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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 发帖数: 4 | 1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人才〔2013〕2号,以下简
称《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13年国家和我市“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条件及要求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及表格可自国
家千人计划网站下载:http://www.1000plan.org/;
天津市申报人须在境内外无触犯法律及违背社会公德、学术道德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同
时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津党发[2009]7号
)和相关配套办法规定的引进条件,主要包括:
申报人为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
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世界领先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
文;
2.掌握国际前沿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
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够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4.自被批准纳入天津市“千人计划”半年内全职到岗工作,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不少于3年。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参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组厅字[2010]
29号)有关规定,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管理职务;
2.系天津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3.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
(三)“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参照中组部《关于印发〈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的通知》(组通字[
2010]63号)有关规定,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自被批准进入天津市“青年千人计划”半年内辞去海外职务,全职到岗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
潜力;
6.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
破格引进。
(四)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选一般应未来
津工作,已在津工作的,来津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五)此次申报为2013年国家“千人计划”(今年调整为一年一次)和2013年天津
市第一批“千人计划”,2013年天津市第二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
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海外招聘“千人计划”。
请各学院(部)确定候选人后,先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批后确定正式申报候
选人。
2. 各学院(部)须组织同行专家评审(专家总数不少于5名,校外专家不少于50%
),并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中的相应内容。
3.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3月11日上午12:00,地点为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科(
行政中心227,联系电话83955270),电子版发至r*[email protected]。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5份(“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及“用人单位意见”先由申报部门填写,学
校审核后确定);
2.附件材料1份(按照附件要求整理为1个PDF文件,要求有封面、目录、页码,内
容分类别、按顺序整理,各类别顺序与申报书中填写顺序一致);
3.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控制在1页内)1份;
4.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2份;
5.“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6.申报部门出具的对申报人的审查报告1份(模板在附件材料中,包括社会背景、
申报信息、佐证材料的审查方式及其真实性的认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7.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三、申报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的
要求填写申报书中各项信息,对无法提供佐证或超出规定时限的信息不应填写在申报书
中,填写的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内容应与申报书中内容一致。申报人提供的海外任职证
明、领导(参与)过的项目、专利等佐证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千人计划”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申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的申报人,建议申报单位延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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