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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报报道了南京浦口“虐童案”受害男童及其亲生父母起诉发帖网友侵犯隐私权
、名誉权一案。记者获悉,前日,江宁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8月12日,浦口养母“虐童案”的男童及其亲生父母向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
告最先发帖求助的南京网友,以名誉受损、隐私侵权为由,向该网友提出总计20万元的
精神损失赔偿。 原告在起诉状中称,网友未经许可将涉案男童肖像对外发布,同时,
男童是“养子”一事属于个人生活隐私,被告的发帖行为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隐私权
、名誉权等,要求被告向男童及男童父母共计赔偿20万元。根据最高院立案登记制相关
规定,江宁法院已于前日正式立案。
对于此案,有关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看来,发帖人的动机是好
的,并没有恶意炒作的情况。但如果就该案引发的社会影响深入检讨,则不难发现,通
过网络揭发这种行为,是容易引起一些不可控的不良后果的,比如,网友对于加害者身
份的“人肉搜索”和人身攻击,对于事件缺乏理性的评论,其中不乏以看热闹的心态来
起哄的。应该说,揭发虐童事件本身并未对相关当事人造成多大伤害,但后续的网友参
与,对受害人还是造成了一定程度伤害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些以超出法律允许范围
的手段暴露他人个人情况的网友,才是真正应该负责的人。这位法律界人士提醒,就目
前我国网民的平均素质来看,遇到此类事件,最好还是直接报警,或向妇联等机构求助
,二话不说就网络曝光,并不是上佳之策,很容易让各方在非理性的舆论漩涡中陷入被
动,失去回转的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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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4129 | |
c********i 发帖数: 942 | 9 这亲生父母或许是知情不报的共犯?这亲生父母公安检察要和养父母一起查一查 |
z**********e 发帖数: 22064 | 10 似乎只有用照片做商业用途才可以控告“肖像权”,如果是用来揭露坏事,则没有肖像
权问题。
至少以前北京有这样判的,好像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拍到的一个卖冰棍的妇女,也
曾经被人撺掇讨要肖像权,最后似乎也败诉了,尽管那也是有商业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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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22064 | 11 以后看到南京人受害,就let it alone吧,要不然你可能粘上了甩不掉。 |
d**********g 发帖数: 1823 | |
Y****N 发帖数: 8694 | 13 中国不是号称未成年保护法吗?
这么明显的虐待,父母还这么嚣张?
【在 f**o 的大作中提到】 : 菌斑谁是南京的 : 给说说 : 这地方人怎么这么邪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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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3 发帖数: 1914 | |
f******t 发帖数: 195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