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 发帖数: 313 | 1 房主说想14年5月close, 我们想尽快close, 我们也确实喜欢这个房子,想买下来,打
算近期签合同。
现在有两种选择:1。14年5月close, 风险是贷款利率能锁2个月,所以3月份能锁定利
率,问题是:明年3月份的利率可能会比1月份的高,房子在房主手里呆的5个月之久,
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风险。2。3月份close, 把房子租给房主,房主负担这两个月的房
产税和保险费,以房租的形式上交。问题是:房子到时候是自己的,租给别人住,不知
道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麻烦各位朋友帮忙出出主意,那个方案更好些,谢谢大家。 | n*****a 发帖数: 313 | 2 麻烦各位朋友帮忙出出主意,那个方案更好些,谢谢大家。 | I******s 发帖数: 223 | 3 个人倾向第一种方案,原因如下:
1)谁也不能确定明年三月份利率会比一月份高,您现在这种情况不要考虑利率的影响。
2)你3月就买了只收税和保险,等于白亏了两个月的mortgage。
至于房主再住几个月会不会有问题我觉得也不需要考虑,因为如果要有问题, 一个月
也会有问题,最多建议观察一下房主的为人。而采取第一种方案最后过户前能final
walkthrough 确定房子没问题,如果采取第二种方案的话可以适当收取押金, 等他们
搬出确定房子没问题再退押金。 如果担心的是房主到时候不卖房子给您了, 可以在合
同里把条款写好。上面说的都是技术处理问题, 我自己处理这样的事情的时候的原则
是先看人, 后做事,如果感觉对方是sincere的,就抱着good intension 去操作,如
果感觉对方有不靠谱的地方,就不做或者特别小心。建议您放松心情, 祝您一切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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