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 发帖数: 3277 | 1 是孩子迫不得已也要在角落,偏僻的地方,要收拾掉,就这么简单。 |
c*****g 发帖数: 21627 | 2 无论在哪个国家,在大街上未经许可对人狂拍,骚扰,不让对方走,更不对 |
g******t 发帖数: 18158 | 3 如果公众场合未经允许不准对人拍照录像,那么绝大多数新闻只能以文字的形式让你看
到了。
【在 c*****g 的大作中提到】 : 无论在哪个国家,在大街上未经许可对人狂拍,骚扰,不让对方走,更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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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1433 | 4 "我摸到的大象就是像树干,就这么简单。"
哈哈,每次看到网上这种言论,都在心中赞叹中国
文化博大精深。一句盲人摸象,言简意赅啊。 |
c*****g 发帖数: 21627 | 5 “不准对任何人”,与“不准对特定人”有区别
前者是拍人群或者N个人,后者是拍特写
【在 g******t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公众场合未经允许不准对人拍照录像,那么绝大多数新闻只能以文字的形式让你看 : 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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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 发帖数: 53800 | 6 拍当街大小便的小孩的特写是大陆法律和风俗都认可的行为。
【在 c*****g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准对任何人”,与“不准对特定人”有区别 : 前者是拍人群或者N个人,后者是拍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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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1433 | 7 大陆风俗都认可,就是对的么?
【在 r*****y 的大作中提到】 : 拍当街大小便的小孩的特写是大陆法律和风俗都认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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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发帖数: 21627 | 8 港残不一惯讨厌大陆法律么?
大陆法律还规定马克思主义和简体字呢,你们港残也认同?
【在 r*****y 的大作中提到】 : 拍当街大小便的小孩的特写是大陆法律和风俗都认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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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9 公众场合可以拍特写,你不同意人家也有权拍。你以为这个小偷同意人家拍她特写了?
不是照拍了
Lisa King Fithian is a walking billboard against shoplifting as she parades
in front of a Wal-Mart in Attalla, Ala. – her penalty for stealing. A
judge ordered her and another shoplifter to stand outside the store wearing
the sign for four hours for two successive Saturdays to avoid serving 60
days in jail.
【在 c*****g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准对任何人”,与“不准对特定人”有区别 : 前者是拍人群或者N个人,后者是拍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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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10 你提出不愿意被拍特写,出于礼貌,别人会停止拍照。911以后,有些地方的警察保安
会提出某些地方不让拍照。但是公众场合你没有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