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 发帖数: 10330 | 1 “内鬼”爆料属共同犯罪 冒充记者将加重处罚
2013年09月08日 00:23:35 来源: 新华网 5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史竞男、邹伟)在公安机关最新破获的涉及全国7省
27市县的系列网络敲诈案中,“内鬼”爆料成了犯罪链条的关键一环。地方宣传干部
与“假记者”内外勾结,敲诈勒索并屡屡得手。对此,专家表示,“内鬼”提供信息来
源并非法获利,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敲诈,却成为整个犯罪事实的有机组织部分,构成共
同犯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介绍,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
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敲诈是指在互联网上以威胁
受害人、诋毁其公共名誉的方式实施的敲诈,是敲诈勒索的一种形式。
刑法修正案(八)对敲诈勒索罪降低了入罪门槛,提升了处罚力度。将刑法第27
4条修改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据今年4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
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
7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解释还规定,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
勒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规定标准的50%确定。
陈卫东表示,案件中暴露出的一些地方宣传干部,在掌握了某些企业、单位违规的
线索后,便爆料给其他团伙成员,一边从外部威胁施压,一边通过政府内部周旋协调,
以提供信息获得好处,其行为完全符合帮助犯特征,属于敲诈勒索罪中从犯性质。根据
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也应
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网络敲诈具有隐蔽性,犯罪流程复杂,当遇到这种敲诈勒索时,要注意
搜集证据,予以录音留证,并及时拨打公安机关110电话咨询或报警,也可向123
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进行举报。
法律的适用范围并不区分现实和虚拟,但用现有法律解决网络新案件是对司法和执
法的考验。据悉,关于打击网络敲诈的有关司法解释将于近期出台,依法打击力度或将
进一步加大。 |
f*******n 发帖数: 2665 | 2
【在 g**1 的大作中提到】 : “内鬼”爆料属共同犯罪 冒充记者将加重处罚 : 2013年09月08日 00:23:35 来源: 新华网 5 :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史竞男、邹伟)在公安机关最新破获的涉及全国7省 : 27市县的系列网络敲诈案中,“内鬼”爆料成了犯罪链条的关键一环。地方宣传干部 : 与“假记者”内外勾结,敲诈勒索并屡屡得手。对此,专家表示,“内鬼”提供信息来 : 源并非法获利,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敲诈,却成为整个犯罪事实的有机组织部分,构成共 : 同犯罪。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介绍,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 : 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敲诈是指在互联网上以威胁 : 受害人、诋毁其公共名誉的方式实施的敲诈,是敲诈勒索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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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发帖数: 22804 | 3 如果是当事人怕丑事外传主动给钱算神马?
【在 g**1 的大作中提到】 : “内鬼”爆料属共同犯罪 冒充记者将加重处罚 : 2013年09月08日 00:23:35 来源: 新华网 5 :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史竞男、邹伟)在公安机关最新破获的涉及全国7省 : 27市县的系列网络敲诈案中,“内鬼”爆料成了犯罪链条的关键一环。地方宣传干部 : 与“假记者”内外勾结,敲诈勒索并屡屡得手。对此,专家表示,“内鬼”提供信息来 : 源并非法获利,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敲诈,却成为整个犯罪事实的有机组织部分,构成共 : 同犯罪。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介绍,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 : 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敲诈是指在互联网上以威胁 : 受害人、诋毁其公共名誉的方式实施的敲诈,是敲诈勒索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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