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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1 民政部将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0日15:0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卫敏丽)民政部30日在京召开全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
保护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记者从此间获悉,民政部将
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
家”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其再度流浪。
流浪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的特殊弱势群体。近年来,受人口流动加速、地区城乡
差异、一些家庭监护缺失和社会不良因素等影响,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出
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
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
署。
“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下发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明确措施和要求。各地要抓
紧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报请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研究批
准,会同有关部门力争在9月份启动,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民
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
根据会议部署,民政部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各地要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彻
底摸清流浪未成年人生存现状,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救助。流入地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
,充分发挥救助保护服务网络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劝告、引导
、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拐
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予以打击。
同时,民政部门和救助保护机构要积极开展街头主动救助,及时接收公安等部门护
送的流浪未成年人,积极协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的救治工作
,切实安排好生活照料,及时查找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无力自行返乡的,救助保护
机构要加强与流出地的沟通和衔接,安排好接送返乡工作。
民政部要求,流出地要学习新疆“接流浪儿童回家”的做法,主动接回并妥善安置
流浪未成年人,帮助其解决生活、教育和发展等实际困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
的关爱,家庭的亲情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民政部门要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做好延伸救助服务,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开
展经常化的救助保护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治理。”窦玉沛说。
他表示,各地民政部门要尽最大的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发现和救助流浪未成
年人,力争基本实现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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