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 发帖数: 425 | 1 发信人: FBA (风乍起……^^), 信区: law_review
标 题: 朱苏力:认真对待人治(ZZ)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2年11月03日13:42:01 星期天) , 站内信件
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
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
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
奇迹般地聚起座座金山。
……。
啊,中国,啊,中国,
你展开了一幅百年的新画卷,
捧出万紫千红的春天。
――《春天的故事》
问 题
今天,人们已经普遍接受法治是当代中国应当追求的。在流行的法学话语中,人治往
往
受到批判,甚至被等同于专制。从普及法治的常识、促成当代中国的制度形成、确立人们
对
法治的追求而言,这种近乎宣传的文字也无妨,但是,若是将这样的文字当作法理学,则
有
重大纰漏。如果法治作为治理社会的手段真的是如此优越,而人治真的是如此恶劣,且反
差
真的是如此鲜明,那么人类历史上为什么还会有长期的“人治”和“法治”之争?人治又
怎
么可能曾经长期被一些伟大思想家作为一种治理社会、国家的基本方法之一?这些思想家
怎
么会在这样一个在我们看来都一目了然的选择之间选择了人治?难道,我们的前人真的是
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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