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 发帖数: 48 | 1 今年一月初在一个小公司被LAY OFF, 因为是做的项目取消, 所以没有什么, 算和平
分开吧. 当时HR的人给了一个SEPARATION AND RELEASE AGREEMENT, 告诉说如果签了这
个AGREEMENT, 就二月份也给发整月的工资, 如果不签的话就只给一月份的工资. 当时
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公司, 在第二天就签了那个AGREEMENT, 并且发给了HR. 过几天HR
的人发给我一个Employee Exit Checklist, 上面清楚的在备注里面写着, 在3月初会把
2月份的工资发给我.
被雷后离开公司所在州搬到另外的州居住, 可是现在过了两个月, 没有见到公司付我
2月份的工资, 和他们HR的人联系, 得到的回信说当时告诉我的信息是错的, 不付我二
月份的工资. 看来和他们和平商讨是没有希望, 所以决定诉讼他们, 有几个问题请教版
上的内行:
1. 我如果发起一个LAWSUIT的话, 需要去哪一个法庭呢?
2. 诉讼是在现在居住的州, 还是需要去原来工作的州呢?
3. 这个小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还是自己去法庭诉讼就可以?
4. 诉讼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多谢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信息. | H******y 发帖数: 48 | | H******y 发帖数: 48 | | W******r 发帖数: 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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