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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8925 | | d*********u 发帖数: 2952 | 2 Shit, 你当马克思说相声的哪? 啥都关心,写点段子。 你家好歹也是个思想家。 | h*********g 发帖数: 4934 | 3 说了,宗教是阶级压迫的工具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好像根本不CARE这些吧
| m***n 发帖数: 12188 | 4 好问题。
不过还真没有。根本无视。
但是马克思对于犹太教有大量论述,针对一神教的老祖宗。完全可以套用到伊斯兰。 | P*A 发帖数: 7996 | 5 马叔是要反出犹太门?
【在 m***n 的大作中提到】 : 好问题。 : 不过还真没有。根本无视。 : 但是马克思对于犹太教有大量论述,针对一神教的老祖宗。完全可以套用到伊斯兰。
| m***n 发帖数: 12188 | 6 马克思的老爸就已经退出了犹太教。所以马老头从小就不是真正犹太人了。
不过犹太精神对他影响肯定还是有的。马老头写过一本《论犹太人问题》,其中指出,
犹太人的解放只能以全人类的解放为前提,才能得到。其中的犹太精神,也就是是自以
为是神的选民,把自己看的与众不同。还是很明显的。
人小时候的影响是很难改变的。
以下拷贝:
马克思认为,“不仅在摩西五经或塔木德中,而且在现代社会中,我们都看到现代
犹太人的本质不是抽象本质,而是高度的经验本质,塔不仅是犹太人的狭隘性,而且是
社会的犹太人狭隘性。”【55】所以,犹太人的解放需要消除这一经验本质——经商牟
利及其前提,消除人的个体感性存在和类存在的矛盾。因此,“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
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55】犹太人的社会解放是对政治解放限度的超越。社
会解放是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一文写于1843年10月到12月,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一同发表于1844年2月的《德法年鉴》。
《论犹太人问题》是一篇论战文章,批判对象是马克思的老师鲍威尔在《犹太人问题》
、《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两篇文字中所表达的观点。该文在马克思学
说史上甚受重视,缘由有三:一是集中展现了马克思对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政体的批判,
阐述了“人的解放”设想;二是勾勒出市民社会的异化关系;三是显示了犹太人马克思
对“犹太人问题”的看法。历来该文与《导言》都被当作马克思早期政治哲学思想的经
典文本,也确实如此。
马克思说:
“因为基督教国家是以宗教的形式而不是以国家的形式信奉基督教,” (注意:伊斯
兰国家则不一样,是以国家的形式信奉伊斯兰。)
只有在民主制国家中,宗教精神才能以世俗形式出现,才能实现世俗化。
民主制的出现与基督教的关系密切,
“政治民主制之所以是基督教的,是因为在这里,人,不仅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是
享有主权的,是最高的存在物,但这是具有无教养的非社会表现形式的人,是具有偶然
存在形式的人,是本来样子的人,是由于我们整个社会组织而堕落了的人、丧失了自身
的人、外化了的人,是受非人的关系和自然力控制的人,一句话,人还不是现实的类存
在物。基督教的幻象、幻梦和基本要求,即人的主权在民主制中,却是感性的现实性、
现代性、世俗准则。”【37】并且,在完成了的民主制中,宗教或神学因其没有政治的
、世俗的目的,而是直接关注真正的彼岸的生活,显得更具有宗教意义、神学意义。
马克思通过批判鲍威尔的提法阐释政治解放对公民权和人权的区分。
马克思说:
公民权与人权的区分。人权区分为“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和“droits
de l’homme”(人权),前者属于政治自由、公民权利的范畴,后者属于市民社会的
范畴,是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无非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同其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
来的人的权利。”【40】
自由。“自由是可以做和可以从事任何不损害他人的事情的权利。••
••••这里所说的是人作为孤立的、自我封闭的单子的自由。
”【40】
私有财产。“自由这一人权的实际应用就是私有财产这一人权。”“私有财产这一
人权是任意地、同他人无关的、不受社会影响地享用和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这一权利
是自私自利的权利。”【41】
自由和自由的应用构成市民社会的基础。人不把他人看做自己自由的实现,而是看
做自己自由的限制。
这是马克思对近代自由观的批判。可联系《共产党宣言》最后一句来看。
平等。非政治意义上的平等。平等是自由的平等。
安全。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利己主义的保障。霍布斯的恐惧、黑格尔的“需
要与理智的国家”。
马克思对以上人权的总结。人权“没有超出封闭于自身、封闭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
自己的私人任意行为、脱离共同体的个体。”“在这些权利中,人绝对不是类存在物,
相反,类生活本身,即社会,显现为诸个体的外部框架,显现为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
制。”【42】市民社会成员的联接依赖自然的必然性、依赖人的需要和私人利益,依赖
利己的人身保护。
马克思提出了人的解放。“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
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中、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
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
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
完成。”【46】马克思将政治力量作为一种异化、一种压迫,必须转变这种力量,将其
转化为与现实的个人不再对立的社会力量,才是解放的完成。
【在 P*A 的大作中提到】 : 马叔是要反出犹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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