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版 - 宁波大学是这样对待我的(1):欢迎转载,谢谢支持! (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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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 发帖数: 2790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Returnee 讨论区 】
发信人: ghost57 (ghost57), 信区: Returnee
标 题: 宁波大学是这样对待我的(1):欢迎转载,谢谢支持!
关键字: 毕竟年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Sep 4 15:48:42 2017, 美东)
http://nb8185.cnnb.com.cn/tiezi/minsheng_view.php?aid=849426#opennewwindow
本人辛士庆,2009年6月在浙江大学数学系取得理学博士学位,师从王国瑾教授。2009
年10月份至2012年6月底,我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贺英教授的GameLab留学(Research
Fellow)。受王国瑾教授、贺英教授等人的栽培以及学术圈同行的照顾,我在学术上取
得了一些成绩。在当时,我除了3篇第一作者的CCF_A类文章(2篇ACM TOG,1篇TVCG)之
外,在MICCA、I3D、MobiHoc等国际顶级会议上均有论文发表。2012年,我在找工作时
有多种选择,其中宁波大学给予“学术骨干”引进人才的待遇,口头承诺“副教授”,
同时答应我夫人也可以在宁波大学工作。因为我夫人是宁波宁海人,我后来决定来宁波
大学发展。2012年7月份我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始办理入职手续,至2012
年9月7号我办清了所有的入职手续,成为宁波大学的正式员工。因为学术发展平台的原
因,我于2016年12月23日以邮件的形式向学院的院长、书记和基层领导提出辞职,并于
4月初向宁波大学人事处提交了**大学的调档函。经过一番曲折以后,学校人事处于6月
28日向我出具了离职通知书,9月份起将停发我的工资。但直到今天为止,宁波大学仍
然赔偿纠纷为由,扣着我的档案,让我无法到新的岗位上履职。
所谓的“学术骨干”,是指(1)在宁大花园剩余的房子中选,(2)由宁波大学提供与“宁
大花园小区11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对等的款项”(按照当时的政府估价,小区中价格最低
的住房是6500/平方米,因此相当于提供了71.5万元的房补)。合同确实要求我干满十年
,但对于不满十年的情况,合同上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故意隐瞒具体的赔偿
规则。
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宁波大学要求我全额退还2012年给予的71.5万元的房补,而我认为
已经干满了5年,赔偿一半为宜。几个月来,我向宁波大学的各级领导发出请求,请求
他们在赔偿事宜上给予关照。说是“请求”,其实到了哀求的程度(后面我会陆续揭晓)
。而宁波大学给予的回复是:过去我们一直是这么做的,因此你也不能例外!
为什么我不同意全赔?
(1) 我之所以从国外回来,从某种程度上确实是念着自己的国度,心里总想着:不管在
哪个学校工作都差不多。而宁波大学把“学术骨干”当成“据为己有的包身工”来用,
干了5年却要全赔。如果合同上写明了具体的赔偿规则,我认栽,没有关系;可是,隐
瞒这样的赔偿规则有何企图?我入校时你们为什么不讲清楚?
(2) 我在宁波大学工作期间,勤勤恳恳。发表了20余篇以宁波大学为第一单位(且是通
讯单位)的学术论文,其中以我第一作者、以宁波大学为第一单位在ACM TOG上发表2篇
论文。在荣誉上,我为宁波大学争取到了“国家研究生数学建模比赛二等奖”2项以及
“国家奖学金”、“浙江省优秀毕业生”、“2017年度SPM国际学术会议最佳论文奖(第
一名)”
等荣誉。在我离职时,学校不念我的辛苦付出,不念我的苦苦求情,却挥舞着“你不能
例外”的大棒子,这和黑社会有什么两样?
宁波大学是如何对待我的?
(1) 逼我先拿出71.5万元的房补,才能把档案发出去。后来我反复求情,学校的人事处
让我先拿出一半,其余一半在2018年7月之前还清,而且必须(1)由宁波大学同事担保并
签字画押(2)按照银行贷款利息结算。其实,如果我应该还这些钱我也认了,可我想不
明白的是,宁波大学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这样的字眼来解释赔偿规则。在进入
宁波大学时,不仅我对赔偿细则不知情,同批被引进的其它老师在进入宁波大学时对这
样奇葩的“相关规定”也不知情。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今天,我却成了杨白劳。
(2) 在我进入宁波大学以前,负责引进的领导说过“进校以后是副教授”。我进校以后
,有关人员向我解释:“我们说的是副教授待遇,不是职称“。虽然心里不爽,可我觉
得这也没毛病啊,宁波大学解决了我的住房问题,我应该心怀感恩才是,要啥自行车啊
(注:赵本山语)。可是,从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我的待遇连讲师也不如。现在办
离职时,我向学校的邵千钧副校长反映此事,他的回复是让我出示书面证据。这个书面
证据我还真给不了,我只能反复品味着以前读过的一句话:生活处处是陷阱,一不小心
你就陷入了绝境。士庆啊,你可长点心吧。
(3) 宁波大学要求我夫人必须与我同时离职(注:此种无理要求是宁波大学校方提出的
,与学院领导无关。)后经申请,学校人事处同意我夫人的离职缓期一年执行,于2018
年7月份“主动申请离职”。我实在搞不明白,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接近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今天,女性的工作权利说没就没了。我夫人在上个学期,周一到周五每天
都有课,而且是为国外留学生开设的全英文课程,任劳任怨。其实不用学校操心,她本
人为了家庭考虑,也想换个地方工作,能够与我呆在一起。但学校执意辞退她,根据我
国的哪条法律?
因为篇幅关系,我今天先写到这里。从来不愿意抛头露面的我,今天真的是被逼的走投
无路了。其实,在我决定写此文的时候,有朋友愿意和我站在一起,声讨宁波大学,我
为了不连累他人,决定独自行事。如果因为我说了真话混不下去了,我愿意顶着烈日去
工地上搬砖来养活自己的家人。当然,如果有机会,我更愿意站在中印的边界上,抗着
一支长枪,即使不幸被敌人的子弹击中,我也会为曾经活着的每一秒感到骄傲。可是,
眼下我活的太窝囊了!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面,我会针对以下问题:(1)什么是宁波大学的“学术骨干”,(
2)合同的真相是什么,(3) 宁波大学给我的待遇及我为什么离开宁大,(4)我为宁波大
学做出的贡献, (5)我与人事处处长卢美芬、管人才的副校长邵千钧、学校的党委书
记薛维海和学校的校长沈满洪等人之间的通信和通话,陆续控诉宁波大学。朋友们,人
生不易,且听且珍惜吧。宁波大学的领导们,也搬个板凳过来听听吧,看看你们干的好
事!宁波大学即将迈入“双一流”,这个我不仅双手支持,而且我还将为宁波大学加上
“一流”,变成“三一流”。后面的“这一流”就是“流氓”的“流”。
辛士庆写于2017年8月22日深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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