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 发帖数: 6346 | 1 疑问三:“12.31”外滩踩踏为何定性为“事件”而不是“事故”?在问责方面,两者
有什么重大区别?
调查报告指出,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
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事件”与“事故”,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闪淳昌表示,“我们说,这是踩踏事件而不是生产安全事故,两者确实有差别。首
先,它不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它也不是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所以把它
列为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刘平说,“事实上,事件和事故在处理上并无重大区别。对最终处理来讲,关键是
找法律依据。‘事故’,并不一定都要处理到人,如天灾造成核泄漏就处理不到人。有
的‘事件’,也得处理人,如公共安全事件。事件还是事故,和如何问责没有直接关系。
关键是看政府有没有作为,是直接过错还是间接责任。” | b*******8 发帖数: 37364 | 2 怎么都可以算交通事故吧?为啥事故就是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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