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发帖数: 390 | 1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英語: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簡稱: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妨礙
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 |
r***i 发帖数: 1 | 2 梅花与狗依法不想有一修和二修的权利
--黄疮
Constitution
【在 a*********n 的大作中提到】 :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英語: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 ,簡稱: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妨礙 : 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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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发帖数: 390 | 3 在1968年的“美國訴奧布萊登案(英语:United States v. O'Brien)”中,[65] 最
高法院就擔心焚燒徵兵卡會對徵兵工作的“順利和有效咦鳌痹斐晌:Α66][67] 但就
在次年,聯邦最高法院通過對“勃蘭登堡訴俄亥俄州案(英语:Brandenburg v. Ohio
)”[68] 的判決徹底推翻了惠特尼诉加利福尼亚州案”中的裁決。[69] 現在,最高法
院就鼓吹公開暴力和革命言論的話語權給予了廣義上的說明:
(我們的)裁決規範了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原則,即不允許政府禁止或取締
鼓吹暴力或非法活動的言論,即便這些言論有可能導致這樣行動或這些行動的確會導致
這樣的危險。[70]
通過“美國訴奧布萊登案”,最高法院拋棄了由“申克訴美國案”得出的“明顯且即時
危險”的標準,并同時進一步削弱了“丹尼斯訴美國案”判例的影響力。[71][72] 在
1971年的“科恩訴加利福尼亞州案”中,[73] 聯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結果推翻
了原審。在原審中,科恩因在洛杉磯縣法院走廊上穿著有“去你媽的徵兵(Fuck the
Draft)”字樣的夾克衫而被定罪。大法官約翰·馬歇爾·哈倫閣下在多數意見中寫道
,儘管科恩的外套上的言論使用了髒字,但依然屬於“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政治言論
範疇。他寫道“汝之砒霜,彼之蜜糖(one man's vulgarity is another man's lyric
)”。[74] |
j*****v 发帖数: 7717 | 4 come and take it
【在 r***i 的大作中提到】 : 梅花与狗依法不想有一修和二修的权利 : --黄疮 : : 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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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 发帖数: 1 | 5 轮疮碧莲真大,跑到蓝皮叔的帖子里光腚撒泼打滚
lol
【在 j*****v 的大作中提到】 : come and tak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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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v 发帖数: 7717 | 6 你算个JB
【在 r***i 的大作中提到】 : 轮疮碧莲真大,跑到蓝皮叔的帖子里光腚撒泼打滚 :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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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 发帖数: 1 | 7 叔是蓝皮梅花
你是狗屁轮疮
这是本质区别
lolk
【在 j*****v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算个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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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v 发帖数: 7717 | 8 劳资投票的时候你还在玩泥巴
【在 r***i 的大作中提到】 : 叔是蓝皮梅花 : 你是狗屁轮疮 : 这是本质区别 : lo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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