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象(应为像
)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来现场时一路的思绪,已捋出了头绪。”
报道接着写到,“冯副局长、刘旭队长、卡腾教导员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扫
向还在自鸣得意的那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
两个男报案人正是呼格吉勒图和他的同事闫峰。他们发现厕所女尸后,跑到附近的
治安岗亭报了警。
根据这篇报道,警方之所以怀疑两个报案人,逻辑是“按常规,一个公厕内有具女
尸,被进厕所的人发现,也许并不为奇。问题是谁发现的?谁先报的案?而眼前这两个
男的怎么会知道女厕内有女尸?”
就这样,呼格吉勒图和他的同事闫峰,就从报案人变成了被怀疑者。随后闫峰被释
放,呼格吉勒图则成了警方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这篇报道称,在审讯呼格吉勒图时,“由于呼的狡猾抵赖,进展极不顺利”。随后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亲自来到新城区公安分局,听取案件进展情况,并做出三
点特别指示,“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随后,呼格吉勒图给出了有罪的“
供词”。
公开资料显示,当年侦破“4•9”女尸案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许多警官,
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彰。在当年的呼和浩特“严打”先
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刘旭获得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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