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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ureTime版 - 笔记本,纸张和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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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读 Dickinson 的寂寞BUY
酒馆女郎你真的能从开头就猜到结果吗?——书名竞猜
拿到《Cloud Atlas》,还来不及剧透梵蒂冈批评新星战;其他星战小花絮……
英文版的《云图》有人看过么?[随便聊聊】这些年提笔忘字的情形有吗?
过去的黑板报弱爆了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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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iphone话题: 笔记本话题: 笔记话题: android话题: kin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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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1页)
b*s
发帖数: 82482
1
前几天看大家都秀出自己喜欢的笔记本,最有名的当然就是鼹鼠皮Moleskine了,别的
品牌也很好,就是没有鼹鼠皮那么走红。原来在Barnes and Nobel看见过这些个鼹鼠皮
的笔记本,几十块钱一本,一来嫌贵,二来现在已经基本上走向无纸化,就不愿意在纸
张上面投资了。电视剧《Star Trek》里,只有船长Piccard看纸书,手下都用iPad一样
的电子装置。预计到不久的将来,用纸就成为了一种身份标志,穷鬼或者手下打杂的都
拿着iPad,然后老大们都捧着纸书,纸笔记本,鼹鼠皮之类的东东悠闲。
许久以前,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我也曾经也用过纸笔记本,
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听说过鼹鼠皮,用得就是在中国算是好一些的日记本一类的东西吧
。那个时候,我没有自己的计算机,当时手机都是砖头一样大,必要的时候可以当防身
武器或者谋杀凶器用。那个时候也不叫手机,叫做大哥大,只有黑帮老大才用。老大们
也不自己拿着,而是像关公一样,旁边有个扛刀的周仓给拿着,随时伺候待命。那个东
西也没有在上面做笔记的可能性。而且那个时候我也用不起大哥大,就像现在看电视上
的Enzo一样,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东西。
没有计算机和手机,这样读书写笔记的时候也就多些,有事没事就在上面记几笔。脑子
里面想的事情多了,成天装在RAM里面很占地方,需要Page out,否则就实现不了多任
务多线程。在那个时候纸张笔记本就是唯一出路,其实就是一种原始的Brain Dump方式。
久而久之,这样的笔记本就越积越多,来美国的时候,也就一起背来了,十来本,停沉
的。来美国以后,从第三世界来到第一世界,信息处理的手段也就更新了,陆陆续续也
就有了自己的计算机,先是台式机,然后是笔记本,一台两台,增加到后来的七八台。
那个时候时髦过一种叫做Palm的掌上机,PDA,然后就出了所谓的智能手机,然后PDA就
走下坡路,最后PDA和手机合二为一,成了现在的iPhone和Android的前身。
有了这些个新的信息处理装置,慢慢的,我的Brain Dump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从拿着钢
笔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到用Graffiti在Palm上写写画画,后来就成了在Blackberry上面
的拇指键盘上敲敲打打,同时,还在普通计算机上面的键盘上面乒乒乓乓。慢慢的,所
有的Palm笔记,Blackberry笔记,手机笔记最后都集中到笔记本电脑上的主文件里。最
后,随着谷歌的兴起,我的文件都规整到谷歌文档里面去,进入云计算时代。
Palm和Blackberry的时代以后,我逐渐用上了iPhone和Android。这些个Brain Dump整
理进入谷歌的云以后,一个好处就是,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很方便的查阅我的笔记,而
且可以很容易地搜索关键词,找到以前记录过,但是后来又遗忘的东西。
直到某一天,我想查找我以前记录过的一本书,但是不幸的是,那个时代的笔记都记录
在我厚厚的纸笔记本里面,散落在家里的几角旮旯里面,很不容易查找翻阅。
好在那个时候我工作清闲,就把所有的十四本笔记本都搜罗齐全,带到办公室里去。办
公室的理光复印机同时也是扫描仪,直接生成PDF文件存放到文件服务器上。有好几个
月,我每天都在复印机前站一两个小时,陆陆续续把我的所有手写的笔记都扫描成了
PDF格式,然后dump到Dropbox里面,这样,只要有计算机和互联网,我就可以翻看我的
笔记,但是还是不能用关键词查找,但是可以在查阅的时候直接Annotate PDF文件,算
是退而求其次。
我办公室的那台理光复印机扫描仪有一个很好的feeder,如果是单张的材料的话,可以
摞成一叠,扫描仪的feeder自动把这一叠纸张送入机器扫描,而且可以扫描正反面。当
时我就很想把所有的笔记本的书脊都切掉,然后放到扫描仪的feeder里面,这样可以节
省不少时间。但是,最后终于没有舍得,还是多花了很多时间一页一页的扫描的。好在
那阵子工作轻松,每天花两个小时扫描,个把月终于搞定。
之后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如果必须写在纸上的话,我就一定用Letter大小的活页纸,写
了以后编号放在Binder里面,然后定期扫描成为PDF,在Metadata的域里面写上相关的
关键词和注释。
现在,一般的笔记,如果不用画图的话,我一般就在计算机上直接打出来,如果不在计
算机旁边的话,就用手机记录。原来非常喜欢Blackberry的键盘,手感好,打字准确。
后来iPhone改变了我对触摸屏输入的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我基本能在iPhone的
触摸屏键盘上以跟Blackberry同样的速度打字了。iPhone的自动纠错能力很好,基本上
弥补了触摸屏没有手感的缺陷。
不久前,拿到了一个双核CPU的Android手机,比iPhone有更大的处理能力和存储空间,
而且,屏幕是四寸,比iPhone的3.5寸屏幕大了不少。Android的键盘(Gingerbread)
的方便程度甚至高于iPhone的键盘,纠错能力和特殊符号的输入能力都有提高。
这个Android手机还附带一个叫做Swype的输入法,相当于Graffiti on steroid,经过
一段时间的练习,可以达到很高的输入速度。
前两天我自己实测了一番,我的打字速度在不同的装置上的结果:
普通的台式机键盘,每分钟65-75个字,因为我以前上高中的时候练过机械打字机,一
直有基础,而且十个手指肯定比两个拇指要快;
iPhone和Android的触摸屏键盘,30字左右,用得多就快,跟卖油翁说法一致;
Android上的Swype,35-40左右。Swype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一个手握住手机,另一
只手输入,不需要两个拇指一起动作,这样,在颠簸的bus和地铁上的速度就会高,而
且稳定,一只手可以紧握手机。上次在地铁上被抢以后,现在在地铁上干活的时候就提
高了警惕性,把手机抓得特别牢。如果用两个拇指打字的话,就不容易把手机把握得紧。
我现在基本上用不着纸张笔记本,无纸化顺利进行中,还很彻底。现在看见大家贴出的
纸笔记本,感觉很温馨怀旧,感觉是上一个时代的东西,就像是Captain Piccard读纸
张典藏版的《Mobi-Dick》一样。
s***e
发帖数: 5242
2
呵呵,字是不是没以前写的好看了?
我现在写东西只能用电脑,面对纸张只能记笔记,这是退步了吧。。

