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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发帖数: 9770 | 1 http://lawyerkangzhenyu.blog.sohu.com/309835464.html
2015-08-21 00:13
——日本侵华战争中,韩朝人同样犯下了侵华罪行。而中国官方却从来没有对其追究的
意思。
引起这个话题是上个月,针对二战期间强征劳工,日本三菱公司对中国劳工每人赔偿10
万元,韩国劳工分文没有,理由是韩国劳工系自愿。这就引出了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战中韩朝人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个什么鬼?
一 韩国朝鲜是日本的“受害国”吗
历史
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先后在中日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中取得胜利,将中国和俄国的
势力赶出朝鲜半岛,对半岛取得了事实上的控制。1910年,大韩帝国(1897年,朝鲜王
朝改国号称“大韩帝国”,朝鲜从此改称韩国)总理李完用与日本帝国代表寺内正毅,
签订《日韩合并条约》,约定韩国皇帝将朝鲜半岛的主权永久让与日本,该条约的签订
标志着朝鲜王朝的灭亡,日本正式吞并了朝鲜半岛。二战后,苏联控制半岛38线以北,
美国控制以南,后分别成立朝鲜和韩国。1965年,日韩签订《日韩基本条约》,宣布《
日韩合并条约》失效,韩国也事实上放弃了对日赔款要求。
侵略还是合并
朝鲜韩国一直宣称自己遭受日本侵略,是受害者,是这样么?至少在法律(日韩条约)
上不是。在1910年签订《日韩合并条约》的时候,韩国是个帝制国家,总理代表皇帝签
字,就相当于国家意志,韩国通过条约,把自己并入了日本。退一步讲,就算当时日本
事实控制半岛,韩国王室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可是1965年的《日韩基本条约》上,只
字未提日本侵略,只是废除之前条约,那就很清楚的表明韩国的态度了——当时的韩国
是甚至占据优势的(已经武力夺取独岛),为什么不提侵略,继而索赔呢?
从国际法角度。日本合并韩国,并未遭到其他国家反对。当时的英国、美国、俄国均明
里暗里表示同意。最大的利益相关国清朝政府,1910年的时候早已自顾不暇,无暇东顾
。所谓的“国际社会”,对日韩合并基本同意或者默许。对此俄罗斯肯定特别羡慕。
2014年,克里米亚全民公投,83.1%的选民参加了投票,96.77%选民投票支持共和国加
入俄罗斯。俄罗斯顺应民意的将其纳入怀中,反而遭受违法指责,遭到制裁。待遇天差
地别。
韩朝是受害国吗
韩国/朝鲜认为是。但是就和所有其他观点一样,比如“社会主义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
”,必须有事实和比对,然后再来得结论。《日韩合并条约》签订后,日本引入了大量
新式技术和体制,同时也废除了朝鲜的身份制度、建立了朝鲜的教育体系、完善了朝鲜
的城乡建设,在一定程度促进了朝鲜的近代化。更重要的,日本对待合并进来的朝鲜半
岛,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殖民地,而是视为国土的扩张,把朝鲜半岛视为自己的领土;对
朝鲜人是进行同化教育,是都改成日本名字的,视之为或者将要视之为日本国民。这意
味着日本人给予朝鲜人一定程度的平等身份,这种待遇比清兵入关之后对待汉人要高的
多,当年汉人想要享受满人待遇要靠“抬籍”。更何况当时的日本是强国。所以才会有
那么多的朝鲜人积极参军,还可以靠战绩来赢取军功。二战后日本战败,任人宰割。美
苏宰割日本,把朝鲜半岛“独立”。韩国朝鲜当然要撇清和日本的关系,宣传自己是日
本的受害国。
可你怎么不跟日本要国家赔偿呢?
