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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ureTime版 - [合集] 也说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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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y (河马·云何) 于 (Wed Apr 24 14:14:25 2013, 美东) 提到:
孙维的事每年都闹腾,今年格外过分。
法的核心是秩序,而秩序是对每个人的基本保障。破坏秩序,威胁的是每个人的安危。
挑战秩序,就是挑战社会的底线。在道德旗帜下的暴民,最丑陋又最可怜的一群人。
假设孙维是凶手,证据在定罪和无罪的两可之间,从而是通过家族的权势逃过一劫,那
又如何?整个事件对秩序的破坏是有限的,所影响的群体是有针对性的,同时有清晰的
程序和平台使得各方势力在台前幕后博弈和制约。而这场博弈中,理性和现实性是第一
位的。因为当事人的身份清晰,无法接受这个结果的个人,也有最后的手段来制衡,尤
其是在美国这样宪法保护持枪权利的国家。
而网络暴民的行为和后果,波及的程度以及破坏性不可预期,远比投毒杀人更常见,威
胁到我们每一个人,而且没有底线可言,也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整个过程中,我看到
的是:非理性,情绪化,用廉价的道德感来发泄社会压力和转嫁社会矛盾,并且体现人
性的丑恶黑暗。在被网络流氓和对社会不满的暴民操纵的网络暴力面前,个人是如此的
弱小和无能为力。每个懦弱的暴民都躲在群体的背后放纵自己的邪恶冲动,受害者甚至
都找不到一个目标来反抗,只能针对整个社会来报复。
公权在网络暴力面前的退让和妥协,会迫使网络暴力这场狂欢的沉默的旁观者要么加入
到暴民的行列,要么更加缄默和纵容。而纵容网络暴力并且把它当作社会的泄压阀门的
公权,不单懦弱,而且愚蠢 -- 简直是自掘坟墓。
人类历史上有很多类似的丑陋时刻。成为诱因的那个人,那件事,或对或错,其实并不
重要。只不过是悬挂那段历史的一枚钉子。而这起悬置的投毒案,谁是凶手又有什么不
同么?水晶之夜,《海瑞罢官》,还是铊,一枚钉子而已。人的本性的丑恶,悬挂在哪
枚钉子上,又有什么不同?
而作为同类,谁又能置身事外呢?每个人都背负同样的罪恶。投毒的,中毒的,人肉的
,被人肉的,都是你我,已遂和未遂而已,运气而已。
所以写这个帖子,谴责那个未来某个时刻可能人肉八卦得不亦乐乎的我,保护未来那个
被网络暴力碾碎的我,并且祈祷我在现在以及未来能够远离诱惑,不给自己内心的恶一
个放纵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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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4:32:01 2013, 美东) 提到:
顶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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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or (捡贝壳) 于 (Wed Apr 24 14:38:37 2013, 美东) 提到:
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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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5:05:14 2013, 美东) 提到:
写得真好!华人上甚至有人要曝光人家的孩子,这个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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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5:08:09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是要,是已经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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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5:13:36 2013, 美东) 提到:
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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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5:24:31 2013, 美东) 提到:
这么快?昨天去华人瞄了一眼,看到说要曝,没想到真的。。。唉,不过这种事,真的
是没人能拦得住,事主应该可以找律师告他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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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5:25:12 2013, 美东) 提到:
至少可以告华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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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5:26:44 2013, 美东) 提到:
你讲的是理想的公权,理想的道德和理想的人性
可惜这三个都离理想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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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5:28:03 2013, 美东) 提到:
那个孩子照片已经贴了很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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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5:29:39 2013, 美东) 提到:
我怎么觉得是基本的公权,基本的道德和基本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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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y (河马·云何) 于 (Wed Apr 24 15:30:49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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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antian (碧连天) 于 (Wed Apr 24 15:31:47 2013, 美东) 提到:
lol,他们当然可以去告,但这就在更大的范围暴露自己,枉费了出国一番心力啊~~
呵呵,记得飘里白瑞德对郝思嘉说,就像是一个贼,你不是后悔偷东西,而是遗憾被抓
到而已~~贼除非被打得狠了,否则就算吃了亏也未必会闹得天翻地覆,何况人家也未
必也未必去他家泼红油漆,但是世界这么小,gossip就够了,疏离她家小孩也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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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5:33:16 2013, 美东) 提到:
文字定义而已,
现实是三个都离楼主所说的这个level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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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chipmunk (花姥姥) 于 (Wed Apr 24 15:33:16 2013, 美东) 提到:
说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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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antian (碧连天) 于 (Wed Apr 24 15:35:39 2013, 美东) 提到:
呵呵,这是法律,还是披着西方法律皮的东方封建愚忠~~
照你这么说,人可以把别人撞死在路上,先强权封路,再用水把地上血迹冲干净,然后
大家开始讲法律?
法律只属于没有人可以冲干净地上血的那国人,最起码不能是生下来就知道谁能冲干净
血,谁只能被撞死后眼睁睁看着别人冲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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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5:38:39 2013, 美东) 提到:
说封建愚忠过了,
但本质上lz所讲和胡core的和谐社会基本一致,或者说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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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5:42:58 2013, 美东) 提到:
照我说,合理的度应该是任何人可以在网络上鄙视一个人(所谓言论自由),但是不应
该去打电话给这个人的上司,亲属,朋友,代理之类去骚扰这个人的生活,让这个人丢
工作,让这个人卖不了房子,等等。
这点来说,mit wsn比华人大妈做的要好。华人大妈这次是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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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5:45:12 2013, 美东) 提到:
把人家的孩子照片曝光,还写信给邻居,雇主,这个比泼红油漆差不远了吧?
我对这件事的了解不多,没力气跟,很多年前看过贝志城写的东西,前一阵也看过,我
无力判断谁是凶手,就凭网络上五花八门半真半假的东西,诚实的讲,我不觉得任何人
有权利/能力判断谁是凶手谁该承担后果。
从贼的角度来说,那当然是另一回事,不过前提也是证据确凿知道谁是贼谁该挨打,对
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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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y (河马·云何) 于 (Wed Apr 24 15:45:29 2013, 美东) 提到:
权限,权限可能造成的危害,与权限相对应的责任,对权限的监管,对滥用权限的及时
有效的制约,这几点必须大致上一致,否则就会导致滥用权限。而可以被滥用的权限一
定会被滥用。
网络暴力的三个因素都与权限/责任/监管/制约的不一致性有关:网民无国界,但司法
管辖有国界;匿名;爆炸性的转载速度(危害性)和转载人的责任的含糊不清的矛盾。
华人这个例子还是简单的。比如说,有人在某地方小破网匿名发帖,转载到天涯,再转
载到华人,并且被豆瓣和人人网引用,发得满街都是,然后在最开始的网站上删贴,事
主该咋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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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5:45:49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个鄙视连邻里之间的gossip都不如嘛
要我说,打电话给谁都可以,但留下自己的姓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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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5:48:38 2013, 美东) 提到:
全球网络实名制才是正道
不实名,权限和责任永远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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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5:49:50 2013, 美东) 提到:
网络,只是社会的一个延伸,网络暴力的基因来源于生活暴力。
网络文革只不过是现实中人们的文革心性的再次体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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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5:51:35 2013, 美东) 提到:
嗯,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等,在网上传播信息完全没有任何监控和不承担任何责任,滚雪
球一样,以至于传播得越远,越快,信息越模糊不清,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太容易了,真
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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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5:51:46 2013, 美东) 提到:
很难告,没有诉告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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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Wed Apr 24 15:51:49 2013, 美东) 提到:
mob在哪里都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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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5:53:11 2013, 美东) 提到:
媒介不同,暴力的程度也不同,至于暴力背后的人性,大概真的跟几十年前一样不怎么
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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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5:53:13 2013, 美东) 提到:
留了也没意义。比如一个中国的网络暴民给某人在美国的人事部门打电话,骚扰,抱怨
,然后留了名,这有意义吗?关键是不能越这条线,在网上随便说说也就算了,不能把
这个带到实际生活中去影响别人实际生活。因为这本质上是个司法问题,在公正的审判
之前,不能就这样给人定罪。
在网上讨论,可以不管所谓无罪推定,只要有common sense就行。但是这种讨论的前提
是不能影响任何嫌疑人的实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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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y1982 (EQ为零) 于 (Wed Apr 24 15:56:02 2013, 美东) 提到:
说到我心里去了。但也就在本版,还敢冒头支持一下,诚如楼主所言,我是被逼到更加
沉默纵容的旁观者。
网络暴力,体现的其实是人心里软弱、丑陋的一面吧,躲在屏幕后肆意宣泄破坏,舔着
受害者的血,享受着那一刻淋漓尽致、高高在上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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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5:56:32 2013, 美东) 提到:
对目前这个个案来说,事情的起因就是没有“公正的审判”,而暴民的目的恰恰正是“
公正的审判”。 你说讽刺不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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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5:59:16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段话的一个错误在于,没有意识到暴力并不会受媒介本身的局限性束缚的。
当人们的暴力心性发作起来之后,基本很难控制范围,严重的大致会引伸到所有能
够延伸的角落。
所以媒介只是一个暴力心性的发酵地,发源地,当此种心性被培养起来之后,就不
再受这个媒介的本身所束缚。
网络暴力发展到最后,同样还是要延伸到现实中去,而且比只有简单的现实暴力在
现实中延伸得更加广泛。网络转而变成了现实暴力的助力,虽然最初是从网络起源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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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5:59:46 2013, 美东) 提到:
所以说如果能推动政府进行公正的审判,这本身也没什么错误(当然前提是证据确凿)
。这件事的错误就在于在公正的审判之前,任何人都不应该去干涉,骚扰嫌疑人和嫌疑
人的朋友们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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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5:59:51 2013, 美东) 提到:
对,中国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尤其是所谓的“群体事件”,mob在哪儿都有,都很可怕
,关键是中国目前没有哪怕相对来说透明,公正,可靠的信息渠道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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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Wed Apr 24 16:00:08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在中文网站上好像更显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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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01:23 2013, 美东) 提到:
common sense很难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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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Wed Apr 24 16:01:49 2013, 美东) 提到:
那样会有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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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antian (碧连天) 于 (Wed Apr 24 16:01:55 2013, 美东) 提到:
呵呵,法律为什么会得到尊重,我们为什么要遵从他,因为我们定下他的时候,不知道
自己有一天从中受益,还是被他审判~~你看simpson那个案子,即使我今天坐在陪审
团的席位上,即使我心里觉得他就是凶手,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是支持合法取证让他
释放,还是即使取证无所谓只要杀人偿命,因为不知道自己有一天到了这个处境,是希
望如何被人对待~~