【在 b*s 的大作中提到】
: 前几天看大家都秀出自己喜欢的笔记本,最有名的当然就是鼹鼠皮Moleskine了,别的
: 品牌也很好,就是没有鼹鼠皮那么走红。原来在Barnes and Nobel看见过这些个鼹鼠皮
: 的笔记本,几十块钱一本,一来嫌贵,二来现在已经基本上走向无纸化,就不愿意在纸
: 张上面投资了。电视剧《Star Trek》里,只有船长Piccard看纸书,手下都用iPad一样
: 的电子装置。预计到不久的将来,用纸就成为了一种身份标志,穷鬼或者手下打杂的都
: 拿着iPad,然后老大们都捧着纸书,纸笔记本,鼹鼠皮之类的东东悠闲。
: 许久以前,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我也曾经也用过纸笔记本,
: 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听说过鼹鼠皮,用得就是在中国算是好一些的日记本一类的东西吧
: 。那个时候,我没有自己的计算机,当时手机都是砖头一样大,必要的时候可以当防身
: 武器或者谋杀凶器用。那个时候也不叫手机,叫做大哥大,只有黑帮老大才用。老大们

a******e
发帖数: 6689
3
简直是读书人的时代脚步缩影啊。
z********e
发帖数: 8818
4
汗。。我也差不多。。
不过我开始自主性写作文(也就是说,学校作业不算),就是在电脑上。:)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字是不是没以前写的好看了?
: 我现在写东西只能用电脑,面对纸张只能记笔记,这是退步了吧。。

T******d
发帖数: 2139
5
你真幸福。我一直到现在都很少用电子记录装置。有什么东西就拿破纸先写下来,如果
没法马上处理,那么必定是丢掉的命 -- 反正能被忘记的东西重要不到哪里去;就算是
重要的,反正丢掉的重要东西已经不少了,不多这一个。
我觉得向来是老大空手、老二拿个小本、老三拿个大本、然后底下的马仔们拿着各种各
样当红的高级记录仪器。:-)
M****N
发帖数: 16093
6
有没有尝试过voice memo?

