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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发帖数: 33885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竟被邓产党删除了其中的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被删除的第八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禁止任何人
利用任何手段,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公共利益。
被删除的第九条:
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被删除的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
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干部都必须参加集体劳动。
被删除的第十三条:
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
群众干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
,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波的政治局面。
被删除的第十四条:
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反革命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
子。
被删除的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各级人民法院对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设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的常设机关任免。
检查和审理案件,都必须实行群众路线。对于重大的反革命刑事案件,要发动群众
讨论和批判。
被删除的第二十七条:
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
除外。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有受教育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
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对任何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控告或者口
头控告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刁难,阻碍和打击报复。
被删除的第二十八条:
公民有言论、通讯、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
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公民有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
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不受逮捕。
被删除的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任何由于拥护正义事业,参加革命活动,进行科学工作而受到
迫害的外国人,给予居留的权利。
邓产党真是罪恶滔天啊! | x******g 发帖数: 33885 | | x******g 发帖数: 33885 | 3 基本上每条删去的都是为邓产党资本主义复辟做准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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