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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6723 | 1 http://bj.jjj.qq.com/a/20160705/007470.htm
北京晨报 [微博] 颜斐2016-07-05 07:41
[摘要]昌平区原区长佟根柱伙同情妇庞建贞在办理土地开发手续时共同收受开发商财物
共计1100余万元。佟根柱获刑11年,庞建贞以受贿罪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原标题:与昌平原区长佟根柱共同受贿1100余万元
昌平区原区长佟根柱伙同情妇、延庆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工作人员庞建贞,在办理土地开
发手续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共同收受财物共计1100余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
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庞建贞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去年底
,佟根柱因受贿罪已在二中院获刑11年。
案情
收受开发商千余万
55岁的庞建贞原是延庆县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比佟根柱小9岁,二人自
1994年起保持情人关系。佟根柱经常带着庞建珍出双入对,在公开场合并不避讳。庞建
贞曾供述称,佟根柱给她买过首饰等,其子结婚时还给了10万元,并将一套房子过户到
其子名下,后由她售出。
据悉,当初市纪委电话约谈佟根柱至办案地点,了解核实其家庭财产异常问题。佟根柱
主动交代了单独或伙同其情妇庞建贞受贿的事实。去年1月16日,庞建贞因涉嫌受贿罪
被逮捕。
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2年间,庞建贞明知其特定关系人佟根柱(已判刑)利用担任昌
平区区长、昌平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史某经营的中港国际公司获取土地开发项目,
办理土地开发手续等事项谋取利益,在史某向佟根柱表示感谢的情况下,伙同佟根柱收
受史某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1万元。
其中,史某于2005年在庞建贞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安排庞建贞持有中港国际公司40%
的股份。2009年,庞建贞征得佟根柱同意后,收受史某以退股补偿名义给予的1000万元
,后归个人支配。2011年,庞建贞与佟根柱商量购买史某经营开发的延庆上都首府家园
房屋。经庞建贞运作,史某以低于市场价82万余元的价格,向佟根柱出售房屋一套。
2012年,佟根柱通过庞建贞收受史某以办理高尔夫球卡为名给予的39万元。
审理
法院未认定自首
庞建贞当庭认罪,辩护人为其做罪轻辩护,认为其具有自首情节,在共同受贿犯罪中系
从犯,具有认罪、悔罪和积极退赃表现,建议减轻处罚。
法院查明,有关部门对佟根柱的调查中已掌握了庞建贞伙同佟根柱的受贿问题,后电话
通知庞建贞接受组织调查。在调查初期,庞建贞虽未回避其与佟根柱之间的情人关系,
但未能及时、主动交代伙同佟根柱受贿的事实。经过组织批评教育,方能如实交代,不
符合自首的规定。
本案中,为他人谋利由佟根柱利用职务便利单独实施,庞建贞无转达请托等行为,收受
财物则是在史某与佟根柱之间具有行受贿意思的前提下,通过庞建贞的运作最终完成的
。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庞建贞虽有参与行为,但主要起帮助作用,处于从属地位,符合
从犯认定标准。
法院认为,综合考虑庞建贞所具有的从犯、如实供述、退赃及认罪情节,对其予以减轻
处罚。庞建贞长期占有并使用绝大部分受贿款项获取利益,在适用财产刑时对该情节酌
予考虑。最终,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庞建贞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新闻链接
佟根柱获刑11年
去年12月22日,佟根柱被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万元。
判决书显示,佟根柱单独或伙同庞建贞,在土地项目开发、企业改制、房地产开发等事
项中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三家企业贿赂1500余万元。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北京晨报) | b*********5 发帖数: 591 | 2 就事论事,tg这些官员对情妇还挺专一的,1996年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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