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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 发帖数: 25423 | 1 先是政策围堵、有关部门设障;后又遭受到贷款出借人敲诈、官司缠身;最后学校租赁
的场地方发难,停水断电,导致这所“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校”彻底倒闭。
法治周末记者刘立民发自广西梧州
2012年12月中旬,48岁的广东人赖志坚拿到了胜诉判决书。
这是一场非同寻常的官司,赖志坚被诉借款不还,“一个人借走了500万元现金”,而
赖志坚辩称借款子虚乌有,“500万元现金,其重量体积一个人怎能带走?是在原告胁
迫之下写的虚假借条”,此案经过梧州中院与广西高院的一审、二审和重审,历时近两
年,梧州中院终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只是我近几年被迫成为原告、被告的案件之一。”看着判决书,赖志坚稍稍有些宽
慰,但想到曾经拥有数千名学生的校园荒废死寂,想到5年来遭遇的种种打击和磨难,
48岁的他忍不住落泪,心中充满了辛酸与苦涩。
民办名校的倒闭
赖志坚是广东郁南(毗邻广西梧州)人,16年前,他脚蹬自行车,怀揣5万元只身来到
梧州创办职业学校。
“订单办学、定向培育”是赖志坚创造的全新职教模式,在学生入学注册时,就与用人
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书”,免去了学生的后顾之忧,从而使赖志坚开办的梧州市电子工
业学校(以下简称电子学校)蓬勃发展,在校生从最初的69名增加到2006年的4600多人,
解决了大批青年的就业难题。
由于事迹突出、贡献卓著,赖志坚获得了不少荣誉,拥有众多头衔,2006年,他当选为
梧州市(2006—2011)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
然而,命运多舛,进入2008年之后,赖志坚和他的电子学校遭遇“滑铁卢”,先是政策
围堵、有关部门设障;后又遭受到贷款出借人敲诈、官司缠身;最后学校租赁的场地方
发难,停水断电,导致这所“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校”彻底倒闭。
2012年12月26日,赖志坚带记者来到位于钱鉴路73号的电子学校。
这里曾是华南船舶机械厂(以下简称华机厂)学校,1998年,被赖志坚整体租赁下来,经
过增建修缮,可容纳2000多名学生就读。
昔日热闹非凡的学校,如今冷冷清清,荆棘杂草丛生,“自从2009年9月遣散学生和教
职员工后,我极少到这儿来,虽然这里书写了我生命中的辉煌与荣耀,但更是我的伤心
之地”。
办学之初,租赁的华机厂学校仅能容纳700人就读,随着报读人数的增加,赖志坚陆续
投资500多万元增建了教学楼、办公楼等基础设施,但仍然不能满足生源的需要,2004
年,报读电子学校的新生达16000多人。
为了不让学生及家长失望,赖志坚多方筹借资金,先后建成红岭小区分校区和占地140
亩的红岭新校区。2007年,正当投资1.3亿元的新校区即将投入使用时,广西各市县国
办职教中心纷纷成立,对本地生源实行地方封锁,电子学校的生源顿时紧张起来。
“耗费巨资建成的新校区可能被闲置”,顿时,巨额债务和前景忧患像两座大山一样压
了过来,赖志坚意识到,寻找出路迫在眉睫。他多次跑到北京,与某高校达成合作意向
,筹建高校附中梧州实验学校。
由职业教育转变为基础教育,必须取得政府同意,《请示》很快呈报到市政府、教育局
,但市政府一位秘书却在《请示》上签署了“取消”两字。情急之下的赖志坚,又接二
连三地将《请示》呈送市教育局,直到第二年的4月1日,才得到政府肯定的批复,可为
时已晚,对方终止了联合办学计划。
学校的窘状得到一家媒体的关注,他们以《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为何陷入困境》为题,
写了一份“内参”发给梧州市有关领导。赖志坚说:“本以为会得到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没想到却使电子学校步履维艰。”
先是政府相关部门发函给国土资源局和信用社,干预赖志坚办理土地抵押贷款手续,紧
接着,梧州市公安机关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以侦查犯罪为由,派员到郁南调查赖志坚
夫妇资金往来有关情况。
李毅原为梧州市政协主席,退休后被赖志坚请来担任学校党支部书记,他亲眼目睹了发
生在学校及赖志坚身上的大小事情。李毅很疑惑:“按理说不应该,可政府一些部门层
层设障,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赖志坚表示:“我去找相关部门理论,他们明确告诉我是领导的意思,好心劝我先疏通
好与上面的关系……”
租赁双方交恶
学校被停水断电
“2009年5月22日,是我永远难忘的日子,就在这一天,华机厂不顾学校有1000多名学
生在读,彻底切断了电源。”赖志坚喃喃自语,在电子学校校园内,记者看到与现代城
市文明不符的发电机,以及五六只摆放在不同位置的蓄水罐。
华机厂属国有企业,记者从签订租赁合同的数次变动与来往信函中看到双方关系不睦,
磕磕绊绊由来已久。
1996年6月,赖志坚与华机厂学校签订的是联合办学合同,规定每生每学期由赖志坚负
责支付350元给华机厂学校,租赁期限为12年。两年后,双方又重新达成协议,由赖志
坚自筹资金建一幢5层学生宿舍楼,合同期满,产权归华机厂学校所有,作为回报,租
金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50元,租期仍为12年,两份合同的租金均包含水电费。
2000年9月,华机厂发来通知,称(1998年)合同没有成就,应就新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电子学校复函反驳,认为合同是否生效不应由单方面判定,租赁双方是平等的,一方不
能以命令式的口吻规定另一方。
怎奈,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在多次抗争无效后,2001年9月,电子学校与华机厂签
订了全新的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为26万元,水电费由校方自理,12年期满后,学校投
资建设的楼房等不动产归华机厂所有。
合同签订后,电子学校并没有过几天太平日子,通过学校发给华机厂并经签收的“抗议
函”,可以看到进入校园送学生或参观的车辆遭到多次拦截,以及电表、围墙铁栏被拆
走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进入2006年,矛盾进一步升级,华机厂提出,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将加收20%线损费。
电子学校断然回绝。此后,双方展开旷日持久的租金与水电费战争。华机厂曾连续两日
拉闸断电,以示警告,电子学校在被迫缴纳一年多20%线损费后,索性暂停缴纳租金、
水电费,要求华机厂纠正错误,“只要停收并退还多收的线损费,我校即按合同约定付
清全部租金及水电费”。
记者从相关法律文书中看到,自2008年10月起,双方互为原、被告打了多场官司。
2009年5月22日,双方又一次对薄公堂,当晚10点半左右,华机厂再次切断电源。酷热
盛夏,电子学校近2000名师生瞬间陷入黑暗中,12天后,水源也被切断,其中包括消防
用水。至今,电闸没有合上,水管阀门没有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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