但是这个案子完全不同,其实无头案无穷无尽,不多这一件也不少这一件,但是这个案
子非常明白让路人可以定位自己,如果没有红三代背景,即使被偷了毒也无足轻重,如
果有这个背景,就可以从开始下手,创造出没有证据从而创造出无从审判~~
试问谁会尊重只要看看出生前家里人做什么,就能准确定位自己会处于处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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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y (河马·云何) 于 (Wed Apr 24 16:11:16 2013, 美东) 提到:
哪怕那样的社会,也总比不需要用车,也不需要封路,冲洗,再讲法律,直接一帮人冲
上前去砸开门用石头把一个人砸成肉酱并且踏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的社会要好很多
。而我们刚告别后者没多久。
一个枉法的社会,还是要比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要更适宜居住,也更容易改良。可惜宁
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的道理,不管在历史上还是在现代社会别的国家重演多少遍,都
不管用。往往总在大家把社会搞崩以后才切身体会到。正如黑格尔说的,我们从历史中
学到的唯一东西就是我们从来没有学到任何东西。
我觉得这就是人性,跟文化,人种,国家等等关系不大。大家能做的,可能就是在有秩
序时尽量保护秩序,在秩序崩溃后尽量快地重建秩序。
所以具体到这件事上,我得趁着在写这个帖子还不会招致网络暴力的围攻的时候,赶紧
站出来写这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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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or (捡贝壳) 于 (Wed Apr 24 16:13:15 2013, 美东) 提到:
武松手刃潘金莲是快意恩仇的英雄,要是偷偷摸摸去把西门庆儿子掐死就同样是十恶不
赦的恶棍小人。不是说藐视法律就形象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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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6:13:20 2013, 美东) 提到:
在公正的审判之前不能定罪是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让绝大多数人受益。陪审团要做的
无非是
根据法庭辩论和证据来决定是否有罪,如果证据不足而认定某某就是凶手,那属于脑补
。。。
这案子的问题在于没有确定的信息,司法公正到底是怎么被干涉也是不确定的。从这个
意义上来说,
路人怎么定位也是不完全确定的。这里面有一种可能是孙家长期在干涉司法公正。还有
一种可能是
孙家没有长期干涉司法公正。就算前者可能性很大,后者的可能性也是存在和无法忽略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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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t (野水横木) 于 (Wed Apr 24 16:14:03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得很有理,群众一旦调动,那力量很可怕。要是哪个人不幸确好与这力量不在一个
方向上,甚至逆着,就只能悲剧了。
其实你这样讨论这个问题也没用,没有几个人可以扭转群众的洪流,即便刘少奇这样身
为国家主席,在这力量面前也只是一张一捅就破的纸。
群众运动的阈值很高,并不容易发动。发起群众运动的前提是,当时的社会发生了深层
的广泛的危机,天怒人怨,以至于本来是布朗运动各自过日子的普通人凝聚成一股巨大
的洪流。这洪流发起来,后果就难预料了,往往是灾难性的。文革一发动,就算毛想停
下也做不到了,连他也要顺应这形势,不然他也要垮台。
说到底,问题也不在群众身上,也不可能对群众问责,谁阻挡谁倒霉。孙维这个事情,
根子是当前的中国社会积累了太多对权贵的愤怒,司法过于腐败。你批暴民,特别是批
弄人家小孩的暴民,这批得很有理。但暴民从何而来?如果大部分人都过得挺幸福的,
除了一些心理变态的,一般人有多少人愿意跟别人过不去呢?
在司法已经失去信任和效力的时候,讲秩序已经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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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y1982 (EQ为零) 于 (Wed Apr 24 16:14:09 2013, 美东) 提到:
正如钓鱼岛闹得凶的那段时间,国内许多私人的日车被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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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y1982 (EQ为零) 于 (Wed Apr 24 16:15:58 2013, 美东) 提到:
将每一个反对的声音用恶毒地语言甚至行为砸下去,砸到别人不敢出声,成为一只只抖
抖索索的缩头乌龟,没有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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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6:17:55 2013, 美东) 提到:
re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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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Wed Apr 24 16:18:04 2013, 美东) 提到:
体会不到,呵呵。
生活中有更多更有快感的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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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6:19:44 2013, 美东) 提到:
在恶棍小人和高大英雄之间,武松本来就更像前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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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y (河马·云何) 于 (Wed Apr 24 16:22:46 2013, 美东) 提到:
我觉得每个人内心都有做暴民的潜质和冲动。能做的,也就是常存感激和敬畏吧:感激
现在自己竟然在这次事件里还不是个暴民;畏惧自己内心的恶,知道自己其实也喜欢看
别人人肉和八卦并且起哄 -- 只要针对的不是自己;在一个滚雪球般的网络暴力刚刚露
头的时候,如果恰好有点空儿,伸手阻止一下,算是帮未来的自己一个忙 -- 不管哪个
未来的自己可能是害人者还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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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6:24:19 2013, 美东) 提到:
武松在张都监家就是一个杀人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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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y1982 (EQ为零) 于 (Wed Apr 24 16:25:48 2013, 美东) 提到:
所以你眼下还不是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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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antian (碧连天) 于 (Wed Apr 24 16:25:54 2013, 美东) 提到:
公正的审判,甚至审判本身只是水到最后汇入海的那一步,但关键是最开始细流汇成江
河,是取证,司法公正也不仅仅是在人人能看到的庭审那一步~~
如果权利已经可以从根本决断水源,可以从取证开始破坏,那么谈何证据,谈何公正,
谈何无辜,这天底下,不是只有他们的家人无辜,总不能只为他们的无辜兴叹吧,别人
无辜的时候就讲证据讲司法吧,除非我们默认司法就只是用来保护那塔尖一群人,那也
不用讲司法将法律,为他们量身打造一套算了~~
这个案子也绝不是孤立事件,前阵子那个泼中学小女朋友硫酸的案子,不就那么无声无
息没了么,网络暴力了就叫暴力,不暴力了就只能叹命贱了,呵呵,受害人还反被泼了
脏水,投胎真是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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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0000 (还是爱吃薯片的猫) 于 (Wed Apr 24 16:26:45 2013, 美东) 提到:
嗯,刚看到这个
http://blog.sina.com.cn/lm/z/yb24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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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6:26:54 2013, 美东) 提到:
我是完全不同意楼主第三段的,尤其里面所指的“少数人”的“博弈和理性”让我恶心
。这个跟公平和公正完全扯不上任何联系。
网络人肉曝光这个确实涉及到了侵害了隐私权,但是要评论整个事件就要从事发地中国
谈起,而不是完全放到美国这个民权保护和法律体系相对完整的地方。我绝对支持被人
肉骚扰的人找律师和依据美国法律干涉这个事情。但是我也支持更多民意被听到,更多
媒体参与此事,增加司法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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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28:27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用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的理论来描述的话,我觉得讲古人的“人之初”做一个
修正,比如,将年龄+15作为人之初的原点,那么人性本恶的理论似乎就变得很完美
了。
人性本恶,需要不断地自省并且自我约束,才能够向善,否则的话,人性恶是本质
,只要稍微有一点扰动就会爆发出来形成各种不良后果。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获得
暂时的毫无约束的快感,虽然将来最终会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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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30:11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第二段中,再怎么讨论整件事情的起源,也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小孩
被毫无原则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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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or (捡贝壳) 于 (Wed Apr 24 16:31:38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题就跑远了。我是拿这个做例子说明两种性质不同的暴力。
武松拭嫂,第一做了调查取证,第二确认法律失效,第三修正了失效的法律还继续伏法
,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这和躲在暗处拿无辜的小孩开刀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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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olomon (凬貳癲) 于 (Wed Apr 24 16:34:17 2013, 美东) 提到:
现在华人大妈和买买提WSN以及天涯众网友,三个名词可以收进辞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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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antian (碧连天) 于 (Wed Apr 24 16:34:59 2013, 美东) 提到:
所以如果是平民被撞死在路上,血被水冲干净无从取证,这种情况下其实只有两条路可
走:
1. “网络暴力”就是使用网络人肉曝光,没有审判,但是people talk people hear,
但是谁也无法get away;
2. 蒙上眼睛,作太平犬,即使知道如果不是能够撞人的人,就有被撞死后血被冲干净
的可能,
其实你讨论的是说你选第二条路,这无可厚非,但这第二条路没有任何意义上比第一条
路高尚;不过是人在自知悲剧命运的前提下如何让自己几十年好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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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6:35:52 2013, 美东) 提到:
同意你,暴民的存在很大程度是因为没有正当渠道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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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t (野水横木) 于 (Wed Apr 24 16:36:46 2013, 美东) 提到:
善恶这个事,真的很难分。比如朱令这个事,看了后义愤填膺,要做点什么。这个是很
朴素很善良的一种心态。然后根据自己看到的信息,发表自己的看法,谴责自己认为的
“罪人”,包括谴责政府,我觉得都还算“善”。但是开始人肉,开始骚扰人家,就可
能从善变成恶了。怎么说呢,看着网民人肉的进展,我虽然觉得这不对,但看了心里就
是感觉挺爽的。这些人肉的网民,其实也谈不上有多大的恶,也就是正义感稍微越了一
点界。网民不是一个人,每个人稍微越一点点界,最后积累造成的后果就比较可怕了。
这是一个群体现象。所以对每一个具体的网民而言,真谈不上恶
☆─────────────────────────────────────☆
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6:36:47 2013, 美东) 提到:
没有公正的审判,甚至连审判都没有的前提下,你要求无罪推定?
新华日报的一个新闻标题说的挺好:司法审判不出面 民意审判不会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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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6:37:38 2013, 美东) 提到:
诗人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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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6:37:41 2013, 美东) 提到:
所以不要随便奔小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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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6:38:23 2013, 美东) 提到:
我对这段的思路真是极为愤怒。对秩序破坏有限和所影响群体比较小,这事情就比威胁
到我们每一个人的事件更有底线?难道维护个体权益不是宪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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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41:43 2013, 美东) 提到:
正义啊,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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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6:42:26 2013, 美东) 提到:
是,但是被曝光的小父母可以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他父母可以告华人,
mitbbs,他父母可以启动程序保护自己的隐私权。闹到了一定程度网络后面的隐身人也
是可以被抓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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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ore (我来故我在,我在故我来) 于 (Wed Apr 24 16:43:45 2013, 美东) 提到:
赞,我也 figure out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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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6:43:54 2013, 美东) 提到:
没错,所以毒品和娼妓都应该合法化。
还有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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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6:44:52 2013, 美东) 提到:
网络上有意无意被曝光的孩子照片多了,本站天天还有人奔娃呢。
这个照片的曝光对孩子到底有多少不良的影响,比单纯贴照片要重要。虽然我认为曝光
孩子照片不当,但我的确没看出谁对这个孩子有恶意
btw,貌似该照片是facebook上的,所以对“曝光”的定义很tr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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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45:03 2013, 美东) 提到:
哈~~~~~~这回复的第一句就让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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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6:46:41 2013, 美东) 提到:
在没有审判的时候,普通人可以在网络上鄙视某一个人,但是不能以此为依据去骚扰这
个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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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6:46:45 2013, 美东) 提到:
侬的小本本也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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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46:49 2013, 美东) 提到:
快算了吧,比如我在一个网站上贴你的照片说是大美女,
或者我在另一个网站上贴你的照片说是暗娼。
你认为二者相同么?
