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h***i 发帖数: 264 | 1 我想先说一点,就是关于加多宝和王老吉的事情真的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完全没有想到
王老吉会穷打不舍的要治加多宝于死地。
想象一下,如果当初不是因为加多宝,那个时候可以称呼加多宝为王老吉。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时候的加多宝那现在王老吉这个品牌能在国内火起来?而且火了那么
多年,所以这一份功劳必须要给加多宝记上。
对于这件案子说白了还是一个侵权的事儿,王老吉状告加多宝侵权,但话说回来,王老
吉能有今天都是加多宝打下的江山。现在告加多宝,怎么感觉那么别扭。
国内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件事进行了判决,结果就是加多宝要在十日之内对王
老吉排场十四点四个亿,这可不是一笔小钱,而是十多个亿,无论哪家企业掏出这笔钱
都会伤筋动骨。
还有一些题外的事儿我想说一下,当初汶川事件的时候加多宝直接捐了一个亿,那时候
的王老吉在哪?
当加多宝努力在做营销,做品牌宣传,为王老吉这个排名打基础的时候王老吉又在哪?
现在王老吉在国内家喻户晓了,人人都知道了,这个时候却告加多宝侵权,还要点逼脸
么王老吉? | r***k 发帖数: 13586 | 2 王老吉凉茶是中国广东著名凉茶,于清朝道光年间(约1828年)由广东鹤山人王泽邦所创。
后来,长子王贵成在祖铺对面多租一个铺位,采用初期的工业化生产方式——用纸袋包
装凉茶料出售,并将这家铺面取名为“连济堂祥记”。三子王贵发最终继承了祖铺,并
传给王恒裕、王恒瑞和王恒辉,王恒裕一支往香港发展,王恒瑞和王恒辉则留在广州。
香港一支第五代传人(玄孙女)王健仪现拥有香港及海外的“王老吉”商标所有权。虽
然铺租较高,现时香港于元朗区的天水围天泽商场设有分店,并不断扩充分店网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后,中国大陆的王老吉凉茶私人资产(包括铺面及工厂)被
当局没收,归入“国有企业”。“王老吉”名称被认为是为资本家“树碑立传”,“王
老吉也是臭老九”,于是在1966年被改名为“广州中药九厂”,而“王老吉凉茶”也被
改为“广东凉茶”。担任过代经理和账房总管的王宝璋、王宝瑶都被定为“资本家”,
收押入狱,不久被定性为“专政对象”。1983年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商业部联合发
文规定:公私合营资产已属国家所有,不应退还本人。按现时的概念,即一夜之间股民
股票归公,房奴房产归公。违宪的政策构成了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药厂实体资产的全部
依据。“王老吉”商标甚至于“王老吉”凉茶的品牌,在1968年至1992年期间,亦在市
场上消失。
1986年6月,王老吉商标重新注册。1992年,广药集团推出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
老”凉茶,重新启用了这一商标。1990年,香港王老吉传人王健仪与香港鸿道集团董事
长陈鸿道经过协商后达成合作协议,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
凉茶的秘方与商标生产饮料。1994年,陈鸿道找到广药集团要求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
1995年3月,双方签订了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香港和大陆两支“王老吉”通过鸿道集
团,在分割80余年后第一次建立起联系,三方达成“瓜分”市场的协议:广州羊城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
合同,批准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在大陆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
色易拉罐装凉茶饮料权,由香港王老吉后人王健仪提供配方。根据双方合同,广药集团
许可鸿道集团从即日起到2003年1月期间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不得使用对方产品的任
何包装装潢。鸿道集团第一年向广药集团交付商标使用费6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
因商标关系,香港王老吉后人持有的香港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产品也不能在内地销
售。而在当时,羊城药业从未生产过红罐包装的王老吉。广药自己在后来则生产绿色利
乐包装的王老吉,以示区别。自此,鸿道集团旗下的广东东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开始
生产红罐王老吉,并扩展至整个内地。
1997年2月13日,双方重新签订协议,鸿道集团1997年支付商标使用费200万元,1998年
起每年支付250万元。2000年双方再次签署合同,规定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权
利有效期至2010年5月2日截止。2002和2003年,鸿道和广药又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
租赁期限分别延长至2013和2020年。
2005年,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而入狱,他于两次补充协议签订前收受了鸿道集
团总裁陈鸿道总共300万港币的贿赂。
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对王老吉在大陆的推广做出
了很大贡献。加多宝在2003年投入1亿多元广告后,红罐王老吉销量突然激增,年销售
额增长近400%,从1亿多元猛增至6亿元人民币,2004年则突破10亿元,同年广药的绿盒
装销售额仅为8000万元。在红罐拉动之下,2007年绿盒王老吉销售额达到7.1亿(此时
已为合资公司)。2008年,红罐装销售突破100亿元。2002至2009连续8年间,王老吉凉
茶的年均增长率达到96%。2007年至2009年,红罐王老吉连续三年在中国大陆罐装饮料
市场销量第一。到2010年王老吉销售额增加到150亿元,几乎是2002年的十倍。随着红
罐王老吉年销量跳跃式增长,广州王老吉药业自产的绿盒王老吉借着加多宝重金铺就的
美誉和渠道轻松取得市场份额。2011年绿盒王老吉的销售额已接近20亿元。
有报道指,1956年当局以高压的环境下强迫王恒辉后人上交了秘方。但时至今日,在秘
方的真伪上,广药毫无话语能力,而王家在大陆一脉王恒辉的后人则对于秘方之争有着
决定性的作用。他们可以宣布当年上交的配方为伪,合法地阻击广药的贪婪,逼出虽已
迟到、但却真实的赎买,还自己一个公道。在2012年5月加多宝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王恒裕的香港传人王健仪首次以加多宝集团名誉董事长身份登台声援加多宝,声明:“
王氏家族独有的王老吉正宗凉茶祖传秘方已经独家传授给加多宝集团,加多宝生产的凉
茶是受我独家授权配方的,过去是,现在是,未来还是”。
2013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
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
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因为法院认为这可能存在“虚假宣传”。
2012年7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包装装潢案进行了一审审
理,此案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
宝败诉,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支出26万多元。加多宝因不服一审判决
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审理。
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二审宣判此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
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
潢的权益。
2018年1月3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王老吉诉加多宝侵权案,判令加多宝立
即停止使用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驳回广
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8年7月27日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
,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
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六加多宝公司”),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
)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元(人民币,下同,2.88亿新元);案件受理费
由原告和被告各负担一半。 | R*****i 发帖数: 2126 | 3 泥马王老吉也好,加多宝也好,我都没喝过,who cares? | b*******s 发帖数: 1919 | 4 这就是民营企业、干不过权力,韩国都是官不与民争利、国企主动向民企让利,才有现
在的准发达国家的发展程度和地位。
中国连中等发达都不是,现在还有泡沫经济破灭、倒退回去的危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