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n 发帖数: 39 | 1 近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温州乐清
“失联男孩”的母亲、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注意,这是逮捕,不是拘留,这其中的差别很大,拘留可能最多半个月,这么逮捕的话
,可能会有半年左右或者以上的,当然这需要专门的司法人员来解释,我其实在法律上
是门外汉来着。
而之前,曾参与搜救小男孩的乐清市三角洲救援服务中心,也已经委托律师正式对男孩
母亲陈某提起公益诉讼。虽然这只要求对方赔偿一块钱,但是这是第一次有公益组织在
这方面进行索贝的,而且还要求这个女的要求公开道歉并义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个人觉得,这个案子可能会被当作典型来抓,所谓典型,是希望通过这种事请来宣传某
种价值观,宣传好人好事让大家一起学习,或者是坏人坏事让公众不要如此什么的,这
个典型当然是坏典型,毕竟这事性质十分恶劣。 |
w*******g 发帖数: 515 | |
N****j 发帖数: 26 | |
R*******b 发帖数: 384 | 4 是抓了起来
【在 N****j 的大作中提到】 : 这次罚款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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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6 发帖数: 1564 | 5 女人疯起来没理由的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种母亲也是很疯了,这么疯狂的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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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39 | 6 确实是这样的
【在 V********6 的大作中提到】 : 女人疯起来没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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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6723 | 7 调动这么多警力去干无意义的事,万一同时发生其他案件怎么办?
必须严惩。 |
L****a 发帖数: 46 | 8 确实应该这样严惩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调动这么多警力去干无意义的事,万一同时发生其他案件怎么办? : 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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