你觉得她们为什么要贴小孩子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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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6:47:46 2013, 美东) 提到:
我是真的被吓到,听说国内还有根据网上小孩照片来搞绑架的,还有诈骗什么的,就是
类似facebook那个check in,“我在哪里哪里”,然后半路把孩子截了,吓得我再也不
敢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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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6:48:20 2013, 美东) 提到:
有了审判普通人也不能去骚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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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50:03 2013, 美东) 提到:
比这无底线的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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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6:50:43 2013, 美东) 提到:
我就是来跑题的,呵呵
zl案近20年来基本上法律是失效的,这比武大郎案要长得多。现在有人在试图修正失效
的法律(修正法律貌似必然会使用非法的手段),目前为止尚未发生命案。
是不是说现在的暴民素质比武松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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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y (我不是老大爷) 于 (Wed Apr 24 16:51:05 2013, 美东) 提到:
well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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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6:51:43 2013, 美东) 提到:
有了审判,司法机构相当于普通人的代表,代表普通人去“骚扰”罪犯的正常生活,比
如把它给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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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6:51:51 2013, 美东) 提到:
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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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52:32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一直不认可那些正义的借口,其实就是ws的暴力心性想发泄而已。
话说,当年云南那个“俯卧撑”的结果怎么样了?当年造谣人家是官二代,想逼死
“凶手”的行为,后来可有任何一个人去向所谓“凶手”道歉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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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6:52:41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一点上,美国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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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6:52:47 2013, 美东) 提到:
修正法律貌似必然会使用非法的手段 --- this is not tru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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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Wed Apr 24 16:52:56 2013, 美东) 提到:
需要发泄暴力,本身就是个问题。对一个思路愤怒就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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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53:41 2013, 美东) 提到:
还是不要说了,会颠覆三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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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6:55:09 2013, 美东) 提到:
你怎么总是这样啊,上次东爱也是你
还是说吧,最多我捂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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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ocado123 (草地里的牛油果) 于 (Wed Apr 24 16:55:49 2013, 美东) 提到:
基本上自己的家人的信息能少透露就尽量少吧。。。我也被吓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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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6:56:04 2013, 美东) 提到:
上次东爱你受的教训还不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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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6:56:08 2013, 美东) 提到:
人还不能愤怒了?
那楼主那种我觉得这种少数人博弈妥协反正也没伤害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就是平和了,理
性了?
我还能举个郭美美的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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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6:57:17 2013, 美东) 提到:
never doubt other people's intention, it is the means and effect that
ma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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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6:58:25 2013, 美东) 提到:
我建议你少来虚的,多去读一点宪法修正案和对隐私权的解释。美国最近对网络上的法
理讨论也不少,你少哈哈一点对世界更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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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6:58:57 2013, 美东) 提到:
我完全赞同你说的。
但同时,结合目前的现实来看,我也理解那些人的行为
归根结底是如何看待武松杀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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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Wed Apr 24 16:59:38 2013, 美东) 提到:
愤怒能做到的事,不愤怒也能做到,还能做得更好。
郭美美的例子是最好的证明,这个年头,在网上曝富,在网上写日记,在网上闺怨做情
妇的苦楚,简直就是三大美德,多少人感恩郭美美还来不及呢。不愤怒比愤怒一点也不
差,还能让更多的郭美美具有美德。愤怒的脑袋容易一根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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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6:59:38 2013, 美东) 提到:
我承受能力比果子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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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7:02:20 2013, 美东) 提到:
有人说那孩子是什么什么了吗?
对于绝大多数人包括我来说,那就是张没啥特色的娃照,没喜欢没憎恨没任何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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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7:02:54 2013, 美东) 提到:
还是算了吧,你能承受可是我还不一定能承受哪。你知道那些小孩被拐骗走是做什
么去了么?
我准备退出讨论做别的事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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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7:03:16 2013, 美东) 提到:
你知道这么多颠覆三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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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7:03:59 2013, 美东) 提到:
你砸知道那些做得更好得事情后面没有一点愤怒的推动?
与其关心事情背后的东西,不如关心一下做事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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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Wed Apr 24 17:04:15 2013, 美东) 提到:
你没看到她们为啥去肉那些照片?那我建议还是不要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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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7:04:18 2013, 美东) 提到:
slumdog million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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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jim (湖岩乱雨) 于 (Wed Apr 24 17:04:33 2013, 美东) 提到:
何止是小孩儿的照片啊,自己的、朋友的也不应该放到BBS来(个人空间上的可以自己
把握,因为毕竟可以设权限),这也是我为什么总是洁癖一样的反对在BBS上透露太多
的,尤其是其他人的信息,有意的,或者我哈式的"无意"的,都不好(我哈同学的自
我保护能力还是挺强的,只输出别人的信息,自己的确切东西滴水不漏)。。。我老早
就说过,网络的副作用怎么夸大都不算夸大。如果真的和某些ID"亲近"到无话不说,
在底下,打电话、见面咋都行,但在公共的BBS需要把握度,就是保护所有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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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chipmunk (花姥姥) 于 (Wed Apr 24 17:06:10 2013, 美东) 提到:
最后一行,“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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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Wed Apr 24 17:06:31 2013, 美东) 提到:
因为做得最好的方式是对事不对人。对事愤怒没用,用法律解决。愤怒都是冲着人去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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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7:06:35 2013, 美东) 提到: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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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7:06:48 2013, 美东) 提到:
武松杀嫂案还不太一样。朱-孙案我并不能100%确定司法失效。司法有可能是生效的,
只是缺乏证据无法起诉。武松杀嫂是小说,作者有上帝视角,所以一切都是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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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jim (湖岩乱雨) 于 (Wed Apr 24 17:07:03 2013, 美东) 提到:
改了。一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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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chipmunk (花姥姥) 于 (Wed Apr 24 17:07:37 2013, 美东) 提到:
嘻嘻,睡去了,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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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7:08:16 2013, 美东) 提到:
当然是true了
如果是合法的手段,那本身就是法律意志的体现,何来修正法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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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jim (湖岩乱雨) 于 (Wed Apr 24 17:08:46 2013, 美东) 提到:
回见回见。以后接着挑哈,就指着这个致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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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7:09:08 2013, 美东) 提到:
我对玩语言游戏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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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chipmunk (花姥姥) 于 (Wed Apr 24 17:09:13 2013, 美东) 提到:
反了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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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jim (湖岩乱雨) 于 (Wed Apr 24 17:09:37 2013, 美东) 提到:
找小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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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Wed Apr 24 17:10:01 2013, 美东) 提到:
赞,有进步,没有说对语言游戏非常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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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7:11:01 2013, 美东) 提到:
没懂。。。
法律也是要与时俱进的啊,改变法律并不违背法的精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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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7:11:40 2013, 美东) 提到:
他三观得被颠覆多少次啊
希望是偶数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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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7:11:49 2013, 美东) 提到:
你奔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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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7:13:40 2013, 美东) 提到:
麦帝都敢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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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7:13:46 2013, 美东) 提到:
被你带跑题了
再次申明:我严厉谴责对未成年人肖像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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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7:14:48 2013, 美东) 提到:
看来你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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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Wed Apr 24 17:16:44 2013, 美东) 提到:
已经奔了,参了个话头还给了个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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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7:16:49 2013, 美东) 提到:
屈原的天问是对谁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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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Wed Apr 24 17:18:54 2013, 美东) 提到:
不会吧,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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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7:20:33 2013, 美东) 提到:
呵呵,没有网络暴民,基本100%会司法失效。
因为缺乏证据不起诉会拖朱家二十年到现在连案件基本信息都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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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7:26:40 2013, 美东) 提到:
仔细体会一下,前面这个语境里的“修正法律”并不是一般语境里的修正法律的意思,
是指 受正常法律渠道无法走通的条件所限而做出的彰显司法正义的行为,就是用非法
手段取证非法手段审判非法手段执行的武松杀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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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7:27:46 2013, 美东) 提到:
倒是无所谓善恶,就是觉得应该恢复本色,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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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7:30:03 2013, 美东) 提到:
“我本是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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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y (河马·云何) 于 (Wed Apr 24 17:44:19 2013, 美东) 提到:
法的首要目的从来不是什么公平、公正、正义、道德等等,而是秩序和规范。法是什么
?法即统治。为什么人是可以被统治的?因为人性需要秩序。为什么会有违法?因为人
性不仅仅需要秩序。什么样的法是可以被接受的?有足够的合法性。合法性从哪里来?
民意。什么样的法是有效的?有足够的权威。权威从哪里来?暴力以及使用暴力的决心。
你说的是合法性问题,而合法性的标准总在随时代和文化而变。而法的合法性本身就和
法的有效性冲突。承认恶,给恶一个在法律体系内生存的空间,才能够制约恶,保护善
。过于注重法的合法性,则导致没有足够空间给恶生存的法律体系和制度,继而导致人
类历史上黑暗邪恶的社会。因为恶并不会消失,只不过法律失去了对恶的控制,并且法
律也失去了权威。
正因为在现在的中国社会,法被赋予了太多理想和梦幻色彩,法和合法性被混淆,才会
让法在恶的面前如此一钱不值。法律既失去了足够的合法性,又没有足够的权威。恶法
亦法的观念,被普及了这么久,可能还是很难被接受。政府的概念也是这样 -- 如果从
幼儿园开始就被教育说政府是恶的源泉,所以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看紧它,那可能我们的
社会会不一样吧。什么时候合法与否以及守法与否不再与道德挂钩,我觉得可能法律制
度的权威才会真正树立。
再说民愤:我觉得民愤不是来自于特权,而是来自于社会缺乏规范;之所以缺乏规范,
是因为现有的规范不承认特权,因而无法规范特权;失控的特权从而引发民愤,进一步
破坏社会的规范。每个人都在或多或少地滥用自己的权力,同时成为别人特权的牺牲者
;对破坏规范的人的妥协,让整个社会体系更加恶化。
不过我还是乐观的。美国当年比中国更糟,不也慢慢好起来了么。西部片中正直的逍遥
法外的牛仔大战道德败坏的警察和法官,一直是美国文化的主流。总会好起来的,毕竟
法的需求是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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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7:46:15 2013, 美东) 提到:
你比我还乐观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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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y (河马·云何) 于 (Wed Apr 24 17:48:01 2013, 美东) 提到:
还有第三条路:子弹的正义。
哪个义愤填膺的,并且坚信孙维有罪的,去刺杀孙维,并且自首伏法,我觉得也是一个
对社会有益的解决方案。
躲在别人背后去人肉其他人的孩子,算什么?