【在 b*s 的大作中提到】
: 前几天看大家都秀出自己喜欢的笔记本,最有名的当然就是鼹鼠皮Moleskine了,别的
: 品牌也很好,就是没有鼹鼠皮那么走红。原来在Barnes and Nobel看见过这些个鼹鼠皮
: 的笔记本,几十块钱一本,一来嫌贵,二来现在已经基本上走向无纸化,就不愿意在纸
: 张上面投资了。电视剧《Star Trek》里,只有船长Piccard看纸书,手下都用iPad一样
: 的电子装置。预计到不久的将来,用纸就成为了一种身份标志,穷鬼或者手下打杂的都
: 拿着iPad,然后老大们都捧着纸书,纸笔记本,鼹鼠皮之类的东东悠闲。
: 许久以前,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我也曾经也用过纸笔记本,
: 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听说过鼹鼠皮,用得就是在中国算是好一些的日记本一类的东西吧
: 。那个时候,我没有自己的计算机,当时手机都是砖头一样大,必要的时候可以当防身
: 武器或者谋杀凶器用。那个时候也不叫手机,叫做大哥大,只有黑帮老大才用。老大们

b*s
发帖数: 82482
7
说起这个,想起以前读过的关于作家Neal Stephenson的写作方式。
Neal Stephenson是科幻作家,计算机高手,喜欢大段大段的跑题,跑题过程中就有大
幅度的很博学的议论,网上称为Info dump。在他的info dump中,他经常议论一些算法
问题,有时候在书末附上一段Perl代码来讲述某些详细算法。
他的1992年的小说《Snow Crash》首先预测了虚拟现实和全球网路,而且写得很幽默风
趣。
他自己的自述:
Neal Stephenson issueth from a Clan of yeomen, itinerant Parsons, ingenieurs
, and Natural Philosophers that hath long dwelt in bucolick marches and
rural Shires of his native Land, and trod the Corridors of her Varsities. At
a young age , finding himself in a pretty Humour for the writing of
Romances, and the discourse of Natural Philosophy and Technologick Arts, he
took up the Pen, and hath not since laid it down.
这个Tongue-in-cheek的十七世纪文风,很适合他的《Baroque Cycle》三部曲。
这样作家,居然用纸笔写几千页的小说!据他说,用笔写得慢,大脑有时间在写作的工
程中润色即将写出的句子,打字太快,思路就泉涌而出,来不及修饰,行文质量不高。
所以,他上午用钢笔写在纸上,然后下午自己Type up到计算机里面,在type up的过程
中,也可以第二步修饰润色。
现在像他这样的作家,特别是科幻小说作家不多了,多数人都直接在计算机上写作。不
过,老派一些的作家,如间谍小说作家John Le Carre就是用纸笔写作的。
这里是Stephenson的手稿。他最近又出了一本新书《reamde》,注意不是《readme》,
正准备买来看看。但是这本书还没有在谷歌书店出现,只有在Kindle书店有售。这不是
逼着我再去买一个Kindle吗?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字是不是没以前写的好看了?
: 我现在写东西只能用电脑,面对纸张只能记笔记,这是退步了吧。。

b*s
发帖数: 82482
8
我原来写字就一直很难看,英文的好点,比较容易写,但是也没有学会正经的Cursive
writing,多半都是cursive和print的混合体,其实这样比起纯粹的cursive还是要快一
些。不过,练习了一阵子Cursive以后,读某些手稿的时候容易一些。读手写东西是很
头疼的一件事情。
我的中文是一贯的难看,而且写快了以后自己都不认识了,经常要凭借上下文来猜测。
好在现在都是PDF格式了,猜出来以后附上一个Annotation,这样以后再读的时候省力
一些。小时候父母敦促我要练字,我总是找借口说以后都是计算机了,不用手写了,有
这个时间不如拿来读书呢。多年以后,我的预言终于vindicated了,但是看见我姐的手
书,我还是那个汗呐。那个才叫是真正的字呀。

