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发帖数: 3027 | 1 纹身男已经终止侵害 并且开始逃跑
白衣男紧追不舍
如果这都是正当防卫 恐怕厉害国的法律要改写了
哪天只要有人拿刀在你面前晃两下 你就可以把他杀死 |
i********r 发帖数: 12113 | 2 紧追不舍但没砍中,所以正当防卫没问题
【在 L******i 的大作中提到】 : 纹身男已经终止侵害 并且开始逃跑 : 白衣男紧追不舍 : 如果这都是正当防卫 恐怕厉害国的法律要改写了 : 哪天只要有人拿刀在你面前晃两下 你就可以把他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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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发帖数: 7296 | 3 防卫过当未成呀
人家说了后面属于防卫过当的两刀没砍到龙哥
属于有意图没后果的那种 |
L******i 发帖数: 3027 | 4 按照厉害国以往判例
你夺了刀 就不能再用刀砍人了
【在 c*******r 的大作中提到】 : 防卫过当未成呀 : 人家说了后面属于防卫过当的两刀没砍到龙哥 : 属于有意图没后果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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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 发帖数: 3662 | |
i********r 发帖数: 12113 | 6 厉害国不是欧美法系
【在 L******i 的大作中提到】 : 按照厉害国以往判例 : 你夺了刀 就不能再用刀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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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帖数: 3027 | 7 为什么其他人抢刀砍人就是坐牢
到白衣男就是无罪?这刑法是过家家的?
【在 i********r 的大作中提到】 : 厉害国不是欧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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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 发帖数: 3760 | 8 没有看录像所以不便评论。但如果公众舆论影响判决结果就比较可怕。更可怕的屁民一
片叫好声。
:纹身男已经终止侵害 并且开始逃跑
:白衣男紧追不舍 |
v****g 发帖数: 11080 | 9 这是适用特殊防卫的条款,纹身男的行为被认定是行凶,整个搏斗都是行凶和防卫的过
程,逃跑不认为是行凶终止,这种情况下,防卫不存在过当,即是说把行凶者打死也不
负刑责。(这有点像主席说的“宜将剩勇追穷寇”)
这个特殊防卫条款实际1997年就写进了刑法,但从来没实际运用过,这次是第一次。此
前大批法律人士纷纷表示此案适用这个条款。这次应该是在民意和专业人士的推动下,
政府总算有所进步。
至于你说纹身男只是用刀晃两下,逃跑就是终止侵害,这只是你坐在电脑屏幕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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