,
☆─────────────────────────────────────☆
lummy (河马·云何) 于 (Wed Apr 24 17:51:22 2013, 美东) 提到:
任何一种制度,都是一种 trade-off。我们毕竟都是凡人。追求完美制度的,无一例外
的导致社会的悲剧。这就是人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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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Hayes (中尉) 于 (Wed Apr 24 17:52:01 2013, 美东) 提到: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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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y1982 (EQ为零) 于 (Wed Apr 24 17:53:41 2013, 美东) 提到:
为嘛我觉得说的那么对呢?
为嘛这样的言论会出现在一潭浑水的买买提呢……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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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ream (nodream) 于 (Wed Apr 24 17:55:55 2013, 美东) 提到:
这贴写的这么扯竟然还有这么多温情的回复
搞笑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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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7:57:47 2013, 美东) 提到:
我的理解和你的本质区别就是我认为法律除了给出秩序和规范以外,还要保护个人权利
。如果按照美国宪法来讲,就是除了讲政府该怎样构成之外,还应该有bill of rights。
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就是,这整个事件都是对个体权利的践踏,对受害人,对被人肉的
都是。
我讲的不是合法性问题,只有中共最喜欢讲合法性问题。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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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7:59:56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第一段里有个loop, 发不是为了公平正义道德,法是用来约束人性产生秩序的,
法的合法性来自民意。那万一多数民意就要求公平正义呢?是用现有法来约束民意还是
用民意来修正法?
其实你在你的论述里预留了一个上帝的角色去充当立法者。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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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8:00:06 2013, 美东) 提到:
坚决支持拒绝网络暴力,对网络暴力绝对需要声讨!
在声讨之前,首先要定义好什么是网络暴力。
如何定义我是说不好,我想可能应该把握一点:
就是不能代替法律去惩罚别人!
动辄就人肉别人这种行为,
肯定有了惩罚的性质,
而不经法律允许就进行惩罚,
肯定应该划入暴力,属于声讨的范围了
话说回来,声讨网络暴力有必要,
但我们也不该无限扩大网络暴力的范围,
防止给不法之徒一把保护伞。
单就朱令案而言,什么行为是网络暴力?
所有在网上发声,认为孙有罪的人都是暴力行为么?
显然不是。
既然是独立思考 言论自由
民众就有权根据自己的了解,做出自己的判断,
是否进行法律的制裁那是法庭的事,
但是否有罪,民众心里是可以有自己的审判的。
伦敦塔上的俩王子怎么死的谁看到了?
但人人都相信是叔叔为篡位干的
叔叔没被惩罚是一回事,
民众心里怎么想是另一回事。
所以,逻辑一定要清楚,标准一定要一致
目前,
认为孙有罪的人不一定都是网络暴民,
当然没事就叫嚣人肉别人肯定是在运用网络暴力
可是一定要清楚,
很多善良的人也认定她有罪,
他们是推动案件公证公开处理的正面力量。
同理,
坚持认为孙无罪的人当然不一定都是要帮孙洗白的,
其中很多人是真的认为证据不足,
但是也确实有很多人上蹿下跳的很厉害,
让人不得不怀疑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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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ream (nodream) 于 (Wed Apr 24 18:00:28 2013, 美东) 提到: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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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antian (碧连天) 于 (Wed Apr 24 18:04:26 2013, 美东) 提到:
她当年不是拿一颗子弹,而是藏在别的后面,为什么现在值一个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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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8:07:27 2013, 美东) 提到:
at least he/she is constru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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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8:09:47 2013, 美东) 提到:
无语
你一面鼓吹社会秩序高于个人正义,一面把被你社会秩序牺牲掉的个体推向个人暴力。
这不就是稳定压倒一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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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 (小木) 于 (Wed Apr 24 18:16:50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的很有理,我觉得中国需要时间从人治过度到法制。。。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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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Wed Apr 24 18:21:30 2013, 美东) 提到:
学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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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8:24:56 2013, 美东) 提到:
就是前几天聊得要有游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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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men (獨孤不再) 于 (Wed Apr 24 18:27:17 2013, 美东) 提到:
不管他們是不是兇手 小朋友還是很可憐的 畢竟人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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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27:33 2013, 美东) 提到:
靠,我的前提是没有司法才靠游侠。也就是政府不能保障司法,屁民只好找黑社会的意
思。跟这个拿枪自己来还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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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8:27:53 2013, 美东) 提到:
其实武二哥蛮讲究程序正义的
第一他是实名,第二他先调研,取人证:郓哥,何九,取物证:骨殖。最后动手前还取
了口供,还是在众邻居作证下。真正心思慎密。动完了自己主动自首准备好充军。
☆─────────────────────────────────────☆
bos (Bart) 于 (Wed Apr 24 18:28:24 2013, 美东) 提到:
侠以武犯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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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29:10 2013, 美东) 提到:
武二有人证,有物证,有口供。
就是后来灭张都监门的时候乱来了。
☆─────────────────────────────────────☆
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29:56 2013, 美东) 提到:
你个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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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8:30:15 2013, 美东) 提到:
后来他是对这个系统整个信心崩溃准备走黑道了嘛。
☆─────────────────────────────────────☆
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8:30:18 2013, 美东) 提到:
伦家武二爷也是先去告状,没告下来,才使片刀的,嘿嘿
☆─────────────────────────────────────☆
bos (Bart) 于 (Wed Apr 24 18:31:14 2013, 美东) 提到:
就是就是,他还根本就不是那种vigilante杀手。
jodie foster演过一个,还是public radio personality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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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31:28 2013, 美东) 提到:
走黑道也不能乱来嘛,好歹只诛首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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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Wed Apr 24 18:33:21 2013, 美东) 提到:
那是“只杀得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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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8:33:43 2013, 美东) 提到:
这么一说他们上山之前好象都滥杀过
投名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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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34:14 2013, 美东) 提到:
“一时吃得口滑”
一时杀得手顺。
倒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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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35:05 2013, 美东) 提到:
所以施耐庵对水泊梁山是批判居多的,尤其是对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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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8:35:29 2013, 美东) 提到:
reddit其实上个礼拜boston爆炸案的时候,大概周四吧,人肉错了。网友们把一个失踪
的abi mix 给人肉出来了,照片,youtube录像等等全贴出来了。
还有reddit以前的合伙人 aaron swartz, 其实正是推动网络自由的人之一。大家可以
好好看看他的历史和案件。
其实我个人是非常反对贴照片的,贴自己的,贴别人的,还有facebook这种你上载了照
片等等你对照片的拥有权就不知道怎么回事的网站。建议大家签上之前都好好读读隐私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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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35:51 2013, 美东) 提到:
屁民武力值太低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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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8:36:34 2013, 美东) 提到:
然后不幸出现在错误地点的群众是没法跟好汉们诉冤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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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8:36:38 2013, 美东) 提到:
对嘛,所以他不如鲁提辖,人家对系统从来不抱幻想,但是也从来不乱来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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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37:59 2013, 美东) 提到:
李逵,周通,王英之流,怎么看都不是啥好汉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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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38:40 2013, 美东) 提到:
也就鲁达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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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8:38:45 2013, 美东) 提到:
是,林教头鲁提辖好象没投名状就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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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8:38:49 2013, 美东) 提到:
上周末的on the media整个节目讨论的都是网络工具在boston案件中的作用和副作用。
里面的嘉宾大部分的观点是scared by it...当然不排除他们scared是以后自己就没饭
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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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8:39:13 2013, 美东) 提到:
武二爷要是大闹飞云浦之后,
跑回去不血溅鸳鸯楼反而找中级人民法院击鼓鸣冤那才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呢
估计很有希望取代杨志成为水浒里高手中的头号w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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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8:39:41 2013, 美东) 提到:
站在替天行道的大旗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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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40:09 2013, 美东) 提到:
政府军里混到一定级别貌似都可以免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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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guan (RP-AD-S36-W5-V2-SFM) 于 (Wed Apr 24 18:42:14 2013, 美东) 提到:
我非常喜欢twitter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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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42:47 2013, 美东) 提到:
击鼓鸣冤那叫二。
从黑道角度来说,也不宜滥杀无辜。黑道和政府是个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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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43:47 2013, 美东) 提到:
水浒还是挺灰暗的,不论政府军还是梁山,都没啥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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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8:46:15 2013, 美东) 提到:
林教头没有拿到投名状,却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表现除了足够的诚意
鲁提辖上山明明是被黑宋三儿阴的
接着帮孔明孔亮,实际是想收呼延灼,然后搂草打兔子把三山一起收编
鲁智深本来好好的黑老大,最后不得已“高高兴兴”的上梁山当堂主,
还顺便拉进去好几千小喽啰,还用再交投名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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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8:48:03 2013, 美东) 提到:
你啥时候写水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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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8:49:01 2013, 美东) 提到:
court最早就是这么出来的。。。而且是for profi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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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8:49:17 2013, 美东) 提到:
水浒中对好汉的定义是很操蛋的
似乎有一种说法,是身背人命之后,就可以升级为好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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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8:52:39 2013, 美东) 提到:
我用不上手,已成僵尸了。主要还是用用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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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8:54:57 2013, 美东) 提到:
恩,上二龙山好象也就把旧的赶走占山为王了。呼延灼倒是够大投名状,青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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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8:55:03 2013, 美东) 提到:
水浒我不想写,事实清楚,过程明白,除非楞编,过渡解读没啥意思
我过一阵子可能会写点东西,现在正琢磨呢,
不过真的是很懒,想一想就又不愿意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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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01:03 2013, 美东) 提到:
你一礼拜不写就发一轮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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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02:28 2013, 美东) 提到:
政府最早的形式都是山大王。
你看九卿里面的光禄勋,光禄就是大麓,勋通阍,就是山大王在山脚下的门房,类似于
朱贵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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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04:56 2013, 美东) 提到:
里面据说也暗藏了不少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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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men (獨孤不再) 于 (Wed Apr 24 19:05:54 2013, 美东) 提到:
也不能這麼說 有不少如果在承平時代 可能是仗義疏財的人 在國家危難的時候願意挺
身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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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9:08:24 2013, 美东) 提到:
二龙山上三个大头领上了梁山后的级别挺讲究的
鲁智深和武松比较高,可杨志的级别就低了很多
武松是宋三胖的铁杆,本领也高,所以待遇好,
鲁智深很可能是沾了武松的光,
他是武松的老领导,所以一直挨着武松且压着一头
杨志就悲催了,同样是武松的领导
但一上梁山排名就落到了武松的后面
应该是他之前跟山上的人有过节
结果被压制的比较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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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9:09:25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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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9:14:09 2013, 美东) 提到:
肯定有,想想施耐庵同志的出身,他要不憋着点什么谁信啊
可是水浒被作为阶级斗争武器,已经被利用的也很透了
现在一鳞半爪的东西是可以挖出来的
但是想在大方向上串联起来解读出新的意思太难了
关键是很难有逻辑一致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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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16:08 2013, 美东) 提到:
钱穆说施耐庵写宋江是影射朱八八,恶毒攻击朱核心。王进就是施耐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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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16:29 2013, 美东) 提到:
杨志都成头号wsn了,杨雄董平王英们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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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mineKee (JK) 于 (Wed Apr 24 19:16:55 2013, 美东) 提到:
因为朱令的事件可以和所谓的高官有后台的联系上,所以就拼命炒作,其实醉翁之意不
在朱令。
至于曝光人家隐私,威胁人家的家人和孩子,骚扰工作单位,都是可以定罪的,很过分。
辛普森还逍遥法外,哪个华人“大妈” 敢揪住人家闹一闹?