【在 z********e 的大作中提到】
: 汗。。我也差不多。。
: 不过我开始自主性写作文(也就是说,学校作业不算),就是在电脑上。:)

b*s
发帖数: 82482
9
大哥,我作马仔已经很久了!
我的破纸也丢了不少。而且,有些电子格式的笔记也丢了一些。我原来用Kindle的时候
,经常在上面写一些笔记。因为有好些书不是从Kindle书店买的,有些是从网上下载的
,有些是从谷歌书店买来的然后转换格式以后放到Kindle上去的,所以这些笔记就没有
自动同步到Amazon的母船上去。
我一般隔几个星期就把Kindle上面的笔记整理一下到我的谷歌文档里面去。结果,七月
份我的Kindle被抢的时候,我有大约六个星期的笔记还没有来得及整理,全完了。基本
上我所有的关于David G. McCullough的《The Greater Journey》的读书笔记都完全搞
丢了。还有一些就是读《Nefertiti》的笔记。
最近几个月,书也读得少了。Commute的时候玩手机去了。最近搞了一个新手机,正在
折腾呢。刚在手机上装了一个简版的Photoshop,鼓捣中。

【在 T******d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真幸福。我一直到现在都很少用电子记录装置。有什么东西就拿破纸先写下来,如果
: 没法马上处理,那么必定是丢掉的命 -- 反正能被忘记的东西重要不到哪里去;就算是
: 重要的,反正丢掉的重要东西已经不少了,不多这一个。
: 我觉得向来是老大空手、老二拿个小本、老三拿个大本、然后底下的马仔们拿着各种各
: 样当红的高级记录仪器。:-)

b*s
发帖数: 82482
10
这个叫做与时俱进,呵呵。

【在 a******e 的大作中提到】
: 简直是读书人的时代脚步缩影啊。
相关主题
拿到《Cloud Atlas》,还来不及剧透[bssd][踢馆]穿越*惠庄之沫 by Blue Th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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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发帖数: 82482
11
用过Android上面的语音识别,中英文都试过,效果还不错,百分之八九十的单词都识
别得很准确,只要我不说方言,不说黑话切口,基本上都准确,特别是中文整句,识别
得很好,让我惊讶。
还有一种就是单纯的录音机voice memo,程序本身并不识别语音成为文字。但是,这样
的Voice Memo以后查找起来就很麻烦,要马上整理转录,否则就成了硬盘上面的文物。
信息倒是很全,但是不直观,不好查找。
还有一点就是,我觉得在地铁上对着手机叨叨咕咕,而且车厢又在地下,完全不可能有
手机信号的时候,我自我感觉很尴尬,别人肯定以为我幻听,talking to an
imaginary voice!John Nash?

【在 M****N 的大作中提到】
: 有没有尝试过voice memo?
s***n
发帖数: 10693
12
展开讲讲被抢?

【在 b*s 的大作中提到】
: 大哥,我作马仔已经很久了!
: 我的破纸也丢了不少。而且,有些电子格式的笔记也丢了一些。我原来用Kindle的时候
: ,经常在上面写一些笔记。因为有好些书不是从Kindle书店买的,有些是从网上下载的
: ,有些是从谷歌书店买来的然后转换格式以后放到Kindle上去的,所以这些笔记就没有
: 自动同步到Amazon的母船上去。
: 我一般隔几个星期就把Kindle上面的笔记整理一下到我的谷歌文档里面去。结果,七月
: 份我的Kindle被抢的时候,我有大约六个星期的笔记还没有来得及整理,全完了。基本
: 上我所有的关于David G. McCullough的《The Greater Journey》的读书笔记都完全搞
: 丢了。还有一些就是读《Nefertiti》的笔记。
: 最近几个月,书也读得少了。Commute的时候玩手机去了。最近搞了一个新手机,正在

b*******d
发帖数: 5780
13
moby dick是不是所有名著里最烂的一本了?
n****r
发帖数: 5801
14
可以在PC上设置一个Kindle模拟来看 Kindle上看的书呀

ingenieurs
At

【在 b*s 的大作中提到】
: 说起这个,想起以前读过的关于作家Neal Stephenson的写作方式。
: Neal Stephenson是科幻作家,计算机高手,喜欢大段大段的跑题,跑题过程中就有大
: 幅度的很博学的议论,网上称为Info dump。在他的info dump中,他经常议论一些算法
: 问题,有时候在书末附上一段Perl代码来讲述某些详细算法。
: 他的1992年的小说《Snow Crash》首先预测了虚拟现实和全球网路,而且写得很幽默风
: 趣。
: 他自己的自述:
: Neal Stephenson issueth from a Clan of yeomen, itinerant Parsons, ingenieurs
: , and Natural Philosophers that hath long dwelt in bucolick marches and
: rural Shires of his native Land, and trod the Corridors of her Varsities. At

