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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发帖数: 8594 | 1 http://club.mil.news.sohu.com/r-shilin-3254988-0-7-900.html
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报道里,苏联“共妻”说曾持续多年。对于这一敏感而离奇的事件,
苏联史学界观点并不统一。一些苏联史学家要么三缄其口,要么只是一笔带过。直到上
世纪80年代末,《星火》、《论据与事实》等苏联中央媒体才先后披露一个事实:在
1918年,在许多地方报纸上,出现了一道伪造的“共妻法令”。那些吃白饭的好色之徒
将这一法令当作护身符,并将其一直实践到了1930年。
冒险家的奇想
年6月底,莫斯科米亚斯尼茨基街的交易所大厦,正在进行的法庭审判已经进入尾
声。
庭审中的被告名叫赫瓦托夫,原本为一家布匹店的小老板。赫瓦托夫被指控涉嫌编
撰《俄国少女及妇女公有法令》,擅自在莫斯科的大街小巷大肆张贴,组织无政府主义
者非法团体。该伪造“法令”由19段文字组成,通篇号召劳苦大众争取性享受的权力,
在“法令”开篇这样写道:“所有绝色佳人皆成为资产阶级的笼中鸟,严重扰乱了人类
在地球上的正常延续。”
这一真假难辨的法令颇具煽动性地宣告:从1918年5月1日起,所有17至32岁的女性
应摆脱个人控制的束缚,宣布自己为人民的公共财产。
按照这份“法令”,男人将有权“享用”一名妇女,但每周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
超过三个小时。而要得到对这一“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当事人必须事先加入“劳动家
庭”,并领取工厂委员会、工会或地方苏维埃办理的会员资格证明。对原本有家室的男
子,“法令”还给予一定照顾,允许原夫在规定次数之外亲近原妻。而对那些拒绝将妻
子充公的男子,剥夺其与其他女性发生亲密关系的权利。
“法令”还规定,每名渴望享用“人民财产一份子”的“劳动家庭”成员,必须从
其收入中扣除10%。而不属于“劳动家庭”的男子,每个月则需交纳100卢布的会费。管
理部门将用这些工资扣除款及交纳金设立一个“人民后代”基金,对公有妇女支付232
卢布的补偿金,对其中的怀孕妇女发放补贴,对她们所生子女进行抚养,让孩儿们在“
人民摇篮”长到17岁,失去劳动能力的妇女还可领到退休金。
荒诞的实践
法庭在司法调查过程中查明,在被捕之前,赫瓦托夫已经实践了“法令”上的部分
内容。为此,他在索科利尼基村买下了一幢有三个房间的木屋,并将其命名为“社员爱
宫”。他还为这所“宫殿”物色到了一些“住户”,并把光顾者统称为“家庭公社社员
”。从“社员们”手上拿到会费后,赫瓦托夫便将钱款据为己有。有时候他也会亲自光
顾一下“爱宫”,物色他中意的年青女子,当然是完全免费的。
根据赫瓦托夫的安排,社员们每10个人睡在一个房间,男女社员各自单独分开休息
。在其中两个十个床位房间中,分别隔出了一个可供两人睡觉的小号(隔间)。在征得
其他社员的同意后,一对男女就可以住进隔间,尽情享受性爱的欢愉。
“公社社员”的这些生活细节被传开后,一群青年人便带着他们女友纷纷要求加入
这个“公社”。这下子“爱宫”乱了套,明显处于少数的已婚妇女不干了,倍受冷落的
她们开始发出抗议,用带来的板条拼命抽打地板。
“无罪释放”
这真是是法学史上前所未闻的案件,受到了苏维埃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为将这一
事件审理清楚,苏俄党政机关派骨干介入了法庭审判和辩论。
法院主席名叫莫基拉,是一位剑术高强的前线老战士,担任法官助理的都是人民陪
审员,而辩护人一个是国家救济人民委员科隆泰,另一位则是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
拉林。
作为公诉一方,政府派出了两位代表:一位是俄共(布)莫斯科委员会妇女部主任
维诺格拉茨卡娅,一位是莫斯科着名的“布尔什维克党医”扎尔金德。他们在发言中反
复强调,“工人阶级从维护革命利益出发,有权干涉自己成员的性生活。”在发言结束
时,两位控告人提议追究赫瓦托夫的刑事责任:剥夺自由五年,关入弗拉基米尔中央监
狱,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英国着名作家赫伯特·威尔斯也听说了这一奇事。1920年,他专程从伦敦来到莫斯科,
与列宁交谈了三个小时,想弄清俄共(布)领导是否真的颁布了《俄国少女及妇女公有
法令》,是否准备在日常生活中贯彻实施。列宁解释道,苏维埃政权的中央机关与该“
法令”毫无干系。威尔斯在《阴霾笼罩的俄国》一书中描写了此事。
在1920-1930年期间,苏联社会开始转向禁欲主义,社会生活规范十分严肃。从
1930年代中期开始,男女暧昧关系又被极度政治化。在报纸和杂志的扉页中,已经不再
有对性问题的讨论文章。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衣着轻佻的姑娘也消失得无影无踪。1935
年3月,在苏联一家纺织厂发生的事成为这一时期的最佳注脚:列宁共青团开除了一名
青年钳工,因为他“同时与两个姑娘谈情说爱”。
对于社会主义式清心寡欲的生活,苏联政府给予了大力鼓励和提倡。1937年,《共
青团真理报》发表社论说:“人民的敌人费尽了心机,妄图以资产阶级思想影响青年人
的婚姻爱情观,从而在政治上腐化苏联青年。”在这个阶段,婚前性行为被彻底归入“
有毒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即便是正式离婚,也被贴上了丑恶的标签,从而进一步影
响到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今后的事业和命运。
随着苏联上世纪一系列重大事件的上演,“共妻令”事件的烟云被吹拂得云消雾散
,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和谈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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