华人这个网站有超过10%的流量来自台湾,有些ID也是真的在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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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9:19:42 2013, 美东) 提到:
啊,就记得他们都是步兵头领,还真没注意这个排名
杨志是狠窝囊,他一生恨事生辰纲是梁山那七位上山的根本,最后自己还是被收编过来
,真是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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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9:19:53 2013, 美东) 提到:
高手是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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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20:33 2013, 美东) 提到:
其实只要表忠心会站队即可,投名状都是给没脑子或者装清高的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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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21:56 2013, 美东) 提到:
不近女色也是条件之一
王英因此差点没混上好汉的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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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22:38 2013, 美东) 提到:
再往下就要开始BL啦。上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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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23:09 2013, 美东) 提到:
挖挖宋朝的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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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wolf (执中以宁) 于 (Wed Apr 24 19:23:59 2013, 美东) 提到:
董平也是高手啊,还可惜一付好皮囊
高手我觉得关胜呼延灼都蛮WS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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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9:24:19 2013, 美东) 提到:
很靠谱,以施耐庵同志跟张士诚的关系,在被朱88毁了仕途之后,写点东东恶心恶心他
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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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de (昵称) 于 (Wed Apr 24 19:24:22 2013, 美东) 提到:
不赞同网络暴力,希望有更多基于证据的讨论。
不同意第三段,投毒杀人也是对每个人都有潜在威胁的,每一个和投毒者有意无意有
交集的人都有可能成为投毒的受害者, 所以杀人者需要被抓出来让公众知道。这案子
这么多年没有公道,朱令和她家人受的苦难煎熬不在其中的人大概无法想象。
当秩序只是一部分人的特权,被秩序压迫的人没有正常渠道参与改善维持秩序的规则
,用秩序做辩辞就是为特权辩护了。
。挑战秩序,就是挑战社会的底线。在道德旗帜下的暴民,最丑陋又最可怜的一群人。
那又如何?整个事件对秩序的破坏是有限的,所影响的群体是有针对性的,同时有清晰
的程序和平台使得各方势力在台前幕后博弈和制约。而这场博弈中,理性和现实性是第
一位的。因为当事人的身份清晰,无法接受这个结果的个人,也有最后的手段来制衡,
尤其是在美国这样宪法保护持枪权利的国家。
威胁到我们每一个人,而且没有底线可言,也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整个过程中,我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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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24:49 2013, 美东) 提到:
没背景没财力。他的祖上其实是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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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9:25:45 2013, 美东) 提到:
林冲投了的吧?上梁山上缴了人头才让入伙的?他这梁山上得那叫一个憋屈,难怪后来
要窝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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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leo (lateleo) 于 (Wed Apr 24 19:26:35 2013, 美东) 提到:
人有时候,很容易因为和大多数人站在一起就产生一种虚幻的安全感,特别是在网上。
。。这种安全感发展到极致,便成为了一种理所应当居高临下的道德至高点。。。
这些大妈就不想想,你能暴人家的id,人家的娃,人家也能爆你的id,你的娃。。。人
家的娃要真因为这些人肉受到了伤害,人家就不能找个detective把你的家庭地址搞定?
别人不知道,如果是我的娃因为被人在网上人肉在生活中被欺负了,我肯定一家一家的
追,一家一家的砸玻璃。。。在米国,枪可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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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9:27:00 2013, 美东) 提到:
真是好思路啊,快去筛几壶好酒,切二三斤熟牛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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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28:17 2013, 美东) 提到:
那三郎跟八八的性格作风差十万八千里啊。 扯不到一块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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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9:29:09 2013, 美东) 提到:
得得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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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0000 (还是爱吃薯片的猫) 于 (Wed Apr 24 19:30:10 2013, 美东) 提到:
re dede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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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30:36 2013, 美东) 提到:
杨志已经可以烧高香了,起码在前18名里,差武松也就三个座位
看看开山元老刘唐三阮,恨不得排到地煞里去了。
站队最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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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32:44 2013, 美东) 提到:
董平的手貌似比杨志高那么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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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33:12 2013, 美东) 提到:
他们是老势力,不是站队能解决问题的。 说实话没死能混个座位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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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33:35 2013, 美东) 提到:
明初的饮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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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33:59 2013, 美东) 提到:
腐女们对花荣哥哥还行,对黑哥哥恐怕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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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34:41 2013, 美东) 提到:
子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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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34:57 2013, 美东) 提到:
刘唐很挫吧?三阮恐怕不如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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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35:45 2013, 美东) 提到:
关胜呼延灼还是很牛的,论武功论带兵也都差不多在那个位置
最ws的就是秦明,这厮要啥没啥,就靠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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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35:51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是说有个以宋江为中心的BL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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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9:36:22 2013, 美东) 提到:
功夫不够好?史进排第几?我挺喜欢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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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Wed Apr 24 19:36:47 2013, 美东) 提到:
需要平和看待网络暴力。拒绝网络暴力需要温和的支持。声讨网络暴力也容易成为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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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36:49 2013, 美东) 提到:
是牛肉不是猪头羊肉,据说就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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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37:01 2013, 美东) 提到:
夏安喜欢纹身的猛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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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37:27 2013, 美东) 提到:
杀耕牛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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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37:36 2013, 美东) 提到:
你看人吴用公孙胜是什么手段
没文化还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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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9:37:57 2013, 美东) 提到:
靠,要玩bl 也别以宋江为中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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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Wed Apr 24 19:38:32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不能赞同。你反对的是匿名暴力,不是反对无度的、无秩序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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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9:39:24 2013, 美东) 提到:
这么一说还真是,燕青也有纹身,还有越狱里的麦克小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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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40:58 2013, 美东) 提到:
晁盖在的时候,这几个哥们照片上可都在中间领导的肩膀位置
晁盖死了,都被发配到后排靠墙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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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41:43 2013, 美东) 提到:
好吧,我恶意揣测了腐女们的口味,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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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Wed Apr 24 19:41:48 2013, 美东) 提到:
走黑道也不能乱杀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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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43:39 2013, 美东) 提到:
吴花李应该是圈里的,郭吕进没进?
宋大哥口味真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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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44:06 2013, 美东) 提到:
燕青卢俊义显然也是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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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44:29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是黑道赖以生存的基础。 人们去找教父是因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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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19:45:56 2013, 美东) 提到:
这些人可以笔墨不多,可以死的窝囊,
但是施耐庵同志是从忠义之士或者性格人物的角度去写的。
杨志同志则不同,
先是强调其自视过高,标榜祖宗,自显门第
不但拼爹,还拼了三辈儿,自称是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
这个说明了他认不清当前形势。
朝廷上当权派中肯定对出身论很有意见,
以高俅司令和童贯司令为代表,
你跟他们眼皮底下吹出身,不是找倒霉么,
尤其是他两次倒霉都是因为助纣为虐,
去押送民脂民膏给奸臣行贿去,
别人倒霉时常常让读者叹息,
他倒霉的过程可都跟其他英雄的壮举相关,是读者希望出现的。
你说你自恃很高就一直清高呗,
不介,第一次丢官之后,搜集了一担子财务去给人行贿,
给谁,出身低微的高俅高太尉,
这不是讽刺么。
更打脸的是,人家高太尉还拒收贿赂了,
呵呵,官没当成。
第二次丢生辰纲过程中,
他以一个待罪之人的身份,
好不容易得到梁中书的赏识,
让他带队,他什么表现,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啊,
对那20个军汉连打带骂的,
相反对老都管和虞候一再忍让,
事实上军汉才应该是帮助他保护货物的帮手,
老都管和虞候才是百无一用来捣乱的废物,
他有一次认不清形式,破坏了团队的和谐,
把自己推向了人民的对立面,他不倒霉谁倒霉!
他不猥琐谁猥琐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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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47:04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是公开的。 那时候员外和公子的小子就是那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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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19:48:05 2013, 美东) 提到: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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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de (昵称) 于 (Wed Apr 24 19:49:16 2013, 美东) 提到:

夏安好~ 最近来得少,不过上星期来看过jin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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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de (昵称) 于 (Wed Apr 24 19:50:40 2013, 美东) 提到: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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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19:52:38 2013, 美东) 提到:
卢俊义和宋江也有些不清不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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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19:55:05 2013, 美东) 提到:
上次那个谁,阿碧丝也这么说…人家小乙哥明明和李湿湿是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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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s (墨酥) 于 (Wed Apr 24 19:56:11 2013, 美东) 提到:
无压力催促一下:你啥时候写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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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56:33 2013, 美东) 提到:
老大不当core谁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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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19:59:54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属于三郎有意员外无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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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20:02:17 2013, 美东) 提到:
其实燕青一直是个男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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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Wed Apr 24 20:03:39 2013, 美东) 提到:
反正三郎永远的爱人应该还是李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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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20:05:19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是说梁中书派杨志送礼是演戏吗
纯粹的翁婿矛盾,杨志只是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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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20:06:16 2013, 美东) 提到:
我觉得花荣李逵至少平分秋色吧
还荤素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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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m (可乐会捂帮帮主) 于 (Wed Apr 24 20:22:51 2013, 美东) 提到:
诗人高见。
楼主说的看上去有些道理,但实际上,第一没说到根源,第二没有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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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m (可乐会捂帮帮主) 于 (Wed Apr 24 20:40:48 2013, 美东) 提到:
允许某人下毒,不许别人人肉?
