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发帖数: 16 | 1 leasor在未向leasee说明情况的前提下,加入了一些附加条款:具体是-
leasor可以提前30天通知leasee中止合同并不给出任何理由.
leasee若在合同期间提前搬出,须交纳所有合同期间的租房费用.
leasor在leasee续签合同之前告知leasee新合同与旧合同一样,只是base rent
略有提高. leasee相信leasor故没有仔细review新合同就签了名. 现在新合同
一个月后将正式生效. 请问:
1. leasor加入的条款是否合法? 还是只要leasee签了名,不管是什莫前提,什莫
不合理的条款都合法??
2. 如果在合同正式生效前搬离,是否要附一年的房租. 如果打官司的话, 胜算几何?
多谢大家! 现为此事很懊恼,请大家指教! 在此拜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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