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 发帖数: 124 | 1 一条新闻,说一个中年人两口子出车祸死了,后来老父亲一查,300万的债务,于是老
父亲就承担了下来,挨个跟债主打电话,换欠条,然后利用几年时间,帮儿子还清了债
务。当然,可能儿子的遗产他也一并接收了。当地政府觉得老先生做法值得鼓励,于是
颁发了“诚信标兵”的称号。
在中华传统认知里边,父债子偿,夫债妻偿,子债父偿,天经地义。这三种情况里边子
债父偿有点突出,主要是一般父亲年老,挣钱能力较弱,还债比较困难。
一个朋友说,西方社会,这样做并不人道,尤其是亲人突然离世,既要面对亲人离世的
痛苦,还要去面临巨额债务的时候,是最不人道的。对亲人并不公平。当然,并不是说
,人死债灭,而是说,个人破产机制可以把他的资产,房子和车子,股票一类的,可以
拍卖,用以还债。
国内很少有这种破产机制,大部分人认为的就是亲人有继承权,同时也承担债务。如果
对方家庭条件不好,基本上就是打水漂了,实在没钱,逼债也是没用的。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国内很多借钱都是靠人情,很少算利率收益一类的,而西方
则不同。 |
s**f 发帖数: 1 | |
b***h 发帖数: 1 | 3 有必要上纲上线吗,儿子儿媳遗产收了,债务也承担,不是应该的吗? |
p****g 发帖数: 1 | 4 这个跟破产有毛关系
资不抵债的自然就放弃继承了 哪国不这样吗? |
K*****3 发帖数: 977 | 5 债权人有正当权益,但不代表每一笔钱都是稳赚不赔的。这难道不是常识问题吗?!
在放贷的时候就有评估的,而且要经常检查是否有风险。很简单的例子就是房贷了。房
贷只能到80%,只有疯狂的时候做的100%是胡扯。一旦贷款超过80%比例就要补仓或者拍
卖。
即便如此,出现债务损失也在所难免,因此才有银行倒闭啊。高利贷的坏人不算。
当然,权利和义务同在,不继承财产的应该不负责债务。每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存在父债子还那种不讲法律的东东。
【在 s**f 的大作中提到】 : 债权人的正当权益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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