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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发帖数: 9770 | 1 http://hx.cnd.org/?p=143462
何谓避讳?这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礼仪文化,始自于西周时代周公制礼作乐,奉行对君者
长者贤者的称呼要有所避讳,以体现上下有别,等级有序。后来孔子发扬光大,笔削春
秋时提出避讳三原则: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所谓为尊者讳,主要是对君主而言,是为“国讳”或“公讳”,皇上的名字,百姓是不
能随便提的。刘邦当了皇上,邦字就退出公共言论空间,凡涉及邦字,都用别的字取而
代之,原来邦相就改称为国相。东汉刘秀称帝,恢复汉朝法统,秀才就不能提了,只能
提茂才。到了朱元璋时,避讳就更厉害了,因为他以前当过和尚,在他面前就不能说光
或秃,谁说谁掉脑袋。还不光如此,他是草寇出身,就忌讳别人说贼,因那时“贼”和
“则”在他濠州老家同音,谁说则谁就倒了大霉。比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上表叩谢
圣恩,其中有“作则垂宪”;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撰贺冬表,提到“仪则天下”;常州
府学正孟清上贺表有“圣德做则”,因为都提到了则,让洪武皇帝又想起了做贼的辛苦
,立时大怒,居然把这三个马屁鬼都杀了头。说光不行,说则不行,说猪就更不行了,
那时猪叫万里哼。武宗朱厚照时,还禁养过猪,大概一看到百姓过年杀猪就联想到杀朱
家人的头,这讳避得实在是太高大上了。
皇上的名字要避讳,长官的名字也要避讳,这也是为尊者讳。最极端的例子是陆游编的
《老学庵笔记》中的一个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
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
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所谓为亲者讳,就是要避讳直称父母和祖父母之名,这是“家讳”或“私讳”。《礼记
》有说法: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去人家家里拜访,如果直呼人家父
母的大名,那无异于是骂人。我小时候,小孩子互相骂架,骂的最有杀伤力的就是提到
对方父母的名字,只要提到对方父母的名字,立马能让对方恼羞成怒或无地自容,这大
概就是家讳风俗的延续吧。所以,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当
然,家讳主要还不是防着别人骂自家父母的名字,而是体现着自己对父母和祖先的尊重
。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李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为亲者讳
,最重要的是,子孙的名字绝不能用父祖辈的名字,刘邦的儿子没有叫刘小邦的,朱元
璋的儿子也没有叫朱小璋的,如果谁这么给儿孙取名字,那是大逆不道,是大笑话。现
在是不讲究这些了,叫小鹏小琳,父子同名,母女同名。思想更解放的还数毛少将,给
儿子取名东东,爷爷起不来,起得来估计要把孙子的屁股打烂,避讳他还是懂得嘛!
说到为贤者讳,那就是为圣人讳了,中国圣人不多,一个先圣孔子,一个亚圣孟子,这
两位圣人的名字是不能随便讲的。孔子名丘,北宋朝廷下令,凡是读书遇到“丘”字的
时候,要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画一个圈。到了清朝,又进了一
步,凡是天下姓“丘”的,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
要读成“七”字。姓邱的看客,你觉得这是不是有点过分?因为孔子而被剥夺了姓名权
。幸亏中国圣人少,否则,得有许多人要改姓。
中国的避讳礼仪,创自于周公孔子,原则上是为了维护当时的封建等级秩序,以体现社
会共同体内上下尊卑关系。侯外庐先生曾用一个“别”字来概括“礼”,堪称精辟。所
谓别,就是上下有别,尊卑有别,亲疏有别,长幼有别,有别才有不同的礼数和不同的
称呼,避讳和礼制就是要维护这个“别”,以图建立起一个国家治理的差序格局。
避讳虽然起源于西周,但和后来的帝制时代相比,西周时期的避讳其实并不严格,宋代
洪迈在其《容斋三笔·帝王讳名》中就认为,周代避讳仅用于庙祭,用于生者很少,当
时有所谓“读书不讳”、“临文不讳”、“不讳嫌名”等,如《诗经》“克昌厥后”、
“骏发尔私”中的“昌”、“发”,都没有避讳周文王姬昌和周武王姬发的名字。避讳
礼仪是到了秦代才被提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秦嬴政统一六国之后,正就不能说了,正
月改成端月。到了汉代,避讳更是无以复加,皇上的名字神圣不可侵犯。因为皇上都明
白了,实行避讳,有助于巩固皇权,皇上的名字就是权力的象征,权力不能让百姓染指
,名字也自然不能让百姓随便叫了,国讳大大提升了皇上的无上威仪。
避讳作为一项礼仪,是随着晚清帝制的崩溃而宣告终结,皇上下台,皇上的名字瞬间就
失去了神圣性,所谓国讳,作为一块权力的裹脚布是最先被人们扔到了垃圾桶里。但作
为一个文化传统,就像跪礼退出公共场合而在民间仍然持续存在一样,避讳在民间还是
有一定的影响力,至少有点文化和历史意识的人,给儿子取名是不会用老子的名字,这
种文化乱伦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好。
革命胜利之后,政治避讳几乎是被消灭干净,谁家姓毛还是姓毛,百姓也是能直呼领袖
之名,这是一个进步。当然,也有人不适应,我1983年在人民大学读研,一位讲毛概的
老太太,一口一个主席,对我们学生一口一个毛,很不满意,但也不好说什么。社会进
步至此,政治避讳大概算是走到尽头了。
没想到的是,改开近四十年之后,一种不是避讳的避讳文化又开始重新生长出来。为什
么说不是避讳的避讳呢?因为古代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现在是为熊者讳
了。小熊维尼下架,出乎大家意料,这个憨态可掬亲切可爱来自美国迪士尼乐园的卡通
熊,居然成了敏感品。它要为谁避讳呢?难道是为熊大熊二避讳?真是令人大惑不解。
最近还听到一个故事,说某地一家姓刁的人家,有祖传的小吃,很受大众欢迎,想用本
姓注册一个商标,以利推广,但就是批不下来,去问主管部门,也问不出所以然,后经
人暗示,才知道刁只比某个字(我也得避讳一下)少了一划,猛一看有点相似,而刁又不
怎么好听,所以,还是不用为好。你说,这故事和古代那个范登不让百姓点灯的故事是
不是有一比?
我相信,这类不是避讳的避讳,不可能来自于最高层的旨意,都是一些中层或底层官员
妄自揣测上意,自作主张,自视高明,总以为民间有所调侃有所议论的事情还是有个限
制为好,主动挡驾,刻意避讳,小题大做,将原来那些毫不敏感的玩具或词汇整成了敏
感对象,这究竟是为尊者讳还是高级黑?
需要让人反思的是,为什么在改开近四十年之后,还有这类貌似避讳的事情出现?避讳
得不伦不类,近乎荒唐!原来不是有这样的说法嘛,乌云终归是挡不住太阳的光辉,渺
小的瑕疵才能显示伟人的伟大,既然有了这么多的自信,难道就不能在维尼小熊上体现
一点点自信呢?
那天和朋友在庆丰(xx)铺吃饭,一朋友说,这个圆形的带馅的面制食品,要改名,或者
恢复唐代的称呼,叫笼饼,或者恢复宋代的称呼,叫肉馒头,或者新创一个词汇,叫圆
饺子,大家都诺诺,然后,吃了个肚儿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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