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 发帖数: 2044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Faculty 讨论区 】
发信人: pacific (hh), 信区: Faculty
标 题: 现在用“我朋友”代指自己来讨主意成了惯例吗?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9 12:40:02 2013, 美东)
尼玛,什么心理? | l********k 发帖数: 14844 | 2 直接用第一人称容易被骂成挖坑,所以只好用第三人称了。 | M******8 发帖数: 10589 | 3 从CCTV采访他们自己的实习生关于Google的话题开始的。
那个实习生说,他“朋友”因为喜欢用Google搜索色情内容,染上了手淫的习惯,学习
、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身体也搞坏了。
谁把自己有手淫的习惯告诉别人,并且告诉别人其原因和结果的?
大概只有小将和薄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