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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itary版 - 美华人律师解读“吴亦凡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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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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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安北京朝阳”官方微博7月31日晚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
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
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吴亦凡目前被刑事拘留,那么,其最终是否会被判刑?他的外籍身份是否有特殊庇护?
对此,美国华人律师程绍铭、周东发均分析认为,如果现在做一个初步的判断,吴亦凡
“面临公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此外,周东发介绍称,吴亦凡为加拿大籍,其不一样的权利就是,加拿大使领馆的人可
以定期去看他。而且,如果其犯罪事实被查实、在中国被判刑,服刑结束后被驱逐出境
回到加拿大,还有可能在加拿大面临同样的起诉。
人民日报就吴亦凡被刑拘发表评论称,“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
,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焦点1:吴亦凡被起诉审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对于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美国明尼苏达州华人刑事律师周东发表示,现在案件
实际上处于侦办阶段,“中国警方还在侦办调查。这个跟逮捕不一样,逮捕在中国需要
通过检察院批准,由检察院直接开始案件,刑拘是从警方开始。”
周东发认为,目前吴亦凡只是涉嫌犯罪,并不是一个确定的犯罪分子,但若事实证据被
查实,那么其将被逮捕起诉、接受审判。“如果现在做一个初步的判断,吴亦凡面临公
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而针对吴亦凡被刑拘,半月谈在相关评论中指出,只有以法律为准绳还原事实真相才能
回应质疑,只有经过执法部门详实调查之后的结论才能真正一锤定音。
焦点2:“诱骗”发生性行为,受害人年龄为何很关键?
目前,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多名中国刑辩律师介绍,强奸案件是依法不公开的案件
,不管是在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都不会公开,因为涉及到当事人隐私。
此次北京警方的通报尚未有信息披露吴亦凡涉嫌性侵的女性的人数、年龄等信息,仅称
吴亦凡被举报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利用优势地位,诱使或迫使其发生
性行为的,也构成强奸罪。”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现拥有美国律师执照的华人律师程绍铭介绍道,中国在刑法上对于强奸妇女和奸淫幼
女是做了明确法律界定的。
程绍铭指出,就强奸罪而言,强奸罪必须要有强奸的主观故意,奸淫幼女则不需要——
如果跟14周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哪怕这名幼女同意,罪名也是成立的。
在中国刑法中,并无“诱奸”或“骗奸”这一法律概念,而“诱骗”,更多指的是对未
成年人的“引诱”和“欺骗”,但对于成年女性,在性关系中,即便男方有“骗”的因
素,一般也很难认定为强奸。
“吴亦凡事件中,是案情可能涉及到举报所称的‘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行为——
关键是到底这些受害女生的年龄有没有满14岁。”程绍铭分析道。
焦点3:外国人身份是否有特殊司法保护?
吴亦凡为加拿大籍,一旦被起诉定罪,是否会得到特殊“庇护”?
对此,周东发表示,虽然吴亦凡是加拿大籍,但中国对他有绝对管辖权。如果其犯罪事
实属实,也绝对可以定他的罪、让他去坐牢。
中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
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唯一不同的是,因为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能获得一个领事保护权——这并不意味着加
拿大使领馆的人员可以给他请律师、为他辩护,而是加拿大使领馆的人可以定期去看他。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谓的领事保护权,是广义的领事保护范畴,指当派遣国国民
在领区内遇到困难、麻烦,以及被逮捕、被拘留或被监禁等情况时,领事官员可会见该
国民,视情况需要向其提供可能的帮助和协助。
周东发指出,作为国际公约的程序,外国人涉嫌犯罪或犯罪的所在国相关机构,有义务
通知该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国籍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比如在吴亦凡事件中,北京市公安局
的外事部门,就有义务通知加拿大驻华使领馆。“外国人涉嫌犯罪,不一样的就是多了
这个领事保护,但是外国人在中国犯罪,要受制于中国法律,这是毫无疑问的。”
周东发分析称,如果吴亦凡真的存在犯罪行为、在中国被定罪,其刑满释放后被驱逐回
加拿大,加拿大照样可以对他的罪行进行再起诉——即届时其可能会面临两头都受到起
诉的情况。
红星新闻记者 蒋伊晋
延伸阅读
吴亦凡粉丝扬言要"劫狱"?
7月31日晚,北京警方通报,吴亦凡因涉嫌强奸被刑拘。
通报一出,流量明星吴亦凡的粉丝圈“炸了锅”。吴亦凡粉丝除了接连抛出不辨是非的
言论外,甚至扬言创建组织进行所谓“集体营救”活动。
《瞭望东方周刊》就此刊文直言:吴亦凡粉丝创建“救援群”欲“劫狱”?这病得好好
治!
《瞭望东方周刊》8月1日发文称,吴亦凡进去了,他的粉丝“饭圈”不淡定了。各种真
真假假的惊悚言论刷屏于各类社交平台圈子,严格意义上,这些言论已经不是“出格”
,而是踩到了违法边缘。
文章中还披露名为“吴亦凡救援群”的群聊截图,吴亦凡的粉丝们“团结一致”,商讨
着触碰法律底线的计划,“明天北京见”“劫法场”“探监”等字眼出现。另外,一些
粉丝还扬言称,吴亦凡系外国国籍,不应受中国法律约束。
值得一提的是,吴亦凡被刑拘,但外籍不是护身符。
根据法律规定,刑拘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发现吴亦凡属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涉嫌强奸罪表明吴亦凡原则上可能面临至少3至10年有期徒刑的刑罚,而吴亦凡的
外国人身份不仅不会让他在定罪量刑上存在豁免,反而可能会因此被附加适用“驱逐出
境”的处罚。
@人民日报8月1日评吴亦凡被刑拘: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
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
中央政法委官网长安网还评论表示: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至于粉丝口中所谓“劫法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央媒已经多次强调,法律面前没有特例
,明星如此,粉丝同样如此。
事实上,警方此前也依法处理过粉丝追星涉嫌违法的案件。
根据@平安北京昌平2021年7月披露,嫌疑人李某(女,25岁)、张某某(女,24岁)系
该演员王某某粉丝,为了达到“追星”目的,在王某某的车上非法安装了定位装置。两
人已被昌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央视:吴亦凡走火入魔的粉丝该清醒了
央视网8月1日中午也发文评论吴亦凡刑拘一事。其中直言:吴亦凡那些走火入魔的粉丝
该清醒了。
文章指出,近年来,娱乐圈出现极端饭圈文化。极端现象让追星变了味,价值观失了准
,公序良俗和社会伦理也被抛到了脑后,有些已经涉嫌违法。必须尽快净化饭圈生态,
矫正畸形追星。
就吴亦凡粉丝这些非理性甚至挑战法律底线的言论,《瞭望东方周刊》评论称:天下苦
“饭圈”文化久矣!
文章直言,现实中的不少明星“饭圈”,早已经成为没有底线、三观沦丧的怪圈,开展
“大扫除”,整治“饭圈”乱象,规范“饭圈”文化已经迫在眉睫。对脑残青少年,家
长该教育教育,学校该处罚处罚,成年了的有违法行为该进去就进去,重症必须猛药。
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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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粉丝劫法场,这是排穿越剧吗?~~~

