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版 - 广州一租住拆迁户屡次反悔 坐失上百万元巨额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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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 发帖数: 43471 | 1 由于兴建地铁6号线,一德路376号老宅面临拆迁,就在租户单家与地铁公司就补偿问题
纠缠不休时,香港屋主突然现身,单家被判“无条件搬离”,痛失谈妥的170万元巨额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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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伟泉拿着撤销“经租产”通知。
拆迁办回应“搬离40年老宅分文不赔”一事,称补偿从35.3万谈到170万
第一次拆迁办与单家签了一份35.3万元的补偿协议,可是三天后单家就反悔了。
后来,单家提出150万元的补偿要求,拆迁办同意。
然而就在签署协议前,单家又提出170万元的补偿要求,地铁公司也同意了。
没想到,单家又坚持补偿不少于200万元,理由是希望能够度过陈皮旺季,再做两个月
生意。“他只要一签字就可以拿到的巨额赔偿,可是任凭我们怎么说都不签。”
由于兴建地铁6号线,一德路376号老宅面临拆迁,就在租户单家与地铁公司就补偿问题
纠缠不休时,香港屋主突然现身,单家被判“无条件搬离”,痛失谈妥的巨额补偿(详
见本报8月11日、8月13日报道)。
昨日,越秀区地铁拆迁办公室负责人接受新快报采访,详细披露协商经过。原来,单家
本可获得补偿,然而从35.3万元、150万元、170万元,单家在谈判过程中态度反复,最
后僵持在200万元,直至香港屋主麦家出现收回产权,单家最终吞下法院判决“无条件
搬离”的苦果。
香港屋主 5年前已现身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来到位于越秀区牛乳基路的越秀区地铁拆迁办公室。该办公室主
任唐庆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吐苦水,表示他们一直在争取与单家协商,无奈对方多次
加价,迟迟不签协议,结果超过了屋主收回产权的时间。对此,他们也“无能为力”。
“其实香港屋主早在2006年就找过我们,申请收回产权问题,并不是像坊间说的那样,
听说拆迁才故意赶回来分钱。”唐庆坤澄清说。他介绍,2006年,自称一德路376号继
承人的麦家三兄妹,找到越秀区有关部门,申请收回产权。由于年代久远,当时他们未
能一次性提供足够的证据。鉴于年事已高且长期在港居住,麦家三兄妹后来委托律师跟
进此事,逐步补全证据。2010年2月1日,广州国土局登报通告,受理麦家三兄妹提出的
发还产权申请。同年11月1日,一德路376号产权正式发还麦家三兄妹。
巨额补偿 签字就可拿到
在发还产权前,一德路376号一直作为经租房存在。40年前,单家开始通过房管局,租
用其中一间商铺至今。
根据地铁6号线的规划,将在一德路建设一个站点,拆迁范围包括一德路376号。地铁公
司于2009年和2010年,分两次贴出正式拆迁通告。按照惯例,相应的拆迁补偿协商则由
越秀区地铁拆迁办公司在拆迁公告前开展。与其他租户一样,当时仍作为房管局租户的
单家,顺理成章地具备与地铁公司协商补偿的资格。在此协商过程中,许多租户很快签
下了补偿协议,拿到补偿后搬离一德路376号。
“一开始我们和单家也签订了一份35.3万元的补偿协议,可是三天后他们就反悔了。”
唐庆坤说。这次协议签订于2009年8月5日。根据拆迁办出具的协商记录,同年8月20日
,单家提出按当时市价,共计150万元的补偿要求。26天后,地铁公司同意了这个要求
。然而就在签署协议前,单家又提出按照10万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补偿,共计170万元,
地铁公司也同意了。没想到8月26日,单家又坚持补偿不少于200万元,理由是希望能够
度过陈皮旺季,再做两个月生意,这个要求地铁公司只表示可以再协商。最终,双方迟
迟未谈妥补偿协议。
“他只要一签字就可以拿到巨额的赔偿,可是任凭我们怎么说都不签。其实那时候离麦
家收回产权已经越来越近了。”唐庆坤说。
过期不候 无奈吞“苦果”
2010年11月1日,麦家正式收回一德路376号的产权。单家与房管局所签署的租赁合同也
在同一天终止。