n****r
发帖数: 5801
15
google document 真是方便

【在 b*s 的大作中提到】
: 前几天看大家都秀出自己喜欢的笔记本,最有名的当然就是鼹鼠皮Moleskine了,别的
: 品牌也很好,就是没有鼹鼠皮那么走红。原来在Barnes and Nobel看见过这些个鼹鼠皮
: 的笔记本,几十块钱一本,一来嫌贵,二来现在已经基本上走向无纸化,就不愿意在纸
: 张上面投资了。电视剧《Star Trek》里,只有船长Piccard看纸书,手下都用iPad一样
: 的电子装置。预计到不久的将来,用纸就成为了一种身份标志,穷鬼或者手下打杂的都
: 拿着iPad,然后老大们都捧着纸书,纸笔记本,鼹鼠皮之类的东东悠闲。
: 许久以前,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我也曾经也用过纸笔记本,
: 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听说过鼹鼠皮,用得就是在中国算是好一些的日记本一类的东西吧
: 。那个时候,我没有自己的计算机,当时手机都是砖头一样大,必要的时候可以当防身
: 武器或者谋杀凶器用。那个时候也不叫手机,叫做大哥大,只有黑帮老大才用。老大们

w**m
发帖数: 4061
16
传苹果8亿美元报价收购Dropbox被拒
w**m
发帖数: 4061
17
最后一段扣回来,很抓人
b*********k
发帖数: 35031
18
崇敬一下

ingenieurs
At

【在 b*s 的大作中提到】
: 说起这个,想起以前读过的关于作家Neal Stephenson的写作方式。
: Neal Stephenson是科幻作家,计算机高手,喜欢大段大段的跑题,跑题过程中就有大
: 幅度的很博学的议论,网上称为Info dump。在他的info dump中,他经常议论一些算法
: 问题,有时候在书末附上一段Perl代码来讲述某些详细算法。
: 他的1992年的小说《Snow Crash》首先预测了虚拟现实和全球网路,而且写得很幽默风
: 趣。
: 他自己的自述:
: Neal Stephenson issueth from a Clan of yeomen, itinerant Parsons, ingenieurs
: , and Natural Philosophers that hath long dwelt in bucolick marches and
: rural Shires of his native Land, and trod the Corridors of her Varsities. At

z********e
发帖数: 8818
19
我最近在走回归曲线。。买了一本剧贵的本子,每天写几个字,觉得自己的品味一下子
就提高了。:P 人不说了嘛,以后纸张是属于大资的东西,HOHO

Cursive

【在 b*s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原来写字就一直很难看,英文的好点,比较容易写,但是也没有学会正经的Cursive
: writing,多半都是cursive和print的混合体,其实这样比起纯粹的cursive还是要快一
: 些。不过,练习了一阵子Cursive以后,读某些手稿的时候容易一些。读手写东西是很
: 头疼的一件事情。
: 我的中文是一贯的难看,而且写快了以后自己都不认识了,经常要凭借上下文来猜测。
: 好在现在都是PDF格式了,猜出来以后附上一个Annotation,这样以后再读的时候省力
: 一些。小时候父母敦促我要练字,我总是找借口说以后都是计算机了,不用手写了,有
: 这个时间不如拿来读书呢。多年以后,我的预言终于vindicated了,但是看见我姐的手
: 书,我还是那个汗呐。那个才叫是真正的字呀。