新版的州官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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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0000 (还是爱吃薯片的猫) 于 (Wed Apr 24 20:45:08 2013, 美东) 提到: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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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xi (huahua) 于 (Wed Apr 24 20:48:17 2013, 美东) 提到:
well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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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cat (你的样子) 于 (Wed Apr 24 20:54:58 2013, 美东) 提到:
哈哈 这几句话看着跟mane说话很像,难怪我一开始把你误以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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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2:31:00 2013, 美东) 提到:
杨志这个不同,他是武松的领导,换个堂口就变下级了,跟阮氏三雄赤发鬼等人不太有
可比性,
毕竟他们几个不需要管以前的手下叫哥哥
杨志这个才真叫堵心
打比方,原本县里的书记 县长 一起到市里任职,然后职位掉个了,县委书记成了市长
,县长变成市委书记了,没来由的老领导要管老下级叫领导了,就是这么个恶心人的事
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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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2:33:01 2013, 美东) 提到:
呵呵,杀多了罪过还挺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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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way64 (中途岛) 于 (Wed Apr 24 22:33:02 2013, 美东) 提到: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
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
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
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
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
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铭文 1945年
言论自由可以。网络暴力打着伸张正义的幌子,实际在践踏人权。从针对孙维,到她的
同宿舍同学,到其他同学,然后到家属甚至孩子,到他们的公司。这个走向是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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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2:35:52 2013, 美东) 提到:
吴用和公孙胜在本职领域都是大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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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2:41:16 2013, 美东) 提到:
所以董平不猥琐
水浒里明确描述了是位帅哥啊
他性格不够好,死法比较无囊,但是跟ws扯不上
相反,无敌双枪将 风流万户侯,
单挑宋江带领的众头领
那可是让宋三胖魂授色与、芳心明投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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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2:44:17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真不想写,没动力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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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22:46:22 2013, 美东) 提到:
我觉得关键还是政治问题
吴用是主动反水的,为宋策划了很多事情
公孙胜清高,不愿意像吴用那么背信弃义,但又不愿跟着晁盖一起覆灭,只好离开梁山
避祸。后面是宋让亲信李逵戴宗去请,给足了排场,这才回山。第四把交椅也只是个晁
盖原从集团的政治象征,公孙胜根本管不了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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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2:52:53 2013, 美东) 提到:
这说法不了解
不过听着好像很“戏说”的路子啊,呵呵
没细想,但似乎漏洞不少,不说生辰纲想造假难度有多大,
就想想,梁中书是靠着老丈杆子才能镇守大名府的,
要是没有蔡京,这肥缺早让别人抢了
他怕老婆怕的什么似的,还敢跟老丈杆子扎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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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sam (感谢CCTV, MTV... i love ya all) 于 (Wed Apr 24 22:55:51 2013, 美东) 提到:
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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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Wed Apr 24 22:55:58 2013, 美东) 提到:
包子可以做动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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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m (可乐会捂帮帮主) 于 (Wed Apr 24 22:58:34 2013, 美东) 提到:
网民所谓的“人肉”, 究竟违反那条法律了?
如果A上网发帖,发facebook,发微博,然后被B顺藤摸瓜发现A真实身份,B有错吗?
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支持网络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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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2:58:52 2013, 美东) 提到:
我琢磨琢磨别的哈,看看能不能写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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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23:00:19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座次跟称呼无关的。
秦明是花荣的妹夫,照样排在花荣前面。
宋江吴用林冲哪个见了柴进不得拱手叫声大官人,但也都大剌剌排在柴进前面。
再者,杨志属马军,武松是步军,也没有相互的隶属关系。
作为没背景没人脉还有过节的杨志,应该基本没啥可抱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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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uytre (不要笑,我拔的是大萝卜) 于 (Wed Apr 24 23:02:49 2013, 美东) 提到:
确实很恐怖。 我也只是去华人说了一下我们没有第一手资料的不应该直接下定论,放
走不好,冤枉更不好。谁知换来一阵猛拍,好像他们亲眼见到凶手行凶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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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23:02:54 2013, 美东) 提到:
董平在兵临城下的情况下去跟太守逼婚,这个人品要不是有王英撑着在梁山也算极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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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ini (卡卡) 于 (Wed Apr 24 23:06:18 2013, 美东) 提到:
总有人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中国人幻想有侠客,美国人幻想漫画英雄。
建议看看电影kickass, 平民也想当侠客的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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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3:06:20 2013, 美东) 提到:
吴用跟宋三胖感情很好,最后自己都挂树上了,
不过要说兵法,内个神机军师朱武也很厉害,只是没啥威信
公孙胜的法术确实很厉害,五雷正法在神话故事里也是很牛的法术
公孙胜俩徒弟混世魔王樊瑞本事一般,可后来的那个幻魔君乔道清也是很厉害的
他论本事做个低4把交椅,也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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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23:08:39 2013, 美东) 提到:
忘了从哪儿看的了
说是梁中书不情愿每年送那么多金银,但又碍于老婆情面和丈人权势不得不送
所以做局,每次送点碎金银,但在路上让人劫了去。
主要证据在于,杨志的计划很周密,但在出发前公孙胜就已经得了消息,连路都知道
根据七人分赃所得来算,梁中书那号称的多少担金银根本就不足数,差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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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x (阿迪) 于 (Wed Apr 24 23:09:49 2013, 美东) 提到:
顺便提醒一下将来可能被知法犯法的执法机关伤害到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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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way64 (中途岛) 于 (Wed Apr 24 23:12:25 2013, 美东) 提到:
我也支持。实名了这些人还敢人肉吗? 明知道自己做的才是伤天害理的事儿,就是文革
中打人杀人的红卫兵。这些人肉人家孩子,公司,父母的人有几个敢学贝志诚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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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3:14:20 2013, 美东) 提到:
我说的哥哥弟弟是开玩笑,不是说谁级别高就是哥哥
不过三阮的确不像杨志那样遭受被下级压过去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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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way64 (中途岛) 于 (Wed Apr 24 23:14:48 2013, 美东) 提到:
回头考古一下话题怎么转到水浒上的。还是和谐点儿吧,我也不趟朱令孙维的混水了,
明天发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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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23:15:06 2013, 美东) 提到:
公孙胜的法术没的说,但他在宋江上山之后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政治手法才是保证他第
四把交椅的最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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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3:16:04 2013, 美东) 提到:
嗯,董一撞的这个污点是伴其一生了
梁山上烂人多的是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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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45 (苏武山) 于 (Wed Apr 24 23:17:41 2013, 美东) 提到:
因为三阮只有过一个下级,就是白胜,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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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nder (菲利克斯猫) 于 (Wed Apr 24 23:21:12 2013, 美东) 提到:
写的真好。
内心并不认同这种做法,所以最多不参与吧。
但是就像看super hero电影一样,还是很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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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3:21:17 2013, 美东) 提到:
百胜的ws程度可是很不低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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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nbaby7 (Alan Fan) 于 (Wed Apr 24 23:24:42 2013, 美东) 提到:
终于在MIT这里看到一些不同的声音了。华人上面现在有点反对声音立刻就被喷成SW的
共犯啊~踩踩~LZ这篇还是从大方向去说的。但多数人看不到也理解不了这一点,只能局
限在眼前这个单独的案子上面。他们的想法可能是,我没有后台我也不会杀人,我不会
成为这种暴力的目标。殊不知没有界限的权力才是最恐怖的。制度不完善,但在没有更
好的制度之前也是限制权力的唯一方法。还是有好多人觉得目的合理可以不择手段,以
及,既然她犯法了没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也可以用非法的手段把她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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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3:25:25 2013, 美东) 提到:
哈哈,好玩
虽然不怎么靠谱,但的确可以当做一说,就是漏洞多了点
万一尼玛杨志同志英明神武,晁盖天王其名难符
最后假生辰纲安全到达蔡太师府可怎么办啊
如果真是假的,且故意泄露给公孙胜,
那七人中要是有个梁中书的内线应该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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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m (可乐会捂帮帮主) 于 (Wed Apr 24 23:34:50 2013, 美东) 提到:
实名了还需要人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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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3:41:39 2013, 美东) 提到:
还是本事才是关键,
否则,如果不是只有他才能打败高廉的妖法,
再欲擒故纵也没用啊
要是宋江自己凭着九天玄女给的天书就能搞定高廉
那公孙胜就跟着罗真人修行一辈子吧,
宋三胖根本不用去请他回来当四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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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JZN (人间指南) 于 (Wed Apr 24 23:44:25 2013, 美东) 提到:
原帖写得非常不错。
这篇拽了。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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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Wed Apr 24 23:44:43 2013, 美东) 提到:
这帖子的交叉平行蒙太奇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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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fox (玉狐) 于 (Wed Apr 24 23:47:12 2013, 美东) 提到:
哈哈,你应该再介绍介绍咖啡泡腊八蒜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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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y (河马·云何) 于 (Thu Apr 25 00:09:29 2013, 美东) 提到:
话说俺们刚把俺们老板给人肉了。。。的确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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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oqi (lol) 于 (Thu Apr 25 00:13:46 2013, 美东) 提到:
同意,10年前就知道此事并觉得很可能是SW所为,但今年这次网络暴力涉及面已经远超
SW本人,狂欢的这些网民就不担心日后因为认识争议人物而被人如此人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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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Thu Apr 25 00:31:26 2013, 美东) 提到:
应该说对三郎最一往情深的永远是黑旋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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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an (少灌水,多写字;少吐槽,多微笑。) 于 (Thu Apr 25 00:32:55 2013, 美东) 提到:
写啥都好,不过我还是最期待你写水浒,我很喜欢这本书,不过看得不透,盼着你来讲
讲。。。可以讲的香艳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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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ay (cards) 于 (Thu Apr 25 00:41:35 2013, 美东) 提到:
我基本同意楼主的观点。怀疑没问题,可以推动重启调查,可以呼吁当时的有关部门公
开手上的资料,可以呼吁知情人出来澄清事实,但是不可以自己给人定罪,更不可以私
自采取手段惩罚罪犯。这是底线,这么多人真的意识不到这一点?再进一步,万一重启
调查了,结果出来还是没有足够证据指控孙,而且没有其他嫌犯,以目前的情形看,公
众能接受吗?
