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发帖数: 1998 | 1 一个是雷洋嫖了没? 如果雷没有嫖,警察抓人就没有依据, 如果嫖了, 警察就有理由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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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是雷洋的死因, 现在都你妈说警察打死人, 尸检还没出来呢, 我看两个可能
, 一个是头部受击, 不管是警察打的,还是反抗时撞的, 这个要求比较高, 脑受损一般情
况下不会发生, 一般也就是皮肉伤. 另一个死亡原因, 大概更可能发生的是心脏出了问
题, 如果雷洋刚嗨皮完, 心脏压力比较大, 跟警察一较真打斗, 心脏压力更大, 想到身
败名裂, 心脏压力超过承受能力, 这个可能性最大.
当然, 众喷将网上喷来喷去, 要的就是喷个痛快, 真实跟逻辑倒是次要的了. | D***3 发帖数: 12712 | 2 网上一说法是要当场抓到才行,人家已经都出来了不可以再抓人 | b***y 发帖数: 14281 | 3 理论上确实是这样,但是国内抓嫖不规范是普遍现象,这个问题要改涉及面很广,尤其
是对打击卖淫嫖娼有效力的问题影响较大。实话说,如果一定要求警方规范抓嫖的证据
链必须严谨,那么很可能实际上合法化卖淫,所以能够得到社会普遍认同的机会不大。
【在 D***3 的大作中提到】 : 网上一说法是要当场抓到才行,人家已经都出来了不可以再抓人
| F**M 发帖数: 11 | 4 人的颈部动脉有个叫动脉窦的地方,挤压后会引起发射性心脏骤停。有些人特别敏感。
小雷不一定是心脏病,可能被警察掐了下脖子,心跳停了。 纯技术分析。 | h*****n 发帖数: 124 | 5 嫖娼与否并不是重点。警方采取的行动,并不需要雷有实际的嫖娼行为来作为前提。如
果警方有合法的依据对雷进行留置盘问,雷进行暴力反抗的时候,根据人民警察法,警
方当然有权力使用相应的措施和警械进行制服。
所以,重点是警察自始至终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执法权? 也就是说警方能不能举出证
据来证明他们确实是接到具体的举报后对该洗脚屋进行了布控,雷本人确实是在布控期
间从洗脚屋走了出来,警察执法的时候亮明了自己的身份。
剩余的问题,就是雷反抗的时候,警察采取的强制手段有没有超出合理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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