b*s
发帖数: 82482
20
等我心情平静一点,还窝着火呢。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展开讲讲被抢?
相关主题
BUY[随便聊聊】这些年提笔忘字的情形有吗?
你真的能从开头就猜到结果吗?——书名竞猜
梵蒂冈批评新星战;其他星战小花絮……【“有争议的书”征文截止;书歌影征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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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发帖数: 82482
21
这个就不好说了。没有客观标准。
但是确实有很多人不喜欢《Moby-Dick》,特别是Melville同时代的人。Melville死后
多年,大家才说这是个名著。作者活着的时候,对于这部作品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但是
始终没有被大家接受,可以说是太超前了吧。显然,他早期的作品,例如《Typee》,
一夜走红,但是他精心雕琢的《Moby-Dick》,却完全没有人买账。后来,这部作品被
认为是one of the best literary works of all times。
不喜欢他的这本名著,可能是因为作者喜欢搞现在时兴的Info dump,说着故事来着,
忽然讲解一段关于鲸鱼的自然历史和解刨,然后还用一大堆偏难怪的单词,逼着大家都
去查字典,而且很多词字典小了的都查不着。作者的Prose还是相当古怪的,那一开头
的独白:
Call me Ishmael. Some years ago—never mind how long precisely—having
little or no money in my purse, and nothing particular to interest me on
shore, I thought I would sail about a little and see the watery part of the
world. It is a way I have of driving off the spleen and regulating the
circulation.
不过,我对于航海的书籍有偏好,特别是帆船时代航海的作品,而且,我对鲸鱼的info
dump也很有兴趣。我本人有时候有些偏执,有一点点Ahab的疯狂。另外,除开这些
Info dump,这本书这也是一部不错的动作片,我对于动作片也是有情有独钟的。所以
,我显然认为这是一部极好的名著。
格利高里·派克的Captain Ahab演的很好,如果不喜欢看书的话,这本书可是拍了不少
电影电视的,当纯粹的动作片看也不错。

【在 b*******d 的大作中提到】
: moby dick是不是所有名著里最烂的一本了?
b*s
发帖数: 82482
22
手机上也可以装Kindle App,不过我现在想起这事还窝火,先缓缓,呵呵。

【在 n****r 的大作中提到】
: 可以在PC上设置一个Kindle模拟来看 Kindle上看的书呀
:
: ingenieurs
: At

b*s
发帖数: 82482
23
还有Evernote,SpringPad也很有用,如果你用iPhone,Android或者是WP7的话,这些
个对于短一些的Note很方便。而且,有时候在纸上随便画画,然后用手机相机照下来,
直接发到网上,以后再整理存档也很有用。
当然,对于长文,或者跟人合作,Google Document是最好的了。

【在 n****r 的大作中提到】
: google document 真是方便
b*s
发帖数: 82482
24
膜拜一下先。

【在 z********e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最近在走回归曲线。。买了一本剧贵的本子,每天写几个字,觉得自己的品味一下子
: 就提高了。:P 人不说了嘛,以后纸张是属于大资的东西,HOHO
:
: Cursive

b*******d
发帖数: 5780
25
而且最让我崩溃的是,他那些科普好多现在看来是错误的,而且还夹杂大量圣经神话的
私货作为论据,简直不知所谓。
我觉得他不是个合格的作家,基本上是想到哪说到哪,人物塑造没什么可取之处,本来
以为ahab应该是个偏执狂,但是总是大段的婆婆妈妈的抒情,以及为了照顾船员情绪而
停船清洗油桶,又把人物性格弱化了。
他的那种行文风格,就是那个时期戏剧的风格,大量独白,他不过是有样学样,没觉得
有什么水平。那些info是他多年的航海积累,他却专断地认为自己的就是正确的,别人
的都是错误(比如有人说了鲸鱼可能不是鱼,他不仅把人批了个遍,还非要说就是鱼)
。还比如,他说要想写巨著,就要写得多,还洋洋自得,写得厚了才是巨著,别人想写
得薄的巨著都是失败品之类,这副嘴脸真叫人恶心。
总之这书,从作者到作品本身,我都是厌恶至极。

【在 b*s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就不好说了。没有客观标准。
: 但是确实有很多人不喜欢《Moby-Dick》,特别是Melville同时代的人。Melville死后
: 多年,大家才说这是个名著。作者活着的时候,对于这部作品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但是
: 始终没有被大家接受,可以说是太超前了吧。显然,他早期的作品,例如《Typee》,
: 一夜走红,但是他精心雕琢的《Moby-Dick》,却完全没有人买账。后来,这部作品被
: 认为是one of the best literary works of all times。
: 不喜欢他的这本名著,可能是因为作者喜欢搞现在时兴的Info dump,说着故事来着,
: 忽然讲解一段关于鲸鱼的自然历史和解刨,然后还用一大堆偏难怪的单词,逼着大家都
: 去查字典,而且很多词字典小了的都查不着。作者的Prose还是相当古怪的,那一开头
: 的独白:

1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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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的书”征文截止;书歌影征文开始】拿到《Cloud Atlas》,还来不及剧透
【征文】Neal Stephenson和《Reamde》英文版的《云图》有人看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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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码办法吗再说孤单兼说说The Great Gatsby
秋读 Dickinson 的寂寞B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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