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发帖数: 272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nFrancisco 讨论区 】
发信人: buddyboy (hello),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其实,当年tg提“两少一宽”是非常正确的,有积极意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Feb 18 00:21:33 2010, 美东)
所谓“两少一宽”,即中共中央1984年第5号文件提出的:“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要
坚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这是我国的民族刑事政策,民族刑事立法
将这一政策上升为法律,使之具体化、条文化。“两少一宽”政策的基本精神是对少数
民族的犯罪分子处理从宽。
当年tg提出的时候,基本上是考虑少数民族自己内部的犯罪,并不是针对(也没有想到
)与汉族的矛盾。
当时,少数民族的问题有:
(一)强奸罪。强奸妇女是一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 历来属于打击重点,
但在藏、蒙、土3个少数民族中, 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习俗的影响, 婚前性行为比较随
便。除了通奸的行为较多外, 违背或基本违背妇女意志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也时有发生
。对此, 如果按强奸罪依法从重判处, 往往得不到社会的同情, 而且被害妇女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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