二 朝鲜兵在中国战场
韩国在《日韩基本条约》上没提侵略,也没提对日索赔,那是因为在法理上讲不通——
之前的合并是韩国人签了字的。这和毛周放弃中国对日索赔,不是一个概念。其中比较
和意味,本文不做探讨,只说朝鲜兵在中国战场的作为和作用。
我在网上看了一些文章,痛斥朝籍日本兵的在华罪行,帖子的影响力很大,但可信度存
疑。后来看到了两篇感觉靠谱的文章,一篇是“澄清谣言:南京大屠杀期间根本没有朝
鲜人组成的日军部队”,作者不知;一篇是腾讯做的短史记,“侵华日军中有多少朝鲜
籍士兵?”。根据短史记,1938年日本在朝鲜实施新的志愿兵役制度——此前朝鲜人参
军被长期严格禁止。及至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前线吃紧,遂又在朝鲜改志愿兵制度为
强制征发制度。具体而言,朝鲜籍志愿兵数量,自1938年至1943年,先后编入关东军者
,约有3000余人,入华北派遣军者,约有1700人。至于强征兵,约有9万余名派往半岛
以外的朝鲜籍日本陆军士兵,半数以上被投入到了中国战场。并且推断其基本活动轨迹
,主要集中在1943-1945年对国军两湖正面战场的攻击,以及华北敌后的扫荡。短史记
虽然为“南京大屠杀中有大队人马系朝鲜籍”一事辟谣,但是也提到“还有那些助纣为
虐的朝鲜人,老百姓叫他们‘二鬼子’或者‘高丽棒子’。这些朝鲜人比日本人还坏。”
三 韩国朝鲜侵华罪行
上面都是铺垫,终于可以讨论这个问题了,采用问答式:
1. 朝籍日本兵可以免责吗?
这些兵,当时作为日本人,侵略中国,打中国人,当时有战争罪。有免责事由吗?比方
说,“他们是被强征的”,能给他们免责吗?不能!
首先,上面两篇文章都提到了朝鲜人被强征入伍,但是都没有提到的问题是,当年日本
本土就是全民兵役制。最初朝鲜人没当兵,是没有资格当兵,后来日本兵源紧张,征兵
朝鲜人,事实上是提高了韩朝人的地位。不当兵就只能当劳工,而当年日本是军国主义
,当兵的地位比普通人高得多,就像今天朝鲜一样。而且劳工也并不是像韩朝一再宣称
的那样委屈是“受害者”。不是!当时日本处于战时,根据当时日本国家总动员法,是
全民为战争服务,全民劳工制,本土日本人一样都是战争劳工,卖淫都是为战争筹款。
当时的韩朝人作为日本人,做劳工,和日本人是平等的。正是因为此原因,三菱公司才
不对韩国人赔偿。
还有,中国战场上的朝鲜兵,并非干后勤的杂活——如果是强征的兵,也就能干这活,
还得派人看守;而是作为战争部队,是来杀中国人的。要是真的被强迫,还给发了枪,
不杀强迫自己的日本人,而是杀日本人的敌人中国人,奋勇对中作战,从不投敌叛逃,
有这样“被强迫”的兵吗?
2. 韩国朝鲜国家可以免责吗?
不能!我上面花了大段的文字,就为说明这个问题。侵华的时候,日本和韩朝是一体的
。共同犯下的罪行,即使分家了也要共同认罪赔偿。参照公司法的理论,公司分立的,
分立之后的公司,对原公司的责任,共同赔偿,而且是连带责任。当时的韩国朝鲜国家
是没有了,但是来杀中国人的几万兵是朝韩的,之后还大多回到了朝韩。而且,当年的
朝鲜半岛的人,虽然在后方,但是所做的事,是为了来侵略中国的,当然要为其侵华罪
行赎罪。当年的那些人,70年过去了死的差不多了。可是韩国朝鲜国家还在,就应该向
中国认罪!
3. 韩朝是中国的“抗日好盟友”吗?
不是!现在不是,过去更不是。中国当前一直宣传韩朝的对日矛盾,好像“敌人的敌人
就是朋友”,最多不过一厢情愿,我从没看到韩朝官方对中国的此番态度有任何表态。
中国官方此番做作,更像是做给中国人看的。回到70年前。韩朝曾与中国并肩作战,共
同抵御日本了吗?没有!当年部分韩国人组建流亡政府,在重庆。中国人养着他,护着
他,可是这些韩国人分文没有为中国分忧,对抗日本的想法,连个名义上的抗战宣言都
没有。直到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美国对日宣战,12月9日韩国流亡政府就对日宣
战。什么玩意!
四 结语
中国官方对待历史问题,基本是出于官方的政治需要。所以对苏联的对华罪行,都选择
性忘记,更何况韩朝人的侵华罪行。而韩国人和朝鲜人,想来摆出“受害人”的姿态,
想要他们能主动认罪,大概指望不上。但历史就在这摆着,也不会被忘记。况且,虽然
毛周放弃了中国对日索赔,可是从没有人放弃对韩国朝鲜的侵华罪行的索赔。
康振宇
201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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