缺乏与房管局合同“保护”的单家,这时也失去了拆迁补偿协商的主动权。“这个时候
他们就需要与麦家谈了,我们作为拆迁办也只能尽量协调。”唐庆坤介绍。没想到,接
下来麦家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
原来,自从与房管局的合同结束后,单家一直没有缴纳租金。越秀区人民法院经过核查
,发现单家在一德路广济新街其实有一套房产,最终法院判决单家“无条件搬离”。
租户
也许是真的没把握住机会
“也许是我们自己真的没有把握机会吧。”昨日下午,当记者再次致电单伟泉时,他的
态度明显改变。没有激动的言辞,言语中充满了面对现实的无奈,“我爸爸出院了,现
在我就全心照顾爸爸,那些事过去了就过去了”。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结局,他已经有了预感。因为连日来他们走访了许多相关部门,也
咨询了律师,均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在此前的采访中,他曾问记者:“是不是我当时态度好点,就不会搞成今天这样?”可
记者从越秀区地铁拆迁办公室获悉的情况表明,这一结果并非态度所致。
单伟泉承认,自己曾追加和反悔补偿金额,但“那是有原因的”。“35.3万元的时候,
有人告诉我说不要钱,因为拆迁公告还没出来。150万元是按照邻居的补偿标准提的,
后来又听说每平方米可以补10万元,所以又提到了170万元。”单伟泉说,这些要求,
地铁公司都同意了。
然而,由于当时正值陈皮生意旺季,他又希望能多做两个月或再增加补偿至190万元,
最终遭到拆迁办拒绝。结果没过多久,屋主就出现了。
对于这一连串的得失,单伟泉也表示委屈,“我们谈了很多次,但究竟能不能拿到补偿
对方都没肯定过。不然我也不会不要啊。”
而今,面对家中还有重病的父亲,单伟泉还是希望事情能赶快过去,“希望还能再谈。
钱都不在乎了,只要能有档口做生意就好。”
拆迁办
曾提醒他屋主要收屋
其余租户拿着补偿离开了,单家却“分文未得”,强烈的对比令人慨叹。在越秀区地铁
拆迁办公室主任唐庆坤眼里,这是“非常可惜的一件事”。
唐庆坤认为,单家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多个失误,导致与巨额补偿失之交臂。“一是太注
重金钱。”唐庆坤说,其实在地铁公司同意补偿170万元时,这个价格已经高达每平方
米10万元,这种待遇其实已经与屋主无异,单家完全有理由接受。此外单家在谈判过程
中未看清形势,“我们曾经善意地提醒他,屋主很快就要收回,到时什么都没有了,可
他没听进去。”唐庆坤说。
事实上,单家楼上租户简伯的补偿协商过程与单家大同小异,他同样成为了麦家的被告
。相比之下,简伯幸运得多,由于他是孤寡老人,也无其余房产,法院判决后他得到了
40万元的补偿以及一套40平方米的郊区安置房。
“本来这个补偿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只是一般的做法”。
法律延伸
租户补偿尚无法可依
在此次拆迁过程中,租户的补偿一直以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然而,正因为协商出了问
题,单家很可能得不到任何补偿。类似的拆迁补偿是否有法可依?对此唐庆坤明确表示
暂时没有,这也是他们最为头痛的问题。
唐庆坤表示,在拆迁过程中对承租人实施补偿,是一种额外补偿,至今没有法律规定。
他们更多的是依据多年来广州的“行规”来进行。唐庆坤介绍,这个“行规”大致是按
每平方米10万元的价格来补偿,但这并非定数。在对方出示的一份补偿材料中,备注着
非住宅产权补偿依据为“对产权人补偿80%,承租人补偿20%”,而住宅产权则为“产权
人补偿70%,承租人补偿30%”。“这就是目前广州的‘行规’,我们一直按这个来。”
唐庆坤说。
“听说有关‘弃租补偿’的相关细则就快出来了,但还没看到。”唐庆坤最后说,作为
拆迁部门,他们也急切希望有个条款可以“撑撑腰”。 | S*********r 发帖数: 5693 | | r***k 发帖数: 13586 | 3 现在都是这样的,单位分的房子,即使你没有产权,拆迁赔偿和有产权的一样。
【在 S*********r 的大作中提到】 : 没看懂,租的房子,为啥也能陪这么多?
| d********f 发帖数: 43471 | 4 租户和业主耍无赖的能力是一样的
【在 S*********r 的大作中提到】 : 没看懂,租的房子,为啥也能陪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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