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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 发帖数: 19 | 1 请教两个问题:
1. 如果提交了EB1A,case还在pending (assume non-PP) or RFE中,期间可以跳槽么?
2. 如果140通过了,提交485到拿到绿卡之间可以跳槽么?
跳槽前后title可以有小变化,但是工作性质和类型差不多。
谢谢~ | t******e 发帖数: 1363 | | w******n 发帖数: 13202 | 3 因为是1A,所以跳槽随便,前提是必须在同种行业内,证明这个的只能是J表,所以,
虽然能随便跳槽,但是采取的行动在你申请的不同阶段有所不同。
比如,如果是在140等待期间,那么随便。不需做什么。但是,因为你140材料里肯定会
使用到你当下工作地点的各种说法,那么跳槽之后,显然都不再成立,所以,如果RFE
这方面,就会需要重新用新单位的来回复。
如果是在485等待期间,就需要补交新单位的J表来证明领域未变。
本来说,1A不是不需要工作也可以么,怎么还需要J表?然而,正是因为你有工作,所
以才必须证明你没有改变领域,从而就需要J表。
另外,能不能跳槽,还涉及到你的身份问题,如果是在OPT期间,使用EAD跳槽,就比较
方便,如果是H1B,那么自然还涉及到H1B的transfer问题等等。
所以,对于问题2,你如果拿到485下的EAD,自然可以跳槽,必须保证领域不变,这个
就需要新单位的J表来证明。 | z*******i 发帖数: 2904 | 4 大狮子,我觉得这点需要跟你商榷,J表是给employer sponsor的1B和PERM填的,1A和
NIW就不好填啊,你是self petition的,雇主为啥要给你签字J表呢。我觉得换工作的
话,新旧工作的EVL就可以证明类似领域了。尤其是H1b的话,新旧雇主都要petition,
通过申请LCA等等一系列材料就可以证明了。用EAD换工作的话,因为不需要经过移民局
验证这个过程(不像H1b transfer需要Form 129),自己得多留心。
另外根据一些例子,1A和NIW也不需要J表,即使被问到了或者RFE了也能approve,对应
就是给个EVL,甚至不给。
www.mitbbs.com/article_t/Immigration/33930753.html
www.mitbbs.com/article_t/EB23/32621465.html
www.mitbbs.com/article_t/EB23/32637133.html
RFE
【在 w******n 的大作中提到】 : 因为是1A,所以跳槽随便,前提是必须在同种行业内,证明这个的只能是J表,所以, : 虽然能随便跳槽,但是采取的行动在你申请的不同阶段有所不同。 : 比如,如果是在140等待期间,那么随便。不需做什么。但是,因为你140材料里肯定会 : 使用到你当下工作地点的各种说法,那么跳槽之后,显然都不再成立,所以,如果RFE : 这方面,就会需要重新用新单位的来回复。 : 如果是在485等待期间,就需要补交新单位的J表来证明领域未变。 : 本来说,1A不是不需要工作也可以么,怎么还需要J表?然而,正是因为你有工作,所 : 以才必须证明你没有改变领域,从而就需要J表。 : 另外,能不能跳槽,还涉及到你的身份问题,如果是在OPT期间,使用EAD跳槽,就比较 : 方便,如果是H1B,那么自然还涉及到H1B的transfer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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