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 发帖数: 12853 | 1 在当年的社会环境下,对学生进行组织,教育,管束的第一道前沿,是学校校方。我猜
想清华大学会在案发后和同宿舍,乃至同班的学生,有某种集体指示,也有可能不是整
体,而是单独地和关键的学生及学生干部私下有某些洽谈(甚至交易 !)
我本人对所谓集体下毒的可能,也持怀疑态度;但是对于这个班集体在这么轰动的案件
面前的种种表现,我只能说:某种“统一口径”的努力曾经发生过,只是不知道是怎么
进行的,清华校方,或者嫌疑人都做出了什么努力,实施这样一种“统一口径”。
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有永久的利益同盟,我相信迟早会有人憋不住,把这些透露出来。 |
d********u 发帖数: 386 | 2 有道理,也有集体下毒的可能。可笑的是现在清华两面不是人,朱令家有怨言,孙维也
抱怨。 |
T*******a 发帖数: 23033 | 3 草,看那么多人读帖,还以为你揭露了什么。
来。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在当年的社会环境下,对学生进行组织,教育,管束的第一道前沿,是学校校方。我猜 : 想清华大学会在案发后和同宿舍,乃至同班的学生,有某种集体指示,也有可能不是整 : 体,而是单独地和关键的学生及学生干部私下有某些洽谈(甚至交易 !) : 我本人对所谓集体下毒的可能,也持怀疑态度;但是对于这个班集体在这么轰动的案件 : 面前的种种表现,我只能说:某种“统一口径”的努力曾经发生过,只是不知道是怎么 : 进行的,清华校方,或者嫌疑人都做出了什么努力,实施这样一种“统一口径”。 : 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有永久的利益同盟,我相信迟早会有人憋不住,把这些透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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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9 发帖数: 8087 | 4 应该不是什么集体下毒,否则口风不会统一,会有缺口的
来。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在当年的社会环境下,对学生进行组织,教育,管束的第一道前沿,是学校校方。我猜 : 想清华大学会在案发后和同宿舍,乃至同班的学生,有某种集体指示,也有可能不是整 : 体,而是单独地和关键的学生及学生干部私下有某些洽谈(甚至交易 !) : 我本人对所谓集体下毒的可能,也持怀疑态度;但是对于这个班集体在这么轰动的案件 : 面前的种种表现,我只能说:某种“统一口径”的努力曾经发生过,只是不知道是怎么 : 进行的,清华校方,或者嫌疑人都做出了什么努力,实施这样一种“统一口径”。 : 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有永久的利益同盟,我相信迟早会有人憋不住,把这些透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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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发帖数: 12853 | 5 但是我怀疑的是“集体袒护”。
咱们将心比心,就算同班同学,或者同宿舍的人,谁能保证某某人没有投毒(即使不能
保证某某人投了毒)。所以这里面是一种集体统一口径,大家达成某种协议:“即使我
们之中有人是凶手,我们决定不去揭露,不配合任何调查,就让他(她)逃过去算了”
问题是:这样的共识是自发的,还是有人鼓动的,有人动员的,有人劝说的 ?
【在 H******9 的大作中提到】 : 应该不是什么集体下毒,否则口风不会统一,会有缺口的 : :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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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1523 | 6 是呀,这点我感觉是解释不通的。作为同学或者朋友,不希望主动去怀疑某人,但是站
出来帮助某人洗脱罪名,难道不怕铊真的是隐藏的投毒人?包庇罪犯,袒护罪犯,难道
自己内心不受良心谴责?
“即使我们之中有人是凶手,我们决定不去揭露,不配合任何调查,就让他(她)逃过
去算了。”朱令是同学,已经毁了;凶手也是同学,我们不能再让铊毁了。这就是铊们
的逻辑?即使知道同学中有凶手,也要袒护,包庇。这就是铊们受到的“善良”教育。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但是我怀疑的是“集体袒护”。 : 咱们将心比心,就算同班同学,或者同宿舍的人,谁能保证某某人没有投毒(即使不能 : 保证某某人投了毒)。所以这里面是一种集体统一口径,大家达成某种协议:“即使我 : 们之中有人是凶手,我们决定不去揭露,不配合任何调查,就让他(她)逃过去算了” : 问题是:这样的共识是自发的,还是有人鼓动的,有人动员的,有人劝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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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发帖数: 12853 | 7 这种心理在现实中存在着,波士顿爆炸案弟弟的同学已经怀疑他是嫌疑人,但是当嫌犯
让同学去帮他扔掉一个书包的时候,他的同学仍然照搬,就是类似这样的心理。
比如清华投毒嫌犯在事后可以找几个关键的同学室友,哭着承认自己是投毒者,但是是
一时失误,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以为这个化学品顶多让人脱发,让人恶心,让人难
受, 等等等等。 另外有一种可能就是,这样的谈话来自清华,或者来自嫌疑人家属,
甚至来自警方 (??)。
这里坦白一件我本人的事情,我曾帮助一个朋友逃跑,他说他摊上了事儿,但是他是无
辜的。我相信了他。。。。 事后也证明他没有犯罪,确实有人要整他,但是我当时做
法也非常冒险。我本来也该想想万一这家伙真的是罪犯,我岂不是包庇罪 ?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是呀,这点我感觉是解释不通的。作为同学或者朋友,不希望主动去怀疑某人,但是站 : 出来帮助某人洗脱罪名,难道不怕铊真的是隐藏的投毒人?包庇罪犯,袒护罪犯,难道 : 自己内心不受良心谴责? : “即使我们之中有人是凶手,我们决定不去揭露,不配合任何调查,就让他(她)逃过 : 去算了。”朱令是同学,已经毁了;凶手也是同学,我们不能再让铊毁了。这就是铊们 : 的逻辑?即使知道同学中有凶手,也要袒护,包庇。这就是铊们受到的“善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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