【在 d****i 的大作中提到】
: 据“平安北京朝阳”官方微博7月31日晚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
: 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
: 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 吴亦凡目前被刑事拘留,那么,其最终是否会被判刑?他的外籍身份是否有特殊庇护?
: 对此,美国华人律师程绍铭、周东发均分析认为,如果现在做一个初步的判断,吴亦凡
: “面临公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 此外,周东发介绍称,吴亦凡为加拿大籍,其不一样的权利就是,加拿大使领馆的人可
: 以定期去看他。而且,如果其犯罪事实被查实、在中国被判刑,服刑结束后被驱逐出境
: 回到加拿大,还有可能在加拿大面临同样的起诉。
: 人民日报就吴亦凡被刑拘发表评论称,“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

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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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美国律师凭什么解读中国法律?这tmd应该直接吊销执照

【在 d****i 的大作中提到】
: 据“平安北京朝阳”官方微博7月31日晚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
: 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
: 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 吴亦凡目前被刑事拘留,那么,其最终是否会被判刑?他的外籍身份是否有特殊庇护?
: 对此,美国华人律师程绍铭、周东发均分析认为,如果现在做一个初步的判断,吴亦凡
: “面临公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 此外,周东发介绍称,吴亦凡为加拿大籍,其不一样的权利就是,加拿大使领馆的人可
: 以定期去看他。而且,如果其犯罪事实被查实、在中国被判刑,服刑结束后被驱逐出境
: 回到加拿大,还有可能在加拿大面临同样的起诉。
: 人民日报就吴亦凡被刑拘发表评论称,“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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