参考辛普森的案例,公众都认为是他干的,可是没有足够证据支持,法庭依然无法判他
有罪。在中国能行得通吗?年纪稍大的人可能记得,从前法院给死刑犯的宣判书上往往
有这一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见从上到下都认为民愤是判刑的依据之一,所以
今天的网络暴力现象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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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y (河马·云何) 于 (Thu Apr 25 00:44:18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不服法律制度的结果而去单挑报复再自首可是大有讲究的传统,属于 civil
disobedience 的一种。首先有针对性,不是无度的,社会危害性小;其次,对秩序的
破坏是以随后接受法律的制裁为代价的,虽然不是依法行事,但依然是在法律的框架内
行事。最后呢,这种行为属于高尚行为,也是一种贵族传统。
既然说到了 civil disobedience,就顺便八卦一下 Thoreau 吧。这老兄的契约论是这
么搞的:公民通过纳税来缔结契约形成政府,因此,每年税表到来时,一个公民有义务
审查政府的表现来决定是否要继续续签契约(也就是说,是否要继续交税);纳税给一
个为恶的政府,就是在支持政府为恶,也就使得这个公民成为政府的恶行的同案犯;但
是,这个公民应当承担拒绝交税所带来的法律制裁,这样才算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有效地
违法。这老兄支持废奴,就通过拒交人头税来表达自己的主张,于是很开心地被抓进了
牢里,并且宣称,在牢里感觉比在外面更自由,因为这是意志的自由。结果第二天就被
放出来了,还抱怨说,有好事者替他交了税。
所以,如果哪个大妈跳出来说,我是某某,我认为我要替天行道,所以我人肉某某,并
且贴在网上,随时准备着接受我的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那我觉得是很 decent 的行为
,我是大力支持的。
很显然,网络暴民没这么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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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于 (Thu Apr 25 00:55:01 2013, 美东) 提到:
这种行为不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买凶。实名行刺的勇气是被买下来的,其实还是等于匿
名。另外,没有人是完全为自己活着的,生命很大程度都是对别人的契约和义务,即使
行刺,也是一小半伤害自己和嫌疑人,一大半伤害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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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820 (忍冬) 于 (Thu Apr 25 03:58:29 2013, 美东) 提到:
这话楼主听起来一定刺耳。但请您考虑一下对于朱令的父母,他们要警方公布案件材料
都不行,只被通知此案已结。
☆─────────────────────────────────────☆
flying820 (忍冬) 于 (Thu Apr 25 04:05:17 2013, 美东) 提到:
我想说,in general 我可以同意楼主的关注。但就此案而言,面对这样的冤屈,又没
有法制的途径可以申诉,解决(已经结案但是整个过程完全被遮盖了)。这次我支持用
非常的手段来迫使法制就位,重新开启卷宗,重新审此案。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则说明
除了中国特色的政治势力左右司法程序,网络上民众的声音也逐渐形成影响力。不管这
次在朱令案件上能否真的有用,算是一种民意通道开启的进步,希望这个案子不是这么
不明不白的结了。 当然我是反对贴小孩照片一类极端过火的做法的。
☆─────────────────────────────────────☆
bos (Bart) 于 (Thu Apr 25 08:11:40 2013, 美东) 提到:
所以啊,要注重隐私保护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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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Thu Apr 25 08:15:35 2013, 美东) 提到:
话说mark wahlberg用激光去纹身,很痛苦,还要秀给孩子看,让他们不要轻易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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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Thu Apr 25 08:20:53 2013, 美东) 提到:
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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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hero (金灯记) 于 (Thu Apr 25 09:16:27 2013, 美东) 提到:
大妈们又不傻。人家就是要用0伤亡,美军最先进的理念,来结束战斗
这就像以前的南联盟战争,不跟你面对面打,一直远程轰炸。不投降?攻击民用目标,
最后压力太大只能投降。大妈们也知道攻守同盟弱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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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Thu Apr 25 09:32:49 2013, 美东) 提到:
警方调查细节跟父母有什么关系?警方的材料最后给DA,DA决定是否有Case,警方的材
料,如果最后要使用的话,当然要公布,特别是要给defense的律师。家属这个时候最
多算是witness,case是DA的,除非家属要打civil case,civil case跟警察又关系不
大了……
这话楼主听起来一定刺耳。但请您考虑一下对于朱令的父母,他们要警方公布案件材料
都不行,只被通知此案已结。
☆─────────────────────────────────────☆
bos (Bart) 于 (Thu Apr 25 09:34:33 2013, 美东) 提到:
迫使法律就位?这里寻求的是justice,而不是legality吧。justice不是总能通过法律
来达到的……
我想说,in general 我可以同意楼主的关注。但就此案而言,面对这样的冤屈,又没
有法制的途径可以申诉,解决(已经结案但是整个过程完全被遮盖了)。这次我支持用
非常的手段来迫使法制就位,重新开启卷宗,重新审此案。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则说明
除了中国特色的政治势力左右司法程序,网络上民众的声音也逐渐形成影响力。不管这
次在朱令案件上能否真的有用,算是一种民意通道开启的进步,希望这个案子不是这么
不明不白的结了。 当然我是反对贴小孩照片一类极端过火的做法的。
☆─────────────────────────────────────☆
bos (Bart) 于 (Thu Apr 25 09:42:18 2013, 美东) 提到:
微薄不就是中文版的twitter么?
我用不上手,已成僵尸了。主要还是用用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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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Thu Apr 25 09:54:20 2013, 美东) 提到:
放开内容不说,功能上weibo秒杀叽叽喳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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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Thu Apr 25 09:56:07 2013, 美东) 提到:
难道是马甲?
哈哈 这几句话看着跟mane说话很像,难怪我一开始把你误以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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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Thu Apr 25 09:59:36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两天版上马甲纷飞的我眼花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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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leo (lateleo) 于 (Thu Apr 25 10:05:57 2013, 美东) 提到:
嗯,除了经常被河蟹,围脖确实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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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cat (你的样子) 于 (Thu Apr 25 10:23:41 2013, 美东) 提到:
你小心关关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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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Thu Apr 25 10:35:41 2013, 美东) 提到:
她没时间看贴,这篇肯定会漏掉……
你小心关关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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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cat (你的样子) 于 (Thu Apr 25 10:48:36 2013, 美东) 提到:
you w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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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yokel (阿Q) 于 (Thu Apr 25 10:52:47 2013, 美东) 提到:
既然是网络暴力那么被暴力的人可以去告啊?赶快去告啊?怎么不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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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leo (lateleo) 于 (Thu Apr 25 11:13:00 2013, 美东) 提到:
但如果我把回复转寄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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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cat (你的样子) 于 (Thu Apr 25 11:23:34 2013, 美东) 提到:
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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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y1982 (EQ为零) 于 (Thu Apr 25 11:59:48 2013, 美东) 提到:
网络暴民之所以暴,正是因为不用露脸,更因为现阶段没有法律或手段让她们为行为后
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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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Thu Apr 25 13:06:50 2013, 美东) 提到:
扁你!
但如果我把回复转寄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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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ordsman (真の猛士) 于 (Thu Apr 25 13:17:46 2013, 美东) 提到:
革命有理,造反无罪!网络暴力就是好呀,就是好!
互联网真是伟大的发明,人民不但能在网上有性,还能在网上互相使用暴力。欲望得到
宣泄后,第二天清晨就又可以满足的开着凯美瑞迎着朝阳去上班、去上学,奔赴祖国建
设的最前线......
而且人民也完全不必担心路上那个对你微笑或者与你擦肩而过的是否昨夜与你在网上共
度春宵,或者互相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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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g (肖浪--君子不党) 于 (Thu Apr 25 13:46:15 2013, 美东) 提到:
写得很给力,可惜嚷嚷的凶的人能看懂的不多。程序正义的价值远不如抢占道德制高点
后痛快淋漓地发泄对某些人吸引力大。
楼主招收粉丝么,大妈我这里报个名。
☆─────────────────────────────────────☆
bos (Bart) 于 (Thu Apr 25 13:47:30 2013, 美东) 提到:
看见大妈二字,吓我一个跟头。这大妈就跟当年斧头帮一样啊,名头好响!
写得很给力,可惜嚷嚷的凶的人能看懂的不多。程序正义的价值远不如抢占道德制高点
后痛快淋漓地发泄对某些人吸引力大。
楼主招收粉丝么,大妈我这里报个名。
☆─────────────────────────────────────☆
dpg (肖浪--君子不党) 于 (Thu Apr 25 13:55:00 2013, 美东) 提到:
本大妈有别华人大妈
强调大妈,主要是希望楼主招收粉丝有心理准备,不要期待太高,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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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way64 (中途岛) 于 (Thu Apr 25 14:12:45 2013, 美东) 提到:
谢谢。有帮助。考明白了,前边还好,后边歪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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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zenrose (不长胖了,没劲) 于 (Thu Apr 25 15:01:51 2013, 美东) 提到:
今天突然有了些许作为买买提大妈的自豪感。比起华人大妈集团和天涯网友集团,还是
这里的人民更理智些,头脑更清醒,也更有勇气。
看了点儿那个朱令律师的天涯访谈,觉得怎么连律师都说话这么不严谨,还是他为了对
己方有利有意为之。真是寒心,到底什么是正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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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Thu Apr 25 15:14:50 2013, 美东) 提到:
谴责那个未来某个时刻可能人肉八卦得不亦乐乎的我,保护未来那个被网络暴力碾碎的
我,并且祈祷我在现在以及未来能够远离诱惑,不给自己内心的恶一个放纵的机会。
————May it be!
☆─────────────────────────────────────☆
dai9 (九袋) 于 (Thu Apr 25 15:45:19 2013, 美东) 提到:
从不跟爱晒照片的人无话不说,不管现实还是网络
☆─────────────────────────────────────☆
cattie (假如我是真的) 于 (Thu Apr 25 16:04:38 2013, 美东) 提到:
反对人肉相关的不相关的那些人, 也反对在网络上审判。 但是每个人有讨论和发表自
己意见的自由。如果网络上的热议最后能推动有关内幕的公开和重新立案,也算是个好
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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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xing (tuxing) 于 (Thu Apr 25 16:06:07 2013, 美东) 提到:
你在玩文字游戏吗? 所谓的网络暴民,要的就是一个说法; 郭美美和红十也好,朱
令的悲剧也好,前者是捐款的大众,后者是受害者一家,连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调查的机
会都得不到,你又哪来的立场谈什么网络暴民?
☆─────────────────────────────────────☆
dpg (肖浪--君子不党) 于 (Thu Apr 25 16:12:31 2013, 美东) 提到:
怎么要这个说法?
人肉“证人”,威胁人家的年幼的孩子?黑客人家邮件?骚扰人家家人同事工作单位?
这个不是网络暴民就没有网络暴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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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xing (tuxing) 于 (Thu Apr 25 16:26:08 2013, 美东) 提到:
屁民折腾不就求关注吗?
现今的中国是网络暴力多还是特权玩弄大众的例子多?
