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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ichPerson (富婆), 信区: History
标 题: 你们听说过浙江一带的“堕民”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Nov 4 08:57:13 2014, 美东)
堕民又称“怯邻户”,明代称“丐户”,后世称为“堕民”。在浙江绍兴及属县亦称“
丐户”或“乐户”。元明清时,浙江绍兴及属县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平民。数百年来,
被视为“贱民”之一种,不得与一般平民削籍和通婚,与平民同列。堕民亦不许应科举
,多任婚丧喜庆杂役等事。
堕民虽与一般平民毗邻相处,然习俗殊异,地位低下,一直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
度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堕民获得新生,与一般居民的界线完全消失,地位完全
平等。
明代沈德符《敝帚轩剩语.丐户》:“今绍兴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
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
其妻入大家为栉工,及婚姻事执保监诸职,如吴所谓伴婆者......男不许读书,女不许
缠足,自相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即积镪巨富,禁不得纳赀为官吏。”《清稗类钞.
奴婢类.喜婆》:“绍兴有堕民巷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女为喜婆。齐民婚姻,则其
男歌唱,其妇扶持新娘梳妆拜谒,立侍房闼如婢,新娘就寝始出,谓之喜婆,能迎合人
意,各遂其欢。服役之家有常主,如田之有佃,得自相顶替,彼此买卖,皆有契券。婚
嫁、祭祀外,常时则以说媒、售衣锦为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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