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d*********o 发帖数: 6388 | 1 http://china.caixin.com/2020-03-31/101537006.html
3月31日,湖北咸宁方面公布甘肃确诊湖北输入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该病例感染途径仍
不明。同日,甘肃疾控提示湖北返甘人员须配合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3月29日,甘肃卫健委通报1例自湖北输入的新冠肺炎病例,该病例胡某某于1月14
日由兰州去湖北省咸宁市老家,3月22日与两名同事自驾车从湖北省咸宁市(低风险区
)持湖北健康码“绿码”返兰,3月23日到达兰州所居小区门口,由社区工作人员专门
安排转运至七里河区集中留观点医学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做了相关检查,最后在3月29
日确诊。(详见财新网“粤甘两省各确诊咸宁输入病例 持“绿码”出行但感染途径尚
不明”)
根据湖北咸宁新冠肺炎指挥部的流行病学调查,胡某某为28岁男性,近几年一直在
甘肃兰州经商,居住于兰州七里河区。2020年1月14日返回咸宁通城县后,居住在通城
县的农村单门独院家中,1月22日至3月5日期间未外出。
胡某某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春节前后他便未出门,独院家中设有围墙,蔬
菜供给依靠自家田地种植,春节前家中已囤有肉类,隔离后期缺米、油时,也有村里面
统一配送。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3月11日,胡某某收到其甘肃公司的接受函件,要求其结束休
假返回兰州。两天后,胡某某凭湖北省健康码绿码和接收函,至所在村村委会申办健康
证,3月14日,胡某某收到核发的健康证。根据财新记者此前获得的材料,要想获批其
中最为重要的健康证明,必须完成居家14天隔离,且排除自身系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
状感染者,以及这三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胡某某自述,在办理健康证的过程中均有佩戴口罩,口罩为地方政府发放和药店途
径购买。他说,他们知晓甘肃方面的防控要求,在出发前已向社区报备,为减轻社区防
控人员工作量,他和同行的同事杨某某和黎某决定统一报备至黎某所在社区。
3月22日,胡某某驾车在高速路口接上两位同事,持健康码绿码、健康证从杭瑞高
速通城收费站自驾前往甘肃,经收费站卡点工作人员查证、测温,体温正常,无异常症
状。途中在湖北襄阳钟岗服务区、陕西咸阳加油站、甘肃定西渭源上湾服务区等地停留
、用餐。
胡某某表示,三人下车时均佩戴口罩,仅在用餐时取下,在钟岗服务区食用的是自
带泡面,就餐位置在服务区某大厅,与他人间隔5-8米左右,未与他人交谈;在上湾服
务区就餐时,同行者杨某某购买包子和酸辣粉,因餐厅座位未开放,三人在停车场车头
处就餐,周围10米均无其他人;加油时,均由胡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为减少接触“
我连发票都没有要”。
同行者杨某某告诉财新记者,他们每次返回车上时都会用酒精消毒双手,车上备有
充足口罩。
流行病学调查表明,3月23日,三人达到兰州后转至兰州市七里河区兰石润安酒店
集中留观,27日七里河疾控中心对三人采集咽拭子送检,翌日甘肃省疾控中心实验室报
告胡某某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据甘肃省卫健委通报,3月28日,患者还做了一次CT
检查,其结果为“右肺中叶内侧段和左肺舌叶小片状磨玻璃渗出影”。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胡某某在咸宁期间,1月14日至21日、3月6日至22日的活动轨
迹明晰,共追查到胡某某发病前14天在咸接触人员49人,其中6人已赴外省,电话随访
无异常,其余43名人员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均为阴性,除一名孕妇和一名老人未做
CT外,其余CT筛查无异常。与同行者杨某某和黎某接触的在咸人员共16人,其核酸检测
和血清抗体检测全部呈阴性,CT影像无异常。
胡某某告诉财新记者,他们三人被带至隔离点后得知,该酒店二至三层为境外回国
人员,三人被安排至五层,等待期间三人及其行李箱均经过消毒处理,隔离期间他的体
温无异常。
杨某某回忆说,他曾疑惑酒店房间内闻不到酒精味和消毒液的味道。胡某某也表示
未闻到味道,但房间外侧把手上有消毒留下的白色粉末。杨某某和胡某某均有过开窗通
风,未开过空调。
目前杨某某因有咳嗽症状送至医院观察,已接受过三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另一名
同行人黎某检测结果也为阴性。胡某某转述医生诊断,他的肺部病灶较前已有所吸收。
3月31日,在通报湖北输入病例后的第二天,甘肃省疾控中心发布《湖北省来甘返
甘人员温馨提示》,其中要求返甘、来甘人员提前三天向社区和工作单位或宾馆及出租
房屋报备登记,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乘坐飞机、火车来
甘时,落地或下车后应服从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并接受核酸检测,自驾来甘应
配合社区进行登记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两次,间隔7日,在指定地点等待核酸检测
期间(24小时内)的食宿费用自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