红十字会的调查也好,孙维的犯罪嫌疑也好,除了”网络暴力“,有任何一个别的
alternative吗? 如果有,我就认同你对这两件事情里网络暴力的谴责。
☆─────────────────────────────────────☆
dpg (肖浪--君子不党) 于 (Thu Apr 25 16:35:29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你不相信法制,那么的确没有任何办法,
如果你相信法制,就通过合法途径,哪怕这个途径目前可能坎坷,通过学习法律,参与
立法,来达到让法律更完善更好保护自己身利益的作用。
马丁路德金那时候倡导人权的路比今天中国的司法公正的路崎岖多了,但是和平非暴力
,通过艰苦的进程,达到了暴力可能达不到的效果,而且没有给美国带来灾难。这就是
他伟大的原因。
☆─────────────────────────────────────☆
ilvch (断肠人在天涯) 于 (Thu Apr 25 16:40:45 2013, 美东) 提到:

美国高院能上诉
你去中國高院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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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vch (断肠人在天涯) 于 (Thu Apr 25 16:42:29 2013, 美东) 提到:
林冲雪夜上梁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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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g (肖浪--君子不党) 于 (Thu Apr 25 16:45:39 2013, 美东) 提到:
明白了,
造反有理,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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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xing (tuxing) 于 (Thu Apr 25 16:48:13 2013, 美东) 提到:
是我不相信法制还是中国的法制没法让人相信啊? 站着说话腰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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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xing (tuxing) 于 (Thu Apr 25 16:55:40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是“懦弱的暴民”躲在群体的背后,而是那些带着罪恶的人躲在特权背后。
这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宁可让自己的孩子被威胁,不还是要躲着自己吗?
暴民屁民未必是弱智,帖子里那些话还是读懂了的,相反,倒是站在道德制高点的那些
人未必懂被特权阶级伤害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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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Thu Apr 25 16:56:49 2013, 美东) 提到:
您读了多少遍了啊?太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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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Thu Apr 25 17:00:14 2013, 美东) 提到:
实在忍不住了,这是我在MIT见过的最虚伪的帖子,堆砌着一堆又大又唬人的名词,端
着高高在上的姿态,说着自相矛盾又道貌岸然的话,透着的是骨子里的冷漠和假清高。
偏偏下面还有一群捧臭脚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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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Thu Apr 25 17:10:29 2013, 美东) 提到:
给个链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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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Thu Apr 25 17:12:23 2013, 美东) 提到:
同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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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Thu Apr 25 17:43:15 2013, 美东) 提到:
一层水浒一层网暴。。。感觉很穿越。。。。
不过我也期待新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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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Thu Apr 25 19:41:40 2013, 美东) 提到:
看看那些人能承受多大压力吧。水版已经收到疑似薛G的多封恐吓了,据说是因为
有人给他儿子所在学校打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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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600 (max600) 于 (Thu Apr 25 19:49:17 2013, 美东) 提到:
国内的舆论确实是被美化为“民意”的暴民思想左右,但是是双刃剑,有弊也有利。
前两年杭州飙车的那个小爷不幸被暴民发现,舆论跟踪,于是得到了在他之前的飙车肇
事者没有的待遇,既打了,也罚了。公平吗?不公平!凭什么别人就能打了不罚,罚了
不打。应该吗?应该,司法的进步。法律的立法与解释,都是在社会常识基础之上的。
比如杀人偿命,或者侵犯他人要遭到一定惩罚,并且受害者得到补偿。
1995年铊案似乎是只影响了个别人,个别家庭,当今暴民破坏了法律尊严,但是某人“
通过家族的权势逃过一劫”就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当造成社会普遍共识“你不给我说法
,我就给你个说法”。影响到的就不只是个别人,个别家庭了。
暴民们可能今天人肉这个,攻击那个,也可能有一天伤害到你我这样的普通人,但是暴
民的洪流还是受到社会常识限制的,在极端上走的远了,支持的人必然就少。相反权势
更是少数人的意志,更是不可预测。就好比法国人手里的核武比金三胖子手里的核武更
让人放心一点儿。而且现今的网络暴民也着实在不能与1966年相比,那次的许多历史因
素完全不具备。
网络上,乃至社会上,本来没有暴民,只有升斗小民。正当的途径被堵住了,压力还是
终究需要释放的,自然规律而已。法律是社会规范的延伸,当法律被所有人尊重的时候
,包括权贵,社会上的暴民就自然变回升斗小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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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rtia (深水鱼) 于 (Thu Apr 25 19:57:15 2013, 美东) 提到:
还是理想的,现实从来就不是这么wor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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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vch (断肠人在天涯) 于 (Thu Apr 25 20:44:16 2013, 美东) 提到:
算人容易算鬼难
林冲雪夜上梁山
忍见十年沉冤处
碧血犹自带铊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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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wolf (pdwolf) 于 (Thu Apr 25 21:30:37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简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把其他人的小孩人肉出来,喊打喊杀的逼别人表态,别
人不理你就扣一顶躲在小孩后面的帽子,对这个案子关注的人不妨再搜一下“李怀亮”
,最近刚翻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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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 (Dua) 于 (Thu Apr 25 21:42:11 2013, 美东) 提到:
看了首页对这篇的批判,来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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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han (Gift) 于 (Thu Apr 25 22:40:28 2013, 美东) 提到:
倒不是虚伪 ---------只是印证了这句话:百无一用是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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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rd (大槑蛋) 于 (Thu Apr 25 23:10:49 2013, 美东) 提到:
不同意楼主的观点。
在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形下,
所谓的“网络暴力”或许是比较有效的制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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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Thu Apr 25 23:31:49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里提李怀亮的案子不知道是要说明什么?公安机关的无能?司法公正的重要?
拜托饱学之士们类比的时候也靠谱点。这个贴的LZ还把铊和水晶之夜相提并论,这有可
比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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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xiaoke (流浪者的乡愁) 于 (Thu Apr 25 23:37:25 2013, 美东) 提到:
我很能理解你对网络暴力的担心与之后的分析,但我觉得你这个分析的assumption不合
理。朱令案之所以能够掀起轩然大波,并不单因为这是一个朴树迷离的案件,一方左右
另一方;归根结底这是一个中国司法被人力干涉致使有法不依,有案不破的怪事,受害
人家庭suffer了这么多年,眼见着嫌疑人逍遥海外,却没有任何途径申冤,网民被逼急
了,利用了一年强似一年的科技手段来施加压力要求案件重申。朱令案不是体制内的“
一枚钉子”,而是曝露体制漏洞的一扇窗户。你说网民这么做对吗?在现有法律体系内
当然不对;但你说这么做错吗?在其他途径手段都被堵死了的情况下,又有谁有资格去
说你这么做性质大错特错呢。mob的特色当然是相当程度上的非理性,而且极难控制,
所以才需要一个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碰到类似的事情可以有一个公正的制度来保护每
一个人。但很不幸的是这个制度现在在中国近乎不存在,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这一面
不能避而不谈。
另外你假设中说如果司法审判某天被加注在自身,是否也会面对暴民的问题。这个问题
当然是现实的,流言杀人的事情也不是没有。but again,这个假设依然和朱令案的情
况有太大不同了。如果司法公正,体系完善,有暴民,自然也会有理性民众,会有公正
而公开的辩论,也可以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减少网络暴力的伤害——我就不相信网上
全都是暴民,有道理的事说到哪儿都有道理,都有人听。然而如果司法不公,有冤无处
伸,条条路都被堵死,设身处地想一想,难道你不希望也有人帮你扩大影响,不作一个
黑暗体系中的冤死鬼吗?
anyway,尽管你对网络暴力的分析不无道理,有些激进网民的手法也的确过分,而且我
也认为其中肯定也有惟恐天下不乱的,但依然觉得单单用这些大道理来分析朱令案不够
严谨,忽视了一个更根本的社会公正问题,严苛有余,悲悯不足,故无法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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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Fri Apr 26 00:00:41 2013, 美东) 提到:
哇,没想到看到你了,好怀念你的影评。好像很久没在华人看见你了。(别问我是谁,
我就一深海潜水党哈)
还是你说的好,我看这篇帖子很不爽,但写不出长篇大论来。
不是悲悯不足,是毫无悲悯之心,文字再好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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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xiaoke (流浪者的乡愁) 于 (Fri Apr 26 01:25:36 2013, 美东) 提到:
啊,谢谢。
不过也不要因为人家有不同意见就说“毫无悲悯之心”吧,毕竟花了很大的力气,写了
这么长的帖子,我觉得肯定是因为被这个案件触动了。另外我觉得他说的也不是全无道
理,是侧重点不同,关注的焦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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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nbaby7 (Alan Fan) 于 (Fri Apr 26 17:55:58 2013, 美东) 提到:
这条简直让我以为是我梦游时候发的哈哈。握个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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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O3 (酸酸) 于 (Fri Apr 26 19:46:54 2013, 美东) 提到:
支持一下LZ
不能因为某人被大多数认定是坏人就剥夺一切人身权利
这也是检验法制是不是健全的标准之一
不光是有罪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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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ezz (四月) 于 (Fri Apr 26 23:09:36 2013, 美东) 提到:
不知楼主了解朱令案多少?不了解就发这个帖,像个迂腐的文人,了解大概发的帖,你
文不对题且冷漠无情。
20年前跟铊们讲法律,铊们耍流氓。藐视法律的是铊们,不要搞错了。20年后的网络时
代,我们跟铊们讲法律,讲道德,加耍流氓。铊们无处可逃,永无宁日。
去看看06年铊的发帖指南,你会了解为什么那挤个同学被人肉。铊全班可有31人,其他
人都好好的。
去看看薛的25点声明(铊起草的),你会了解为什么薛李被人肉。
至于嫌疑犯的家人,呵呵,请参考波士顿爆炸案疑犯的家人朋友,是不是也都曝光了?
无辜的家人啊,怎么不见你们也呼吁下?做人不要双重标准,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又想
得到法律的保护?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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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Apr 27 00:16:04 2013, 美东) 提到:
非常同意。其实仔细读那些信件和他们同学的邮件,真是感慨很多很多,估计很多人没
耐心去读去想。
这个案件里涉及的单位到人物,非常的戏剧化。
支持你也支持一下KV.
BTW,为什么KV的楼被锁了不能够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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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Sat Apr 27 00:31:32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觉得是侧重点和焦点不同,根本立场就不一样。
lummy我不知道是什么阶级阶层的,但说的话很是为强权阶级着想,一副政法干部的口
吻。说了半天法律啊秩序,抨击了半天丑陋而可鄙的网络暴民,最后我看明白了,他认
为“最后的制衡手段”--受害人拿枪把嫌疑犯突突了,都比网络暴民们更高明,我忽然
又觉得他这个政法干部是不是有点问题啊。
KV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阶级什么阶层的,我猜大概是贫下中农一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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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Sat Apr 27 00:37:14 2013, 美东) 提到:
好像lummy向斑竹们投诉KV PA.
有斑竹认为不算,有斑竹认为是KV PA lummy, lummy GA KV.
然后息事宁人,就锁了。
所以你要是指着某个ID说“你是坏蛋”,那就是PA,你要是发贴说“有些人是坏蛋”,
那就是GA,性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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